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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份全市安全生产事故和自然灾害灾情

信息来源: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0-08-20 18:13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一、1-7月份基本情况

  (一)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1. 生产安全事故情况。1-7月份,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69起,死亡145人,受伤54人。

  2.各类事故总体情况。全市共发生道路交通、工矿商贸和火灾等各类安全生产事故1,529起,死亡193人,受伤462人。

  (二)自然灾害情况

  1.森林火灾情况。全市共发生森林火灾5起,总过火面积约4730㎡,未发生人员伤亡等安全事故。

  2.台风暴雨情况。1-7月平均雨量735.1毫米,较去年同期偏少42%,较近5年同期偏少39%。

  3.地质灾害情况。全市未发生地质灾害灾险情,共发布15次地质灾害气象黄色预警。

  4.海洋灾害情况。全市未发生风暴潮、赤潮等海洋灾害。

  二、7月份基本情况

  (一)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1. 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7月份,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42起,死亡38人,受伤18人。

  2.各类事故总体情况。7月份,我市共发生道路交通、工矿商贸和火灾各类安全生产事故223起,死亡44人,受伤103人

  (二)自然灾害情况

  1.森林火灾情况。全市共接到森林火警13起,没有发生森林火灾。

  2.台风暴雨情况。月平均雨量67.5毫米,较近5年同期偏少77.3%,无大范围暴雨过程。

  3.地质灾害情况。全市未发生地质灾害灾险情。

  4.海洋灾害情况。全市未发生风暴潮、赤潮等海洋灾害。

  三、对策措施建议

  1.针对建设工程领域事故发生特点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市住房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城市管理等主管部门及各区要开展建设工程领域事故防范工作专题研究和部署,针对小散工程多发高发的特点,落实《深圳市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纳管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加强日常安全巡查和执法力量,加强查处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中存在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其他违法行为力度,督促指导建设单位或业主、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降压小散工程事故多发高发的势头。

  2.针对后汛期防台风重点,全力抓好汛期的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各区、各部门要杜绝麻痹松懈思想,时刻保持应急状态,要立足最不利情况做好当前防汛工作。要针对后汛期防台风这个重点,抓紧组织开展防台风隐患排查,对海上船舶及作业平台、陆地防风隐患、水利工程、在建工程、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中小河流、城市易涝点、旅游景区等重点环节进行再检查、再落实。要严肃防汛纪律,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救援准备;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和汛情、灾情的变化,加密滚动预报预警,加密组织会商、研判防灾形势,落实各项应急救援准备措施,切实发挥群测群防体系作用,全力以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针对暑期旅游高峰,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各区及交通运输、公安交警等部门要针对暑期旅游高峰和夏季高温容易引发道路交通的特点,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运输企业、重点车辆安全管控,全面排查“两客一危”、货车、泥头车等重点车辆的安全隐患,通过路面巡查、视频远程监控、上门检查等方式,加强监管,督促运输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杜绝车辆带病上路;加大道路安全隐患整治力度,及时消除道路设施安全隐患,加大对未经审批占道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持续开展道路交通执法检查行动,对交通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严厉查处驾驶员疲劳驾驶、私家车驾驶员酒驾醉驾、电动自行车驾驶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和占道行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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