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深圳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 > 食品药品安全 > 注销撤销
索 引 号: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2023-03-15 16:41
名 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通告
文 号:
主 题 词:
深市监通告〔2023〕18号
深圳市立丰大药房有限公司兴南分店未真实、完整地记录药品销售情况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属于情节严重情形。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依法吊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布。
特此通告。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