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规上企业?

规上企业是对达到一定规模、资质或限额的法人单位的统称。具体包括:

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以及5000万元以上在建项目法人单位。
规上企业入库有什么意义?

规上企业是深圳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和重要支撑,是常规统计监测的主要对象,其入库的质和量,对全面如实反映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质量效益的提高、产业结构的优化、转型升级的提速起着积极推动作用。因此,提高规上企业入库率和数据质量,对及时、准确、全面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科学、有效实施经济运行监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企业的入库条件和材料

除列明的材料外,统计机构可根据具体情况,要求企业提供其他补充资料

行业
入库条件
所需材料:必需的共同材料是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 工业

    年主营业务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复印件

    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

    企业生产经营场地入口的实地照片(需有企业名称的挂牌),生产加工现场的设备照片

    若是新开业(投产)单位还需提供有关部门对建设项目的批复(或备案)文件复印件;若是新申报的工业单位若为战新企业,还需提交战新产品照片和战新产品信息表。

  • 建筑业

    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带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字样和住建部门公章页面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 批发业

    年主营业务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法人单位

    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若无,则提供最近1个季度表)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 零售业

    年主营业务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

    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若无,则提供最近1个季度表)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 住宿业

    年主营业务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住宿业法人单位

    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若无,则提供最近1个季度表)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 餐饮业

    年主营业务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餐饮业法人单位

    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若无,则提供最近1个季度表)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若有资质,提供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 服务业

    年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等行业法人单位

    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复印件

    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利润表和纳税申报表中营业收入不一致需要提供说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加盖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小规模纳税人免此项),没有此表的单位,需附证明材料。

  • 服务业

    年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等行业法人单位

    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复印件

    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利润表和纳税申报表中营业收入不一致需要提供说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加盖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小规模纳税人免此项),没有此表的单位,需附证明材料。

  • 服务业

    年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等行业法人单位

    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复印件

    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利润表和纳税申报表中营业收入不一致需要提供说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加盖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小规模纳税人免此项),没有此表的单位,需附证明材料。

  • 其他有 5000 万元及以上在建项目的法人单位

    未纳入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且在报告期内有计划总投资 5000 万元及以上在建投资项目的法人单位

    证明项目计划总投资的材料(审批核准备案文件、或购置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

    证明项目开工的材料(施工合同、或开工照片、或购置证明材料)上传资料需提供涉及项目名称、总概算、合同金额、合同工期、双方签章、签订日期等合同主要内容页复印件,并加盖业主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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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何配合做好入库工作?

在入库审批期间,各级统计部门将按照国家统计局“先进库,后报数;要进库,走程序”的总体要求,对辖区内的企业进行摸查,及时与符合入库条件的企业联系;企业需要积极配合街道、社区统计工作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如实填写申报表;统计部门收集相关资料后,按照规定流程逐级审核上报,最终通过国家统计局审核认定的企业,即可纳入一套表单位库,定期报送统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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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广大在深经营的企业积极配合基层统计人员工作,如实申报相关统计资料,为深圳发展贡献你我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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