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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1-22 12:03
名 称:关于《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延长〈深圳市社会福利机构成年孤儿安置办法〉有效期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文 号:
主 题 词:
为深化政务公开,进一步提高政策文件的公布与实施效果,现就《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延长〈深圳市社会福利机构成年孤儿安置办法〉有效期的通知》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文件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保障社会福利机构成年孤儿的合法权益,鼓励促进成年孤儿自立自强、回归和融入社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4号)和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关于加强我市孤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深府办〔2011〕64号)等文件要求,我市自2019年1月15日起实施了《深圳市社会福利机构成年孤儿安置办法》(深民办规〔2019〕1号,以下简称《安置办法》),有效期5年,至2024年1月15日。
《安置办法》出台以来,我市根据办法要求对符合条件的、能实现社会安置的成年孤儿进行社会化安置。成年孤儿回归社会后,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积极做好孤儿成年后各项安置工作,注重跟踪关怀,开展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思想、生活情况,了解需求,为成年孤儿自力更生奠定了扎实基础,有效保障了成年孤儿的合法权益。
鉴于《安置办法》仍符合国家和省、市政策部署要求,且政策可操作性强,政策执行效果好,社会反响总体较好,实施情况符合预期,符合我市成年孤儿安置工作实际,为保持政策稳定性延续性,现延长《安置办法》有效期。
二、主要修改内容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深圳市社会福利机构成年孤儿安置办法》(深民规〔2019〕1号)有效期延长至2027年1月15日。
三、解读形式及途径
市民政局在《安置办法》发布实施后,将通过“深圳民政”微信公众号、深圳民政局官网以及主流媒体等传播途径,通过政策问答等形式对《安置办法》进行多方位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