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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27期(总第125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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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分 类: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2-07-25 11:25

名 称: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废止《深圳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 号:深卫健规〔2022〕3号

主 题 词: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废止《深圳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信息提供日期:2022-07-25 【字体:

各有关单位:

  由于生育政策调整,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不再开展,我委印发的《深圳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深卫健规〔2019〕2号)已无需继续执行。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05号)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7月15日起废止《深圳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深卫健规〔2019〕2号)。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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