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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2024-04-29 09:51
名 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依法取消有关企业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的公告(2024年第5批)
文 号:
主 题 词:
深市监公告〔2024〕18号
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新一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南澳分店等24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名单见附件)不具备原经营条件且无法取得联系,无法保证产品安全、有效。我局于2024年3月7日在局政务网站公示拟取消其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现公示期届满,企业未主动与我局联系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根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现依法取消上述企业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联系地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鹏监管局机关二办(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延安路9号),联系电话:0755-84238174。
特此公告。
附件:依法取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企业名单(2024年第5批)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