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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全面深化气象管理体制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

政策咨询

更新时间:2015-02-26 00:00:00 来源: 深圳市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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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深圳市全面深化气象管理体制改革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气象局反映。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2月26日

深圳市全面深化气象管理体制改革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气象局〈广东省全面深化气象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4〕185号)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气象现代化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深圳工作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引,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深化气象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服务民生、造福社会,发挥优势、先行先试,大力发展科技气象、精细气象、民生气象,进一步提升气象监测预警和气象灾害防御能力,为我市实现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可持续的全面发展提供优质气象服务保障。

  (二)发展思路。

  1.强化大网络体制。与全国和全省气象科技业务大网络进一步融合,通过与深港、深莞惠等区域合作,实现资源共享,提升珠三角城市群气象灾害联动联防的效益。

  2.突出大部制优势。发挥深圳气象“一市一局一台”的集约化高效率优势,通过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将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延伸到基层。通过跨学科的融合,实现气象与天文、科技与服务、业务与科普互相促进、共同发展。

  3.彰显大服务效益。构建多元化、跨行业的共建共享、共研共用的气象服务体系,提供精细化、广覆盖、多渠道、个性化的服务产品,适应社会基本气象公共服务的需求。

  4.发挥大市场作用。进一步健全气象服务管理政策和规范标准体系,引入市场机制激发气象科研和服务的发展活力,增强气象服务供给能力。

  (三)主要目标。

  到2018年,气象服务整体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市民对气象服务满意度稳中有升。形成更加协同高效的气象防灾减灾运行机制、多元有序的气象公共服务体系、精准智能的现代气象科技业务、法治规范的气象行政管理体系和激情创新的人才团队。具体指标:

  1.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与相关部门应急处置预案100%有效对接,气象灾害应急联动在10分钟内响应。

  2.发布以街道为单元的气象灾害预警,综合预报准确率提高到89%。

  3.完善气象综合探测体系,以街道为单元的自动气象站覆盖率达到100%,气象灾害有效监测率达到100%。

  4.实现气象信息发布后2分钟内与市民共享,台风暴雨高级别预警信息联网发布可覆盖人数超过1500万人次。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到100%。

  5.实现气象灾害防御暨防雷安全设施监管全覆盖,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场所依法落实防雷装置定期检测覆盖率达到100%。

  6.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形成具有国际视野、在行业内有一定知名度的青年气象科技人才团队。

  二、主要任务

  (一)以城市安全为核心,深化气象防灾减灾机制改革。

  1.完善气象灾害四级联动机制。强化预警信号为先导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各区三防部门负责区级防御台风、暴雨、大风应急联动的组织协调,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分管三防的负责同志为气象防灾责任人,建立区、街道、社区气象防灾信息员或联络员队伍,负责辖区内自动气象站协同监管、应急联络、信息传递和灾情报告等工作。(责任部门: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间:长期任务)

  2.完成基层气象灾害监测与联动平台建设。优化自动气象监测站点布设,通过共建共享,实现全市街道气象监测覆盖率100%。开展台风暴雨灾害风险评估和重点灾害隐患点的信息采集工作,全市社区完成率达到100%。推广龙华区模式,按照“有气象信息监测、有气象预警服务、有灾害防御预警联动、有灾害数据采集及防灾责任人动态管理、有视频会商和教育培训”的五有标准,建设覆盖区、街道和社区的气象灾害应急协同工作平台。(责任部门: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和市三防办、气象局,完成时间:2016年)

  3.完善高级别台风暴雨预警信号停课停工机制。引导用人单位将高级别台风暴雨预警的停工条款写入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加强对技工院校执行预警停课制度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面向中小学生课外辅导培训机构的预警停课机制。(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总工会、教育局、住房建设局,完成时间:长期任务)

  4.建设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市应急办会同市气象局建立省市区对接、覆盖全体市民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运行机制,市气象局负责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信息等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建设经费从市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列支。建立预警信息发布“绿色通道”,实现分区、分类、全网发送。加强预警信息发布标准建设,形成规范统一、运行高效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体系。(责任部门:市应急办、气象局、卫生计生委、经贸信息委、通信管理局和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间:2016年)

  5.构建应对恶劣天气责任制度。完善恶劣天气电话自动呼叫系统,建立面向政府部门、气象高影响行业责任单位的灾害天气预警自动呼叫和责任人及时更新的监控平台,将责任人联动情况与责任倒查挂钩。(责任部门: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和市应急办、气象局,完成时间:2016年)

  6.完善公共安全气象保障机制。健全城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将气象灾害防御预案对接、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传播与接收、对气象条件敏感的重大工程项目实施气候风险论证等内容纳入安全生产责任督查。市、区两级加强防雷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协调,市气象局联合市、区住房建设部门负责建(构)筑物主体建设项目与防雷装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监管,市、区安监部门负责防雷安全日常监督巡查工作。市气象局应大力提升防雷装置检测覆盖率,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雷电灾害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责任部门: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和市应急办、发展改革委、经贸信息委、住房建设局、气象局,完成时间:2015年)

  (二)以民生幸福为导向,深化气象服务管理体制改革。

  7.构建气象灾害防御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政府部门气象灾害防御联席会议制度和行业协会公共气象智库议事会议制度,多种渠道对接社会需求,理顺从灾情评估、需求采集、技术创新到应用服务、流程优化的通道。激发社会组织、气象志愿者和爱好者等社会力量的活力,开展气象科学研究和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提高气象公共服务的公众参与度。(责任部门:市气象局、科协,完成时间:2015年)

  8.健全气象公共服务白皮书制度。按年度向市民公布《深圳市气象公共服务指引》,明确服务范围、服务产品、服务种类、服务标准、传播渠道,使各类人群知晓气象信息获取渠道并广泛应用,以服务承诺接受社会监督。(责任部门:市气象局,完成时间:2015年)

  9.搭建“深圳气象云”服务平台。依托国家超级计算深圳中心资源,搭建“深圳气象云”服务平台,实现泛华南区域多种实时气象监测数据的高速分析处理和高时空分辨率精细气象服务数值模式的应用,发布精细到2公里、每小时更新一次的全市精细化格点预报,为市民提供数据更密、预报更准、服务更细、信息更快的服务。(责任部门:市气象局、科技创新委,完成时间:2018年)

  10.构建气象大数据共享开放机制。依托市电子政务资源中心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立气象部门与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和交换机制。制定基本气象资料和产品面向社会开放目录及使用政策,依托“深圳气象云”,建立健全向社会开放的应用基本气象资料和产品的技术标准,构建开放多元的气象科技与服务体制。将现有72种气象服务产品纳入鹏云开放平台和社区家园网,实现气象信息惠民服务,提高气象服务的覆盖面和便捷性。(责任部门:市气象局、经贸信息委、科技创新委、社工委,完成时间:2018年)

  11.完善气象信息传播机制。拓宽基于移动互联网的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各种气象信息发布后两分钟内可与市民共享。优化广播、电视、短信、报纸等传统气象服务获取渠道,进一步完善“深圳天气”微博、手机客户端和微信等新媒体的气象服务,提高信息传播效率,优化服务体验度,市民可多渠道获取气象服务。(责任部门:市气象局,完成时间:2015年)

  12.建立气象服务市场监管机制。制定和完善气象信息服务、防雷技术服务等规范标准,完善气象服务社会的监管和评价制度。完善防雷工程企业的监管制度,建立防雷技术服务市场主体执行标准和产品(服务)质量情况的定期公开制度。(责任部门:市气象局、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完成时间:2015年)

  (三)以高效精准为目标,深化气象业务科技体制改革。

  13.破解气象科技创新体制难题。发展自主创新的核心气象科学技术,支持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申报科技计划项目和科学技术奖励。推动高时空分辨率精细化气象服务数值模式应用技术、基于气象影响的预报预警技术、气象信息产品加工技术等关键技术创新,及基于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新媒体等新技术新手段的应用技术创新。建立深圳南方强天气研究重点实验室,重点在灾害性天气预报理论和方法、环境气象等核心技术领域开展科技攻关。完善协同创新机制,建立开放的气象科技研发和试验平台,建立服务引领、产学研结合、成果共享的气象科技合作新模式。健全气象科技评价机制,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形成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责任部门:市科技创新委、气象局、财政委,完成时间:2018年)

  14.深化合作交流机制。深化与国内外先进气象科研和业务机构的合作机制,加强气象行业共享资源的应用,争取每年有1—2项合作研究成果在我市落地应用。加强珠江流域及我市与东莞、惠州、汕尾、河源的气象灾害联防会商和科技合作,健全中国气象局广东省区域数值天气预报重点实验室深圳研究基地及美国俄克拉荷马大学风暴分析预报中心深圳研究基地的双基地运行机制,构建气象科技、业务、服务无缝链接的一体化平台。(责任部门:市气象局,完成时间:2015年)

  15.建设气象灾害智能服务系统。发展气象影响预报预警技术,提升基于风险的气象灾害预警能力;发展数据分析处理与挖掘技术,促进气象数据和相关行业数据的融合;发展基于位置服务、移动式交互、用户请求响应、智能定向信息发布等信息传播技术。完善基本气象资料和产品开放共享平台,开发大容量的数据共享接口,建立多渠道数据推送模式,提高全社会气象服务信息利用能力和水平。建立涵盖观测数据采集、质量控制、数据分析和挖掘、信息推送、预报预警产品制作发布、预报质量检验、绩效考核的气象信息高速处理系统。(责任部门:市气象局,完成时间:2020年)

  16.完善气象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机制。针对气象工作的特点,探索建立事业单位与机关优秀专业技术中层人员选拔任用和交流的机制,深化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试点改革,制定科学合理的引进、交流、激励政策。(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气象局,完成时间:2015年)

  (四)以正确履职为抓手,深化气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7.建立气象探测设施环境保护管理机制。建立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评估工作机制,以及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协调机制,将气象探测环境控制范围和保护要求纳入城市规划管理。(责任部门:市气象局、规划国土委,完成时间:2015年)

  18.深化气象行政审批和执法制度改革。以前海合作区行政审批改革为试点,制定前海合作区气象防雷行政审批管理细则,推进气象防雷行政审批在区级行政服务中心落地。加强气象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完善行政审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向社会公布的信息公开机制。健全跨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市气象局联合各区城管部门开展辖区内违法升放气球的巡查监管。(责任部门:市气象局、前海管理局和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间:2016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监督落实。

  市气象局要认真牵头组织实施,做好指导、督促、检查。市有关部门和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要按照本实施细则要求,将本单位负责的各项工作分解到具体责任人,确保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舆论宣传。

  充分利用媒体和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大气象机制体制改革宣传力度,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改革各项工作。

  (三)夯实基层工作。

  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要明确区属部门、街道办的气象灾害联动和安全监管职责,保障相关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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