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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25号)

信息来源:深圳市光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信息提供日期:2022-11-23 12:09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光明区将马田街道相关风险区域和防控措施调整如下:

  一、解除光明区马田街道薯田埔第五工业区13栋、马田街道合水口社区柏溪路37号高风险区管理。

  二、解除光明区马田街道低风险区管理。

  以上措施自2022年11月23日9时起执行。调整后,光明区马田街道实行常态化防控措施。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光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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