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警预防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深圳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 > 安全生产 > 预警预防

广东2024年汛期结束!

信息来源: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4-10-15 17:5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省防总发出通知,根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有关规定和会商情况,省防总决定于10月15日结束2024年汛期。

  通知强调,转入非汛期后,各地各部门要继续密切关注天气形势,严格落实防旱防冻各项措施。要抢抓冬春有利时机,加快推进隐患整治、水毁工程修复和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要继续保持联络畅通和备战状态,如遇特殊天气,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应急预案规定,及时启动应急响应,落实防范应对措施,全力以赴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附件下载

相关政策解读

触碰右侧展开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