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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2-29 10:37
名 称:《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专项资金专家库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文 号:
主 题 词:
2023年12月21日,市发展改革委印发《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专项资金专家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专家库管理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我委专项资金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加强专家日常监管,根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发改规〔2019〕2号)等有关规定,我委制定了《专家库管理办法》。
二、主要特点
(一)明确职责分工。市发展改革委建立专家库,委托深圳国家高技术产业创新中心负责专家库日常管理工作。本专家库用于市发展改革委主管的专项资金项目评审、核查、检查、评估、论证、验收、评价等项目咨询工作。
(二)明确出入库管理。进一步完善专家出入库条件,建立负面行为记录和处置机制,对存在累计被记录三次以上负面行为、索取或接受利益相关方馈赠、与中介拉拢串通等行为的专家予以出库处理。
(三)明确工作要求。明确各类专家组人员构成,并要求专家原则上不得参与同一项目的评审和验收工作,对同一专家每年度内参加我委项目评审和验收活动的项目数量限定为不超过30个;要求专家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咨询活动的,应提前4小时向专家使用单位请假等要求。
三、主要内容
《专家库管理办法》共包含五章二十九条。
第一章:总则,共5条,对修订目的、适用范围、相关定义以及市发展改革委与创新中心的职责分工等进行规定。
第二章:专家入库管理,共4条,对专家来源、专家入库基本条件、入库方式、专家信息定期更新机制等进行了明确。
第三章:专家抽取和使用,共10条,主要规定了专家组构成条件,专家轮换、回避、抽取要求,以及专家在提供咨询服务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等。
第四章:监督管理,共6条,明确专家负面行为、出库标准、履职情况检查及异议处置方式等。
第五章:附则,共4条,明确了办法的适用情形以及时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