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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2月11日0时起,盐田区在海山街道调整相关区域和措施,现通告如下:
解除海山街道深盐路2088号太平洋工业区4栋5楼、7楼,5栋5楼高风险区管理;解除海山街道低风险区管理。
解除后,海山街道实行常态化防控措施,继续加强社会面和密闭性空间管理,具体由所在街道社区组织实施。
特此通告。
深圳市盐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