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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委会关于对安全生产事故高风险区域挂牌督办整治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4-07-08 16:29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各区(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福田区梅林街道办事处、罗湖区清水河街道办事处、南山区沙河街道和粤海街道办事处、宝安区西乡街道和福海街道办事处、龙华区民治街道办事处、光明区光明街道和新湖街道办事处: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推动解决安全生产事故高风险区域突出风险隐患,切实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依据《深圳市安全生产事故高风险区域整治挂牌督办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经综合评估并报请市安委会领导同意,决定将福田区梅林街道、罗湖区清水河街道、南山区沙河街道和粤海街道、宝安区西乡街道和福海街道、龙华区民治街道、光明区光明街道和新湖街道列为2024年度安全生产事故高风险区域予以挂牌督办整治,督促综合施策、系统治理,全面治本攻坚,排查整治安全生产事故突出风险隐患,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整体持续好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风险区域基本情况

  (一)福田区梅林街道

  2023年,梅林街道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6人(相关统计数据不含高速公路道路运输事故、省管工程、市管工程和区管工程事故,下同),较前三年平均值(2.66人)上升125%,其中道路交通领域死亡4人、占比67%。经评估,辖区安全生产基础存在薄弱环节,道路交通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突出且具有地域性、系统性等特点。

  (二)罗湖区清水河街道

  2023年,清水河街道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5人,较前三年平均值(0.33人)上升超过1400%,均为道路交通领域死亡事故,其中涉及电动自行车事故死亡4人、占比80%。经评估,辖区道路交通领域存在薄弱环节,尤其电动自行车方面安全风险突出且具有地域性、系统性等特点。

  (三)南山区沙河街道

  2023年,沙河街道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5人,较前三年平均值(2.33人)上升114%,均为道路交通领域死亡事故。经评估,辖区安全生产基础存在薄弱环节,道路交通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突出且具有地域性、系统性等特点。

  (四)南山区粤海街道

  2023年,粤海街道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5人,较前三年平均值(3人)上升67%,均为道路交通领域事故亡人,其中涉及电动自行车事故死亡3人、占比60%。经评估,辖区道路交通领域存在薄弱环节,尤其电动自行车方面安全风险突出且具有地域性、系统性等特点。

  (五)宝安区西乡街道

  2023年,西乡街道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10人,较前三年平均值(6人)上升67%,其中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领域死亡5人、占比50%。经评估,辖区安全生产基础存在薄弱环节,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突出且具有地域性、复杂性等特点。

  (六)宝安区福海街道

  2023年,福海街道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11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9人、非生产经营道路交通死亡2人),较前三年平均值(7人)上升57%,生产安全事故中涉及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的死亡5人、占比55%。经评估,该街道安全生产基础存在薄弱环节,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突出且具有地域性、系统性等特点。

  (七)龙华区民治街道

  2023年,民治街道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11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7人,非生产经营道路交通事故死亡4人),较前三年平均值(5.33人)上升106%,生产安全事故中涉及小散工程和重型车辆的死亡6人、占比86%。经评估,该街道对安全风险研判存在不足,小散工程和重型车辆安全风险突出,隐患排查整治覆盖面还有盲区,安全形势较为严峻且具有复杂性等特点。

  (八)光明区光明街道

  2023年,光明街道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4人,较前三年平均值(1.33人)上升200%,其中道路交通领域死亡3人、占比75%,均涉电动自行车。经评估,该街道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存在薄弱环节,尤其电动自行车方面安全风险突出且具有地域性、复杂性等特点。

  (九)光明区新湖街道

  2023年,新湖街道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5人,较前三年平均值(1.67人)上升200%,其中道路交通领域死亡4人、占比80%,均涉及重型自卸货车。经评估,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存在薄弱环节,尤其重型自卸货车方面安全风险突出且具有地域性、复杂性等特点。

  二、整治责任单位

  根据《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决定将梅林街道、清水河街道、沙河街道、粤海街道、西乡街道、福海街道、民治街道、光明街道和新湖街道列为2024年度安全生产事故高风险区域实施挂牌督办整治,相应街道办事处为本次挂牌督办整治的责任单位。

  三、整治工作要求

  (一)整治措施。整治责任单位应根据《办法》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综合管控整治。主要工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成立整治工作专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态势分析研判,制定整治方案,建立整治工作台账,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聚焦小散工程、重点车辆管控和电动自行车管理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源头治理、强化系统治理,限期压降安全生产事故。整治责任单位应在收到本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制定整治方案,经区安委会审定后报市安委办备案。

  (二)督导检查。区安委会应加强对整治责任单位的督促指导,组织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加强对整治责任单位的对口帮扶、指导力度,确保按期完成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工作。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应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指导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推动解决街道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市、区安委办按照《办法》有关规定,加强对整治责任单位指导协调和日常监督,以适当形式对高风险区域整治工作进行督导。

  (三)整治时限。根据《办法》有关规定,结合督办事项复杂程度、管控治理难度等因素,确定挂牌整治期限为6个月。

  四、解除方式和程序

  整治责任单位在挂牌整治期限内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务,且符合《办法》规定初验条件的,应在期限届满后10日内向区安委会申请初验。区安委会按照《办法》有关规定初验合格后,报请市安委办验收。市安委办组织验收确认合格的,报请市安委会同意后解除挂牌督办。

  特此通知。

  深圳市安全管理委员会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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