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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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公示(水源保护区违法项目清理)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4-03-28 14:38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根据《深圳市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组织各区政府(含新区管委会)对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第九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督察反馈的第二十七项问题“水源保护区违法项目清理”整改情况进行了评估,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水源保护区违法项目清理滞后,广东省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仍有2830个违法建筑(含379家工业企业)。涉及深圳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1069栋违法建筑、1432宗违法建设项目。(广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第九条)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违法违规项目清理工作中,广东省生态环境部门指导督促不力,惠州、湛江、阳江、云浮、汕头等十多个地市未按要求制订水源一级保护区违法违规项目清理整治方案,且瞒报、漏报问题十分普遍,至今还有项目未按序时进度清理到位。截至2018年6月,深圳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违法建筑未全部完成清理处置。(广东省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第二十七条)

  二、整改任务

  (一)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第九项整改任务

  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各区党委和政府、大鹏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2018年年底。

  整改目标:全面清理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依法依规治理其他违法建筑,着力消除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隐患,保障饮水安全。

  整改措施:开展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违法建筑和建设项目全面排查。组织规划土地监察、水务、环境保护、土地整备、公安、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对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违法建筑和建设项目逐宗制定拆除清理方案和时间表,依法实施拆除。2017年9月底前,完成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2013年之后新增的38栋违法建筑依法拆除清理工作;2017年年底前,完成2009年6月2日至2013年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增的50栋违法建筑拆除清理工作;2018年年底前,完成2009年6月2日前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建设的981栋违法建筑拆除处置及清理工作。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104家工业企业,在违法建筑和建设项目排查过程中予以重点核查,并于2017年9月底前,依法拆除或者关闭。2018年年底前,完成所有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土地的征转和移交工作。

  (二)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第二十七项整改任务

  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党委和政府、大鹏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整改时限:2020年年底。

  整改目标:按期完成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项目清理整治,着力消除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隐患,保障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

  整改措施:加快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清理整治,压实各区政府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清理整治力度,确保在2018年年底前完成全市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违法建筑的清理处置工作。同时加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日常巡查工作,对已完成拆除清理的做好“回头看”防止违建回潮,对新发现的规划土地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宗、清理整治一宗。

  三、整改落实情况

  (一)整改目标完成情况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指出我市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1069栋违法建筑、1432宗违法建设项目已于2018年年底前全部完成清理处置,并健全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日常巡查长效机制,全力保障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全面排查。2017年5月,印发实施《深圳市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违法建筑和建设项目问题专项整改方案》,2017年6月完成了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建设项目全面排查工作。

  2.分类处置。2017年9月,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2013年后新增的38栋违法建筑已拆除处置完毕;104家工业企业已全部依法关停。2017年底,2009年6月2日至2012年底建设的50栋违法建筑已拆除处置。2018年年底,除168宗水务设施予以保留外,179宗建设项目、79宗住宅村居和2009年6月2日之前建设的981栋违法建筑已全部清理处置完毕。

  3.防控管理。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发现一宗、清理整治一宗,健全保护区日常巡查长效机制。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违法建设项目所涉及的土地已按要求移交,并由接收部门实施封闭管理。

  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3日内径向我们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系人:李偲偲,联系电话:0755-83678840。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联系人:黄莉,联系电话:0755-28714947。

  深圳市水务局联系人:刘夏,联系电话:0755-83072660。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交易房产大厦1040室。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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