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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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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违法违规处置问题严重)

信息来源: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1-01-28 09:16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按照《深圳市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专项督察反馈的“违法违规处置问题严重”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情况

  《广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第十二项指出“违法违规处置问题严重。一些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企业常常“空手套白狼”。”

  二、整改任务

  (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二)整改时限:2020年年底。

  (三)整改目标:规范企业依法依规处置危险废物。

  (四)整改措施:

  1、各地进一步强化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环境监管,依法严厉查处违规经营单位,打击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违法违规经营、处置行为。

  2、开展危险废物经营企业规范化检查,规范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经营行为。

  3、各地加大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教育培训,不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依法依规开展危险废物经营活动。

  三、整改落实情况

  (一)整改目标完成情况。印发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监管和规范化管理考核方案,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进行规范化管理检查、考核,并通过固体废物信息管理平台实时监管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危险废物收集、转运、处置等情况,规范了企业依法依规处置危险废物。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强化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监管。制定危险废物监管工作方案,实行“市级督查、区级检查、街道巡查”三级网格化监管,将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纳入“利剑”系列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检查了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经营行为,包括污泥、浓废液、废机油、废铅蓄电池、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的贮存、转移和处置情况,以及落实申报登记、联单管理、经营许可、应急预案备案等管理制度情况;2018年至2020年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和各区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开展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专项执法行动,共检查378家次,发现存在问题15家,并建设台账清单,实施销号管理,对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同时,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开展规范化管理和安全防范现场评估工作。

  2.制定印发《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指标》《规范化管理达标指南》,明确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标准,安排专人对省固体废物信息管理平台企业危险废物转移信息进行类比分析,组织开展危险废物经营企业规范化抽查检查考核工作,2018年至2020年,共抽查186家次企业,反馈的25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全面规范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经营行为。

  3.全面开展固体废物企业“三个一”专项工作,市、区分管领导共走访32家固体废物利用处置企业并会谈负责人。加强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教育培训,市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开展危险废物废规范化管理教育培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要求企业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危险废物经营活动。同时,通过电台播报、网站宣传等方式,普及固体废物管理规定、宣传新《固废法》、指导产废企业规范申报,对查办的典型案例通过媒体、网络进行曝光,形成威慑效应。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1年1月28日至2021年2月3日内迳向我们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联系人:蒋玉萍;联系方式:83595655

  深圳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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