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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2017-09-18 11:01
名 称: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深圳市坪山区国家保密局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
文 号:
主 题 词:
按照《深圳市行政执法主体公告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26号),我办对深圳市坪山区国家保密局行政执法主体公告进行了审查。经审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告。
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7年8月9日
深圳市坪山区国家保密局行政执法主体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坪山区机构编制部门有关机构编制文件的规定,深圳市坪山区保密局在职责权限内依法实施行政执法,其执法人员持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进行执法。现将深圳市坪山区保密局的执法职责和权限、主要执法依据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执法职责和权限
(一)负责对保密法律、法规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二)依法对在本区发生的泄密事件(案件)进行查处;
(三)依法对其他违反保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二、主要执法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三、办公地址、咨询和投诉电话
(一)办公地址:深圳市坪山区深汕路333号区委区政府办公楼
(二)咨询电话:0755-84622919;投诉电话:0755-846224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