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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2020-06-22 10:12
名 称:深圳市司法局关于深圳市坪山区档案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
文 号:
主 题 词:
深圳市司法局公告2020年第13号
按照《深圳市行政执法主体公告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26号),我局对深圳市坪山区档案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主体公告进行了审查。经审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公告。
深圳市司法局
2020年6月4日
深圳市坪山区档案局行政执法主体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广东省档案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坪山区机构编制部门有关机构编制文件的规定,深圳市坪山区档案局在职责权限内依法实施行政执法,其执法人员持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进行执法。现将深圳市坪山区档案局的执法职责和权限、主要执法依据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执法职责和权限
(一)依法对全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二)依法对毁损、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行为进行查处;
(三)依法对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行为进行查处;
(四)依法对涂改、伪造档案的行为以及不按规定或者不按期移交档案的行为进行查处;
(五)依法对擅自开展档案中介活动的行为进行查处;
(六)依法对擅自出卖或者转让档案的以及倒卖档案牟利或者将档案卖给、赠送给外国人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七)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其他执法职责。
二、主要执法依据
(一)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二)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三)深圳经济特区法规
深圳经济特区档案与文件收集利用条例
(四)地方性法规
广东省档案条例
三、办公地址、咨询和投诉电话
(一)办公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333号区政府404C办公室
(二)咨询和投诉电话:0755-84622198
深圳市坪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主体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坪山区机构编制部门有关机构编制文件的规定,深圳市坪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其职责权限内依法实施行政执法,其执法人员持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进行执法。现将深圳市坪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的执法职责和权限、主要执法依据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执法职责和权限
(一)依法对负有军人优待义务的单位不履行优待义务的行为进行查处;
(二)依法对抚恤优待对象冒领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的;虚报病情骗取医药费的;出具假证明,伪造证件、印章骗取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的行为进行查处;
(三)依法对负有烈士遗属优待义务的单位不履行优待义务的行为进行查处;
(四)依法对存在拒绝或者无故拖延接收安置退役士兵工作任务,未依法与退役士兵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与残疾退役士兵解除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等情形的单位进行查处;
(五)依法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执法职责。
二、主要执法依据
(一)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二)行政法规
1.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2.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3.烈士褒扬条例
三、办公地址、咨询和投诉电话
(一)办公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331号深港花源2栋2楼
(二)咨询电话:0755-89457204(军转安置科);投诉电话:0755-89263621(权益维护部)
深圳市坪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主体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坪山区机构编制部门有关机构编制文件的规定,深圳市坪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主体在职责权限范围内依法实施行政执法。其执法人员持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进行执法。现将深圳市坪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的执法职责和权限、主要执法依据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执法职责和权限
(一)监督股份合作公司的经营管理,负责对股份合作公司违反规定的出资、担保、申报信息行为进行查处;
(二)监督股份合作公司的设立,查处向本村村民和公司员工以外的人员募集股份的行为;
(三)监督股份合作公司依法提取和使用法定公积金;
(四)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主要执法依据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二)深圳经济特区法规
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
三、办公地址、咨询和投诉电话
(一)办公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333号区政府424办公室
(二)咨询和投诉电话:0755-28370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