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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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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2-23 16:02

名 称: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深圳市南山区档案局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

文 号:

主 题 词:

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深圳市南山区档案局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

信息来源:市法制办 信息提供日期:2018-02-23 【字体:

  按照《深圳市行政执法主体公告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26号),我办对深圳市南山区档案局行政执法主体公告进行了审查。经审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告。

  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8年1月18日

  深圳市南山区档案局行政执法主体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广东省档案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南山区机构编制部门有关机构编制文件的规定,深圳市南山区档案局在职责权限内依法实施行政执法,其执法人员持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进行执法。现将深圳市南山区档案局的执法职责和权限、主要执法依据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执法职责和权限

  (一)依法对全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二)依法对毁损、丢失属于国家所有档案的行为进行查处;

  (三)依法对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行为进行查处;

  (四)依法对涂改、伪造档案的行为以及不按规定或不按期移交档案的行为进行查处;

  (五)依法对擅自开展档案中介活动的行为进行查处;

  (六)依法对擅自出卖或者转让档案的以及倒卖档案牟利或者将档案卖给、赠送给外国人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七)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其他执法职责。

  二、主要执法依据

  (一)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二)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三)深圳经济特区法规

  深圳经济特区档案与文件收集利用条例

  (四)地方性法规

  广东省档案条例

  三、办公地址、咨询和投诉电话

  (一)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2号区政府大楼A501

  (二)咨询和投诉电话:0755-2654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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