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公示
按照《深圳市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广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第三项问题指出“2016年《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更新,新增和细化明确部分危险废物种类,但全省汽车维修(拆解)行业的废矿物油、涉煤化工相关行业煤焦油等都没有按要求及时纳入危险废物统计管理,每年大量废矿物油、煤焦油私下违规处置。全省汽车销售及维修企业近5.2万家,每年废机油产生量近50万吨,但2017年按要求申报的企业仅1496家,申报废机油量不足5000吨。全省煤焦油申报量2017年虽然增加到42.4万吨,但宝钢湛江钢铁公司、韶钢公司、嘉俊陶瓷等企业24.5万吨煤焦油长期没有列入危险废物管理,特别是韶钢公司2016年8月以来已累计非法销售煤焦油近20万吨,且该项目环评时就将煤焦油遗漏。”
二、整改任务
(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
(二)整改时限:2019年年底。
(三)整改目标:依法查处相关企业,规范汽车维修(拆解)行业的废矿物油、涉煤化工相关行业煤焦油等危险废物管理。
(四)整改措施:开展专项整治。2019年各地组织开展机动车维修(拆解)行业和涉煤焦油行业整治,规范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理处置行为。
三、整改落实情况
(一)整改目标完成情况:建立了市交通运输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商务部门、公安部门等部门联动、信息互通、齐抓共管监管机制;组织开展机动车维修(拆解)行业和涉煤焦油行业整治,督促行业企业完成年度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建立市信息化管理平台,并对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开展考核,进一步规范了汽车维修(拆解)行业危险废物管理。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行业危险废物监管部门联动。印发实施《深圳市机动车维修拆解行业联合整治行动方案》,建立部门联动、信息互通、齐抓共管监管机制,规范行业企业危险废物处置及日常监管。
二是全面规范汽修(拆解)行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制定实施《深圳市汽修行业(含拆解)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整治实施方案》,各区按要求全面摸清辖区汽修(拆解)企业危险废物底数,组织机动车维修(拆解)企业召开危险废物处置专项会议和危险废物管理培训,签订《企业固体废物规范管理承诺书》,督促机动车维修(拆解)行业企业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管理制度,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规范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转移处置和应急管理。其中,2019年督促3910家企业完成申报登记,2020年完成5424家。
三是组织开展汽修(拆解)行业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印发《深圳市危险废物规范化整治实施方案》《深圳市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各区对汽修(拆解)企业危险废物的类别、数量、贮存、转移、利用和处置情况开展全面执法检查,2019年至2020年,累计检查企业14363家,立案处罚119宗,处罚232万元。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1年1月28日至2021年2月3日内迳向我们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联系人:蒋玉萍;联系方式:83595655
深圳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