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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工矿商贸企业的一封安全信

信息来源: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2-03-14 11:58 【字体: 视力保护色:

致全市工矿商贸企业:

  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形势,有效管控疫情传播扩散风险,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3月14日至3月20日,除非城市保障型企业停止运营或居家办公。市应急管理局特作出以下提醒:

  1.加强企业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开展企业宿舍用火用电安全检查,加强对宿舍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提醒;

  2.加强高风险工艺环节的安全管理,如危险化学品、锂电池、镁铝废屑等遇湿易燃物品要入库管理减量存放,要检查安全监测系统和应急设备设施是否正常、齐备,安排值班人员做好应急值守工作;

  3.暂停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等特殊作业,如确有必要开展的要严格落实安全条件确认,做好外包单位作业管理和监护工作;

  4.企业短暂停工重新复工复产前,要做组织开展安全检查,设备设施重新运行前要进行试车调试,确保平稳后再投入运行。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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