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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5-20 16:40

名 称:关于《深圳市促进安全节能环保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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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词:

关于《深圳市促进安全节能环保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信息提供日期:2024-05-20 【字体:

  一、编制背景

  安全节能环保产业为城市安全、节能降碳、生态环境等提供重要的物质基础和技术保障,是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20+8”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未来产业发展的规划和部署,根据《关于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进一步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未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安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深圳市促进安全节能环保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整合优化财政资金扶持领域与方向,引导推动集群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包括重点支持领域、做强安全应急产业链、拓展高效节能应用场景、提升环保产业发展能级、强化资源循环再生利用、发展碳管理服务新兴业态、持续提升产业集群创新能力、加快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完善集群发展配套体系、附则共十章24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重点支持领域。明确安全应急、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碳管理服务等5大重点支持领域方向,

  (二)做强安全应急产业链。包括:加强安全应急装备推广,提升安全应急服务发展能级。

  (三)拓展高效节能应用场景。包括:发展片区、园区综合能源服务,创新建筑节能服务模式,推动基础设施节能降碳。

  (四)提升环保产业发展能级。包括:支持先进环保技术推广应用,创新发展环保服务。

  (五)强化资源循环再生利用。包括:构建集约高效的资源回收网络,打造资源循环利用先进技术示范点,完善废旧电池回收体系。

  (六)发展碳管理服务新兴业态。包括:培育优质碳管理服务商,强化本土碳足迹认证体系,鼓励自愿减排项目开发。

  (七)持续提升产业集群创新能力。包括:推动创新载体建设,鼓励产学研协同研发,支持“四新”应用示范和产业化。

  (八)加快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包括:打造安全节能环保产业基地,推动园区绿色低碳循环改造。

  (九)完善集群发展配套体系。包括:发挥展会论坛带动辐射作用,强化标准引领,充分发挥绿色金融牵引作用,开展绿色低碳产业认定,强化财政税收政策支持,加强安全节能环保领域人才培育。

  (十)附则。注明不得重复享受有关说明、鼓励各区制定配套措施、本措施的施行期限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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