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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0-13 16:13
名 称:《深圳市节地生态安葬奖励办法》政策解读
文 号:
主 题 词:
一、《深圳市节地生态安葬奖励办法》主要修订哪些地方?
答:本次主要修订了以下三个方面:一是适度扩大奖励适用对象范围。现行《办法》的奖励适用对象仅限深圳户籍逝者,此次新修订的《办法》拟扩大奖励对象到在我市死亡且在我市实施遗体火化的非户籍逝者。二是进一步界定经办人的范围。《办法》将经办人中的亲属,调整为近亲属。主要考虑因素是:根据原办法,经办人是指逝者生前的法定监护人、亲属或者依法委托办理节地生态安葬事项的受托人。其中亲属的范围,主要包括配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配偶的父母。但根据2021年新实施《民法典》的第一千零四十五条规定,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因此,原办法与《民法典》对于亲属的定义出现不一致情况。由于《民法典》属于法律法规,《办法》须与之保持一致。但直接引用《民法典》对于亲属的定义,存在范围过大,容易引起争议的问题。经研究,考虑到《民法典》对于近亲属有明确的范围,既方便群众理解,也有利于殡葬服务机构实际执行,因此,将亲属调整为近亲属。三是明确奖励金审核办理的时限。《办法》对市、区民政部门审核材料的时限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其中,区级民政部门自收到承办机构报送的材料起,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经办人符合奖励条件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本级民政部门应在安葬活动结束后60日内将奖励金一次性划入其申请材料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如何办理节地生态安葬和申请节地生态安葬奖励?
答:办理节地生态安葬和申请节地生态安葬奖励的,经办人需向承办单位提出申请,与承办单位签订的节地生态安葬协议并填写《深圳市节地生态安葬奖励申领表》。
三、《办法》对如何防止骗取奖励金有何规定?
申请人应如实提供证明材料,节地生态安葬承办单位应严格审核,市、区民政部门应加强审批监管。有冒领、骗取奖励金或存在其它违法行为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