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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龙华区在辖区划定高风险区、低风险区及调整相关区域和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高风险区划定范围
高风险区实行封控措施,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区域内连续5天无新增感染者,且第5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可降为低风险区。
二、低风险区
(一)将观湖街道全域(除高风险区外)划为低风险区。(二)将民治街道全域(除高风险区外)划为低风险区。(三)将龙华街道全域(除高风险区外)划为低风险区。(四)将大浪街道全域(除高风险区外)划为低风险区。(五)将福城街道全域(除高风险区外)划为低风险区。(六)将观澜街道全域(除高风险区外)划为低风险区。
低风险区实行防范措施,期间“加强个人防护、避免聚集”,强化社会面管控,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具体由所在街道社区组织实施。
三、调整相关风险区域范围
解除后,观湖街道、民治街道、龙华街道、大浪街道、福城街道、观澜街道全域(除高风险区外)继续保持低风险区管控,期间“加强个人防护、避免聚集”,强化社会面管控,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具体由所在街道社区组织实施。
以上措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风险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暖心服务热线。
特此通告。
深圳市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