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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12-12 11:11
名 称:《深圳市统计局关于布置2022年统计年报和2023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文 号:
主 题 词:
一、制定《通知》的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为充分发挥深圳“双区”建设的统计作用,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进一步做好国民经济和社会统计年报及定期报表工作,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2022年统计年报和2023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主要修订内容的通知》(国统字〔2022〕9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深圳市2022年统计年报和2023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
《通知》旨在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能认真学习和执行的相关行业、专业的统计报表制度,通过了解相关内容准确填报各项指标。各级统计机构要严格贯彻执行各项专业统计报表制度,切实维护统计制度的严肃性,不得擅自变更调查内容,并要加强对统计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统计调查全过程的质量控制,确保调查对象严格按照统计报表制度规定填报数据;确保统计调查人员严格按照统计报表制度开展统计调查工作,坚决防范惩治统计数据造假,严格按照《深圳市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确保统计数据质量。
二、制定《通知》的内容
(一)明确了统计报表制度未提及修订内容的各项报表制度继续执行,所列文号改为“国统字〔2022〕90号”。
(二)各制度报表时间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适当调整。
(三)规范部分制度的总说明、调查方案、表底说明和指标解释。
(四)报表制度的修订内容主要由二十一个部分组成,分别是“总体说明”、“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四下’单位抽样调查统计报表制度”、“国民经济核算统计报表制度”、“基本单位统计报表制度”、“农林牧渔业统计报表制度”、“农业产值和价格综合统计报表制度”“工业统计报表制度”、“运输邮电互联网软件业统计报表制度”、“批发和零售业统计报表制度”、“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房地产开发统计报表制度”、“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能源统计报表制度”、“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企业(单位)研发活动统计报表制度”、“企业创新活动统计报表制度”、“互联网经济统计报表制度”、“城市基本情况统计报表制度”、“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制度”、“新增和修改指标解释”和“地方统计报表制度”。
(五)经省统计局审批的我市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分别是深圳市金融业统计报表制度、深圳市社会综合统计报表制度、深圳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统计监测报表制度、深圳市社会性别统计报表制度和深圳市绩效公众满意度调查实施方案。
三、制定《通知》的目的及必要性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快构建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统计智慧和力量。
(二)积极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聚焦服务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加强基础指标统计,聚焦基层反映强烈的问题,精简统计报表和指标,切实为基层减负,提高调查实效,推进部门分工合作和数据共享,认真贯彻执行统计分类学新标准,促进统计现代化改革。
(三)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做好国民经济和社会统计年报及定期报表工作。
四、制定《通知》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2022年统计年报和2023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主要修订内容的通知》(国统字〔2022〕90号)。
(三)《广东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统计年报和2023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主要修订内容的通知》(粤统办字〔2022〕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