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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11-08 10:50
名 称:深圳市司法局关于深圳市盐田区水务局等12个部门行政执法主体及委托执法的公告
文 号:
主 题 词:
深圳市司法局公告2019年第2号
按照《深圳市行政执法主体公告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26号),我局对深圳市盐田区水务局等12个部门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及委托执法公告进行了审查。经审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公告。
深圳市司法局
2019年9月18日
深圳市盐田区水务局行政执法主体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办公室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盐田区水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深盐办发〔2019〕20号)的规定,深圳市盐田区水务局行政执法主体在其职责权限范围内依法实施行政执法,其执法人员持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进行执法。现将深圳市盐田区水务局的执法职责和权限、主要执法依据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执法职责和权限
(一)依法对违反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河道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查处;
(二)依法对违反取水、供水、节约用水和排水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查处;
(三)依法对违反水务工程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查处;
(四)依法对违反防汛抗洪及抢险救灾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查处;
(五)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执法职责。
二、主要执法依据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二)行政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
3.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4.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三)深圳经济特区法规
1.深圳经济特区饮用水源保护条例
2.深圳经济特区水资源管理条例
3.深圳经济特区城市供水用水条例
4.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
5.深圳经济特区河道管理条例
(四)地方性法规
1.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
2.广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
3.广东省河道堤防管理条例
4.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5.广东省河口滩涂管理条例
6.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
(五)规章
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
2.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
3.深圳经济特区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规定
4.广东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5.广东省城市供水管理规定
6.广东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7.广东省取水许可制度与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
8.深圳市排水条例
9.深圳市计划用水办法
10.深圳市建设项目用水节水管理办法
三、办公地址、咨询和投诉电话
(一)办公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二路工青妇活动中心5楼
(二)咨询和投诉电话:0755-25226306;0755-22358950
深圳市盐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主体公告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及深圳市盐田区机构编制部门有关机构编制文件的规定,深圳市盐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在盐田区范围内行使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权,其执法人员持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进行执法。现将其行政执法的职责和权限、主要执法依据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执法职责和权限
(一)对拒绝或者无故拖延执行人民政府下达的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的单位进行查处;
(二)对未依法与退役士兵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单位进行查处;
(三)对与残疾退役士兵解除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的单位进行查处;
(四)对冒领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的抚恤优待对象进行查处;
(五)对虚报病情骗取医药费的抚恤优待对象进行查处;
(六)对出具假证明,伪造证件、印章骗取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的抚恤优待对象进行查处;
(七)依法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执法职责。
二、主要执法依据
(一)行政法规
1.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2.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三、办公地址、咨询和投诉电话
(一)办公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二路1088号工青妇活动中心101室
(二)咨询和投诉电话:0755-82638403
深圳市盐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主体公告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办公室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盐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深盐办发〔2019〕27号)的规定,深圳市盐田区城市和综合执法局在职责权限内依法实施行政执法,其执法人员持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进行执法。现将深圳市盐田区城市和综合执法局的执法职责和权限、主要执法依据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执法职责和权限
(一)对违反城市容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公厕管理、城市照明和灯光夜景设施、养犬等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二)对擅自占用城市市政道路、人行道等设置非交通设施、摆摊设点、销售商品的行为进行查处;
(三)对违法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行为进行查处;
(四)对未经批准焚烧固体废弃物的行为进行查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决定的其他职责。
二、主要执法依据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二)行政法规
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2.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三)深圳经济特区法规
1.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
2.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3.深圳经济特区城市园林条例
4.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
5.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6.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
(四)地方性法规
1.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
2.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
3.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
4.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5.深圳市燃气条例
6.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
(五)规章
1.广东省户外广告管理规定
2.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
3.深圳市建筑废弃物运输和处置管理办法
4.深圳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
5.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6.深圳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7.深圳市绿道管理办法
8.深圳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
9.深圳市城市道路管理办法
10.深圳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
11.深圳经济特区城市道路照明管理规定
12.深圳经济特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
13.深圳市建筑物和公共设施清洗翻新管理规定
三、办公地址、咨询和投诉电话
(一)办公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二路1088号工青妇活动中心9楼
(二)咨询和投诉电话:0755-25228413
深圳市盐田区国家保密局行政执法主体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深圳市盐田区机构编制部门有关机构编制文件的规定,深圳市盐田区国家保密局在职责权限内依法实施行政执法,其执法人员持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进行执法。现将深圳市盐田区国家保密局的执法职责和权限、主要执法依据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执法职责和权限
(一)负责对保密法律、法规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二)依法对在本区发生的泄密事件(案件)进行查处;
(三)依法对其他违反保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二、主要执法依据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二)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三、办公地址、咨询和投诉电话
(一)办公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2088号区行政中心9楼
(二)咨询和投诉电话:0755-25225916
深圳市盐田区民政局行政执法主体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办公室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盐田区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深盐办发〔2019〕15号)的规定,深圳市盐田区民政局在职责权限内依法实施行政执法,其执法人员持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进行执法。现将深圳市盐田区民政局的执法职责和权限、主要执法依据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执法职责和权限
(一)依法对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依法对福利机构及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三)依法对婚姻登记、收养登记进行监督检查。
(四)依法对违反殡葬管理的行为进行查处。
(五)依法对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进行监督检查。
(六)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对违反规定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活动进行查处。
(七)依法对慈善组织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主要执法依据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二)行政法规
1.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2.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3.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4.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
5.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
6.婚姻登记条例
7.殡葬管理条例
8.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三)深圳经济特区法规
深圳经济特区殡葬管理条例
(四)规章
1.公墓管理暂行办法
2.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
3.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
4.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管理规定
5.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6.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
7.行政区域界线界桩管理办法
8.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9.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
10.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11.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
12.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13.广东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实施细则
14.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
15.广东省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管理规定
16.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
三、办公地址、咨询和投诉电话
(一)办公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二路1088号
(二)咨询和投诉电话:0755-82638367
深圳市盐田区司法局行政执法主体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深圳市盐田区机构编制部门有关机构编制文件的规定,深圳市盐田区司法局在职责权限范围内依法实施行政执法,其执法人员持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进行执法。现将深圳市盐田区司法局的执法职责和权限、主要执法依据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执法职责和权限
(一)依法对辖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执业活动实施日常监督管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改正;依法对执业律师、律师事务所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依法向上级司法行政部门提出处罚建议。
(二)依法查处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违法行为。
(三)依法对辖区公证机构及其执业的公证员进行监督检查。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主要执法依据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二)规章
1.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2.律师执业管理办法
3.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
4.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
三、办公地址、咨询和投诉电话
(一)办公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2088号区行政中心206室
(二)咨询和投诉电话:0755-25228925
深圳市盐田区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主体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办公室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盐田区卫生健康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深盐办发〔2019〕22号)的规定,深圳市盐田区卫生健康局在其职责权限内依法实施行政执法,其执法人员持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进行执法。现将深圳市盐田区卫生健康局的执法职责和权限、主要执法依据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执法职责和权限
(一)组织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病情的发生和蔓延,依法开展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二)依法监督管理医疗机构及卫生技术人员,对非法行医行为进行查处;
(三)依法监督管理采供血机构、单采血浆站及临床用血工作;
(四)依法监督管理公共场所卫生及控烟工作;
(五)依法监督管理医疗机构放射工作;
(六)依法监督检查学校卫生工作;
(七)依法监督检查母婴保健工作;
(八)依法监督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九)依法检查计划生育工作;
(十)依法监督作业场所职业病防治工作;
(十一)依法对违反卫生与计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其他行为进行查处。
二、主要执法依据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二)行政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3.护士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
6.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7.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8.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9.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10.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三)深圳经济特区法规
1.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
2.深圳经济特区无偿献血条例
3.深圳经济特区心理卫生条例
4.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条例
(四)地方性法规
1.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广东省母婴保健管理条例
(五)规章
1.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2.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3.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4.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5.深圳市计划生育若干规定
6.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7.处方管理办法
8.消毒管理办法
9.血站管理办法
10.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
11.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12.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13.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14.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三、办公地址、咨询和投诉电话
(一)办公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二路1088号工青妇活动中心10楼
(二)咨询和投诉电话:0755-25228513
深圳市盐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行政执法主体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办公室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盐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深盐办发〔2019〕21号)的规定,深圳市盐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在职责权限范围内依法实施行政执法,其执法人员持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进行执法。现将其执法职责和权限、主要执法依据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执法职责和权限
(一)依法对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营业性演出、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经营活动、艺术品经营活动、高危体育项目经营活动、互联网文化活动、旅行社经营活动以及文物保护等文体旅游市场经营活动实施检查和监督,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二)依法对违反出版物(包括报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的印刷经营活动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查处。
(三)依法对违反广播电视采编、制作、播放、传播、接收和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等活动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查处。
(四)依法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及接入服务实施检查和监督,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五)依法对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等广播电视经营活动实施检查和监督,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主要执法依据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
(二)行政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2.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3.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4.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5.全民健身条例
6.旅行社条例
7.出版管理条例
8.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9.印刷业管理条例
10.电影管理条例
11.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
12.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13.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
(三)深圳经济特区法规
1.深圳经济特区促进全民健身条例
2.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
(四)地方性法规
1.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
2.广东省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管理规定
(五)规章
1.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
2.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
3.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
4.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
5.《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三、办公地址、咨询和投诉电话
(一)办公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2088号区行政中心5楼
(二)咨询和投诉电话:0755-25227546
深圳市盐田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主体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深圳市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办公室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盐田区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深盐办发〔2019〕24号),深圳市盐田区应急管理局在职责权限内依法实施行政执法,其执法人员持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进行执法。现将其执法职责和权限、主要执法依据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执法职责和权限
(一)依法负责辖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对违反安全生产准入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
(四)依法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依法参与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六)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汛防旱防风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工作,依法对水库、水电站、拦河闸坝等工程管理单位在紧急情况下加大下泄流量,超出调度运用计划规定流量运行时,未按要求报告或者告知相关防汛防旱防风指挥机构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七)依法对滨海浴场、景区、自然保护区、公园、游乐场等经营管理单位未按照规定发出警示信息或者采取相应安全措施的行为,按照职责分工,进行监督管理;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执法职责。
二、主要执法依据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二)行政法规
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2.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
3.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5.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三)深圳经济特区法规
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
(四)地方性法规
1.深圳市安全管理条例
2.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3.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
(五)规章
1.深圳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
2.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
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5.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6.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7.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8.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三、办公地址、咨询和投诉电话
(一)办公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二路1088号工青妇活动中心18楼
(二)咨询和投诉电话:0755-22320056
深圳市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行政执法主体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办公室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深盐办发〔2019〕19号)的规定,深圳市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在职责权限范围内依法实施行政执法,其执法人员持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进行执法。现将深圳市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的执法职责和权限、主要执法依据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执法职责和权限
(一)负责保障性住房、人才住房、政策性住房的建设筹集、维修、租售和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市场管理。
(二)负责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
(三)负责建筑市场和建筑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勘察设计行业及市场管理。负责全区建设工程(含勘察设计和与工程密切相关的设备材料)招投标活动的监管。负责建设工程造价行业监督管理。
(四)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的施工许可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安全监督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负责结建式人防工程从施工报建至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监督管理。
(五)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及消防验收备案抽查,负责对建设工程施工使用的消防产品和装修装饰材料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六)负责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监督管理,负责民用建筑节能专项验收的监督管理。负责建筑废弃物排放管理和综合利用管理。
(七)负责燃气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地下综合管廊运营安全监督管理。
(八)负责全区物业管理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九)负责上述领域的住房建设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住房建设部门负责的其他行政执法工作。
二、主要执法依据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二)行政法规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4.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5.物业管理条例
6.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7.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8.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
9.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10.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三)深圳经济特区法规
1.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条例
2.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
3.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
4.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监理条例
5.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
6.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
7.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
(四)地方性法规
1.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
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
4.广东省房地产评估条例
5.广东省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条例
6.广东省城镇房地产转让条例
7.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
8.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9.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
10.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11.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
12.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
13.深圳市建筑市场严重违法行为特别处理规定
14.深圳市燃气条例
15.深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五)规章
1.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2.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3.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4.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
5.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6.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7.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
8.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9.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10.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
1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13.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14.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15.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
16.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17.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
18.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19.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20.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21.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
22.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23.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24.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25.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
26.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27.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
28.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
29.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
30.深圳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制度改革若干规定
31.深圳市建筑废弃物运输和处置管理办法
32.深圳市地下管线管理暂行办法
33.深圳市燃气管道安全保护办法
34.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
35.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
36.深圳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规定
37.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
38.深圳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
39.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若干规定
40.深圳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
三、办公地址、咨询和投诉电话
(一)办公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二路1088号工青妇活动中心12楼
(二)咨询和投诉电话:0755-25037732
深圳市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委托深圳市盐田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心、深圳市盐田区工程造价管理中心行政执法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深圳市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委托深圳市盐田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心、深圳市盐田区工程造价管理中心在委托权限内依法实施行政执法,其执法人员持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进行执法。现将委托执法的执法职责和权限、主要执法依据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深圳市盐田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心
(一)建筑工程质量执法职责和权限
受深圳市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的委托(委托期限从2019年8月15日起至2024年8月15日止),深圳市盐田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心对在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监督的建设工程行使下列行政执法权:
1.监督检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履行质量管理职责的情况。
2.监督检查涉及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以及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
3.监督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安全和其他涉及主要使用功能的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4.对预拌混凝土质量和预拌砂浆质量进行检查。
5.监督检查建设项目执行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情况。
6.处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包括受理、组织调查、协调处理、复函等)。
7.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取证。
8.对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违反工程质量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
9.负责对无专业分包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分包工程施工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参加对建设工程中其他违规的承发包行为进行调查取证。
10.组织或参加各类工程建设执法检查。
1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二)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执法职责和权限
受深圳市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的委托(委托期限从2019年8月15日起至2024年8月15日止),深圳市盐田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心对在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监督的建设工程行使下列行政执法权:
1.负责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建设工程各方主体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
2.调查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投诉。
3.参与一般、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取证,负责按规定上报事故快报。
4.组织或参加各类工程建设执法检查。
5.配合燃气管理部门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安全保护措施。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主要执法依据
1.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行政法规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4)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5)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3.深圳经济特区法规
(1)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条例
(3)深圳市燃气条例
(4)深圳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规定
(5)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
(6)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
4.地方性法规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5.规章
(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
(3)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四)办公地址、咨询和投诉电话
1.办公地址
(1)深圳市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二路1088号工青妇活动中心12楼
(2)深圳市盐田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心:深圳市盐田区官下路28号1栋
2.咨询和投诉电话
(1)深圳市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0755-25037732
(2)深圳市盐田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心:0755-25358139
二、深圳市盐田区工程造价管理中心
(一)执法职责和权限
受深圳市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的委托(委托期限从2019年8月15日起至2024年8月15日止),对盐田区建设工程造价及计价活动行使下列行政执法权:
1.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和造价执业人员的工程造价计价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
2.对建设工程合同和与工程造价相关的其他合同、协议进行监督检查。
3.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串通,虚报工程造价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
4.组织或参加有关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各类执法检查。
5.调查处理建设工程造价投诉(包括建设工程合同、招标控制价编制等)。
6.开展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有关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及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工作。
(二)主要执法依据
1.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深圳经济特区法规
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
3.地方性法规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
4.规章
(1)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三)办公地址、咨询和投诉电话
1.办公地址
(1)深圳市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二路1088号工青妇活动中心12楼
(2)深圳市盐田区工程造价管理中心:深圳市盐田区官下路28号1栋
2.咨询和投诉电话
(1)深圳市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0755-25037732
(2)深圳市盐田区工程造价管理中心:0755-25358139
深圳市盐田区档案局行政执法主体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办公室(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深盐办发〔2019〕2号)的规定,深圳市盐田区档案局在其职责权限范围内依法实施行政执法,其执法人员持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进行执法。现将深圳市盐田区档案局的执法职责和权限、主要执法依据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执法职责和权限
(一)依法对收集、移交、保管、利用、公布、销毁、出卖、转让档案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二)依法对档案中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三)依法查处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行为;
(四)依法查处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行为;
(五)依法查处涂改、伪造档案的行为;
(六)依法查处企业事业组织或者个人擅自出卖或者转让档案的行为;
(七)依法查处企业事业组织或者个人倒卖档案牟利或者将档案卖给、赠送给外国人的行为;
(八)依法查处不按规定归档或者不按期移交档案的行为;
(九)依法查处明知所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档案损失的行为;
(十)依法查处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行为;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执法职责。
二、主要执法依据
(一)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二)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三)地方性法规
广东省档案条例
三、办公地址、咨询和投诉电话
(一)办公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2088号区行政中心1131室
(二)咨询和投诉电话:0755-25228130;0755-22746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