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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4-10 11:41

名 称:《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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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深圳市财政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3-04-10 【字体:

  《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专家管理办法》)由深圳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印发,自2023年4月15日起施行,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出台《专家管理办法》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财政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规定,市财政局是我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主管部门,负责建设本地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并实行动态管理。2019年,我局制定印发了《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深财规〔2019〕3号),明确评审专家选聘与解聘、权利与义务、抽取与使用和监督管理等事项。

  2020年6月发布的《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府〔2020〕39号)明确要求: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其他相关部门配合,“建立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专家库,制定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专家管理办法”。2022年4月,市发展改革委制定印发《深圳市公共资源交易专家库及专家管理办法》(深发改规〔2022〕5号),第三十三条规定:“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制定本行业领域专家管理实施细则”。市财政局作为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有必要结合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改革需要,尽快制定出台新的《专家管理办法》。

  二、新的《专家管理办法》与原办法有何不同

  新的《专家管理办法》是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改革背景下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是与市发展改革委《深圳市公共资源交易专家库及专家管理办法》相配套的政府采购领域专家管理实施办法。新的《专家管理办法》与原办法相比,内容更丰富,管理要求更为细化。

  三、《专家管理办法》的内容包括哪些

  《专家管理办法》共有八章四十四条。第一章是总则,分别规定了本办法制定的目的和依据、定义和适用范围、管理和使用原则等内容。第二章是职责分工,从第五条至第七条明确了市、区财政部门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及专家库管理和使用的相应职责。第三章是评审专家的权利和义务,从第八条至第十一条分别规定了评审专家在项目评审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应当回避的情形。第四章是评审专家培训考核,从第十二条至第十七条明确了专家参加培训和考核的要求、方式、内容等,以及对舞弊作假行为的处理规定。第五章是评审专家入库审核,从第十八条至二十九条明确了专家入库的条件、入库审核的程序、填报信息和提交的证明材料、专家评审专业类别申报要求和评审类别数量,以及专家资料变更规定等。第六章是评审专家抽取使用,从第三十条至三十七条规定了专家抽取使用的原则、方法、抽取和审核程序,以及异地远程评审专家参与评标的相关规定。第七章是评审专家动态监管,从第三十八条至四十二条规定了专家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应处理,包括责令改正、暂停抽取资格和解聘出库等。第八章是附则,规定了本办法的解释部门和生效时间。

  四、《专家管理办法》有哪些亮点

  (一)进一步完善了评审专家的分类管理。一是在资深专家的入库条件中,进一步理清了认定标准,包括明确了“教授级高级职称人员”的认定标准。二是在普通专家的入库条件中进一步明确了“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同等专业水平”的认定标准,更具操作性。三是规定行业特备专家的评审范围,突出其专业性。

  (二)增加了专家培训考核的管理内容。为了把好专家质量关,解决“专家不专”的问题,提高专家在项目评审过程中的法律法规意识和责任意识,《专家管理办法》新增“专家培训考核”一章,对专家的考核与培训予以明确,尤其是规定首次申请加入评审专家库的申请人必须参加考核测试,考核测试通过后方能提出入库申请。聘任期内的在库评审专家,每年按要求参加考核测试,考核测试不通过的由系统锁定,直至考核测试通过为止。

  (三)强化了“有序使用”抽取专家的规则。坚持专家管理“全流程电子化”和抽取“无人为干扰”的管理原则,进一步设置规定强化“有序使用”规则,防止系统在抽取时的无序现象,达到充分利用专家资源的目的。

  (四)首创“远程异地评标专家”的管理规定。结合我市已开展的远程异地评审项目的专家抽取需要,以及对专家管理的要求,《专家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专门增设了远程异地评标专家的管理规定,填补相应空白。

  五、新的《专家管理办法》如何加强培训与考核

  新的《专家管理办法》规定了培训的方式:采取集中培训和分散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可借助互联网进行线上培训或者“线上+线下”的方式开展。专家考核采取常态化考核测试和专项考核测试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考核测试分为两个层面:一是首次申请入库的申请人,在填报个人信息资料时应完成采购政策和相关基本知识测试,以证明本人已经掌握了政府采购基本政策法规,符合专家申报条件。二是聘任期内的专家,每年要进行一次专业能力测试,测试内容包括新的政府采购政策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定,测试通过的专家可继续正常抽取;若未通过则将被系统锁定,直到测试通过为止。考核测试一般通过新的专家管理系统在线开展。

  六、新的《专家管理办法》如何加强动态监管

  新的《专家管理办法》明确对专家的动态监管包括:一是责令改正。对于违反评标评审现场管理规定,或出现其他不良行为影响评审公平公正的专家,由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责令改正。二是暂停抽取。违反《深圳市公共资源交易专家库及专家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相关规定的专家,按情节轻重暂停其专家抽取资格。三是行政处罚。专家出现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情形的,主管部门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四是解聘出库。按照新的《专家管理办法》的规定,超龄专家以及出现违反《深圳市公共资源交易专家库及专家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相关情形的专家,将予以解聘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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