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名称
留学人员创业补贴资金、留学人员创新发展环境建设资助发放审核项目服务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以下简称“声明函”。)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项目概况和服务要求
根据我市留学人员创业补贴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对资助申请企业、机构提交的材料和相关资金支出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一) 在服务时间内按照约定时间通知并接收获得留学人员创业补贴资金的企业(预计102家)提交的补贴发放申请材料,并根据企业签订的合同内容对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规性开展必要的审核程序,材料具体包括但不仅限于:1.补贴资金申请表;2.项目情况表;3.费用支出报表;4.资金使用合同书、企业采购协议、发票、银行流水或其他转账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5.其他款项用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在服务时间内按照约定时间通知并接收获得留学人员创新发展环境建设资助的企业(预计13家)提交的补贴发放申请材料,对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规性开展必要的审核程序,材料具体包括但不仅限于:1.补贴资金申请表;2.项目情况表;3.费用清单;4.支付凭证及所涉及的相关合同(协议)书等材料;5.其他款项用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在服务时间内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报告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的格式出具,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资金申报、审核总体情况和申请资金核减情况;
2.资金发放意见;
3.各申报企业最高补贴额、申报金额、核减金额、审定金额汇总表。
四、商务需求
(一)服务地点:供应商可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二)服务要求:派出不少于3名审计人员。项目负责人1名,需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或高级会计师职称,具备较高的审计服务水平和项目管理经验;其他人员2名,应具备中级职称。
(三)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零壹佰伍拾壹元整(100151元),报价单应同时报资助申请企业审计单价,其中:留学人员创业补贴资金企业审计单价不得超过891元,留学人员创新发展环境建设资助企业审计单价不得超过713元。响应报价超过预算总金额或单价金额均视为无效报价。
(四)本项目服务费用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合理利润等。报价由响应供应商根据询价公告自行测算。如实际企业数量小于应审核的企业家数,服务费按照实际申请企业数量乘以审计单价支付,且总金额不超过合同中标价。
(五)确定供应商后签订服务协议。
(六)响应材料一式四份,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报送。响应材料应当包括但不限于:(1)报价方案(含报价单);(2)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营业执照》扫描件;(3)法定代表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的单位社保缴纳材料(不少于三个月);(4)审计人员相关资质材料及单位社保缴纳材料(不少于三个月);(5)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6)为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审计服务的情况。
(七)廉政要求,严禁审计工作人员与申报单位和申请人及相关人员有任何的私下接触、任何形式的礼品或招待往来、收取业务咨询费等。如我局发现上述行为,已完成的审计工作作废,如造成损失的,审计公司和经办人需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相关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五、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8月2日下午6点前,应答文件请通过EMS寄送至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6075室。递交时间以快递送达时间为准,逾期响应无效。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小姐
联系电话:0755-88123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