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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月份全市事故情况
(一)各类事故总体情况
1月份,我市共发生道路交通、工矿商贸(含商贸制造、建筑施工、水上交通、渔业船舶、农业机械等行业领域)和火灾等各类安全生产事故247起,死亡32人,受伤78人,直接经济损失266.04万元;同比起数下降24.23%,死亡人数上升6.67%,受伤人数下降3.70%,直接经济损失上升21.92%。
1.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全市共发生137起,死亡22人,受伤74人,直接经济损失46.84万元;同比起数下降18.45%,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下降6.33%,直接经济损失下降11.71%。
2.工矿商贸及其他(含商贸制造、建筑施工、水上交通、渔业船舶、农业机械等行业领域)事故情况。全市共发生12起,死亡9人,受伤4人;同比起数上升50.00%,死亡人数上升12.50%,受伤人数增加4人。
3.火灾事故情况。全市共发生98起,死亡1人,受伤0人,直接经济损失219.2万元;同比起数下降34.67%,死亡人数增加1人,受伤人数减少2人,直接经济损失上升32.72%。
(二)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1月份,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2起,死亡20人,受伤9人;同比起数上升37.50%,死亡人数上升33.33%,受伤人数上升12.50%。其中:
1.商贸制造业。发生事故2起,死亡1人,同比分别上升100.00%和持平。
2.建筑业。发生事故8起,死亡7人,同比分别上升14.29%和持平。按工程类别分析,市管工程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均上升50.00%;区管工程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均上升200.00%;小散工程发生事故2起,死亡1人,同比分别下降50.00%和75.00%。按细分行业分析,房屋建设工程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分别增加1起和增加1人;水务建设工程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分别增加1起和增加1人;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分别增加1起和增加1人;电力建设工程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分别增加1起和增加1人;建筑安装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分别增加1起和增加1人;建筑装饰装修业发生事故3起,死亡2人,同比分别下降25.00%和50.00%。
3.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发生事故10起,死亡11人,同比分别上升25.00%和57.14%。其中:道路运输业发生事故10起,死亡11人,同比分别上升25.00%和57.14%。
4.农林牧渔业、采矿业。未发生事故。
5.其他行业发生事故2起,死亡1人,同比分别增加2起和1人。其中:房地产业事故1起,死亡1人,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事故1起,死亡0人。
(三)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1月份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1月份,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由于受到春节假期前各类因素影响,人流、车流、物流剧增及建筑施工、工矿企业停工检维修作业增多,个别行业领域事故呈反弹势头。具体表现为以下特点:
1.各类事故指标呈“两升两降”。1月份,各类事故起数和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3.60%和3.80%,但死亡人数、经济损失同比分别上升6.67%和21.49%,道路运输业事故死亡10人是死亡人数同比上升的主要原因。此外,建筑业事故死亡7人,占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总量的77.78%,事故总量仍然较大。
2.道路运输行业事故上升幅度大。1月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22人,同比持平,其中道路运输业事故死亡11人,同比上升57.14%,且发生3起一次死亡2人的道路运输业事故,2月份将迎来春运高峰,人流、车流剧增,需予以高度关注。
3.消防安全风险不容忽视。1月份,虽然火灾事故起数同比下降34.67%,但死亡人数同比增加1人,加之天气持续干燥,发生火灾事故的风险依然较高,需加大力度做好火灾防控工作。
4.高处坠落仍为主要事故类型。1月份,高处坠落造成6人死亡,占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总死亡人数的66.67%,其中:建筑行业高处坠落事故造成5人死亡,房地产业事故造成1人死亡。
5.南山、龙岗、龙华、坪山、光明、大鹏等6个区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均下降或持平,但部分区和街道事故反弹明显。从事故发生区域分析:坪山区死亡1人,同比下降80.00%,龙华区死亡2人,同比下降60.00%,南山区死亡5人,同比下降16.67%,大鹏新区死亡0人,同比持平,光明区死亡3人,同比持平,龙岗区死亡7人,同比持平。但宝安区各类事故死亡11人,同比上升175.00%,其中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0人,同比上升233.33%;福田区、罗湖区、盐田区各类事故均死亡1人,同比分别增加1人。特别是宝安区福永街道、石岩街道各类事故均死亡3人,分别占全市总量的9.37%;南山区南山街道、宝安区沙井街道、龙岗区坪地街道、光明区凤凰街道均死亡2人,分别占全市总量的6.25%。
三、工作意见和建议
1.各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领导近期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系列批示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责任担当,全面认真履职,狠抓工作落实,杜绝等待观望、消极松懈的情绪,做到机构改革和人员转隶期间不分心、站好岗、守好责,确保安全生产责任不缺位、工作不断档,力度不减弱。
2.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突出抓好复工复产时段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加强督导检查、巡查督查,督促企业制定并落实1套复工复产安全方案,确保复工复产的每一个步骤规范、严格、稳妥、有序,开展1次复工复产安全培训,加强节后新招、调岗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做到职工岗前安全教育全覆盖、管理人员安全专项培训全覆盖,进行1次设施设备全面检查,确保生产系统,管道、阀门、仪表等机械设备处于安全适用状态后方可开始使用,筑牢复工复产安全屏障,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3.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引导作用,通过电视、广播、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介,广泛持续进行安全预警提示,强化复产复工前安全检查等安全知识宣传力度,促进形成各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主动开展复产复工安全检查的良好氛围,持续进行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安全用电用火用气、安全出行等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安全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