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
受区政府委托,现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罗湖区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2021年11月30日,罗湖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罗湖区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提出了压实整改责任、强化审计成果运用的审议意见。区委、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要求,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区委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指出,要进一步健全党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机制,贯通合力、源头治理、综合施策,将审计整改成效固化为改革发展生产力。区政府七届一百三十五次常务会议要求,各部门及单位要认真对照审计查出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全面整改,防止屡审屡犯。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整改责任。区政府切实履行审计整改的主导责任,始终将审计整改作为推进改革发展的“催化剂”,坚决打通审计监督“最后一公里”。区政府组织各有关部门及单位认真研究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要求对照问题持续推进整改,形成整改长效机制,扎实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被审计单位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逐项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突出重点、分类施策,着力解决体制性障碍、制度性缺陷和管理漏洞,确保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
(二)强化督促检查,持续提升整改成效。区审计局加大审计整改督促力度,首次在区政府廉政工作会议上通报了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和绩效审计工作报告发现问题及整改建议。实行“挂销号”动态跟踪管理,通过座谈指导、发函督促和“回头看”检查等方式,推动整改落实。强化整改台账“多维”运用,加大对“选择性整改”“象征性整改”的监管力度,探索建立审计查出问题“类别库”,通过归纳历年审计发现问题,逐步实现“部门横向——问题纵向”分析,着力破解屡审屡犯难题。
(三)健全整改机制,强化审计成果运用。区政府强化审计整改的绩效考核,将“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和政府督查范围,定期督促整改情况。在问题协查、问题线索移送和督促审计整改等方面,加强审计与纪委监委、组织部门、政府督查部门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形成整改监督合力。各有关部门及单位注重整改的系统性,对问题产生的原因加强分析研究,努力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审计整改取得良好成效。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成效
从总体情况看,罗湖区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取得较好成效。区审计局出具审计报告16份,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84条;出具审计决定书13份;发出线索移送函6份、风险提示函2份。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六大类63个问题中,5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整改到位率88.89%;7个问题因涉及历史原因、多部门协作等情况需要一定整改时间,目前仍处于整改阶段。有关部门及单位通过上缴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规范资金账务管理等方式进行整改,整改金额合计7,241.01万元;同时加强内部管理,制定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7项。
(一)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决算报表编制方面的问题。
(1)部门决算报表编制不准确问题已完成整改。区财政局整改情况:①定期与预算单位对接,做好决算填报前期准备工作。②加大决算报表软件操作培训力度,提高部门决算质量。③严格决算审核,通过优化审核流程、明确审核要点、优化审核功能等方式,提高部门决算编报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罗湖医院集团整改情况:进一步严格决算编制,避免出现错报、漏报。
(2)个别部门决算报表编制不完整问题已完成整改。
区住房和建设局整改情况:修订《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预算管理办法》,规范并细化部门决算编制管理,保障决算数据真实完整。
2.关于区级财政管理及专项资金管理方面的问题。
(1)财政管理工作不够精细问题已完成整改。区财政局整改情况:①于2021年4月上线“智慧财政”市区一体化系统,实现预算项目在预算管理各环节的一体化,有效解决预算项目库与指标管理系统脱节问题。②已向市财政局申报在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录入3个PPP项目的执行信息。
(2)部分非税收入未直接缴入财政非税专户问题已完成整改。各学校整改情况:自2021年下半年起,规范周转房房租、餐费等非税收入收缴方式,将其及时缴入财政非税专户,防范财务风险。
(3)个别专项资金预算调整过大且未开展绩效评价问题已完成整改。区国资局整改情况:①细化预算编制,做好项目资金使用计划。②定期梳理专项资金,对当年确定不能执行的项目及时调整预算。③已完成2020年度股份合作公司扶持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及时运用绩效评价成果,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3.关于政府债务管理方面的问题。
(1)部分项目实施进度滞后问题已完成整改。区建筑工务署、区水务局整改情况:①部分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或基本建设。②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强化建设进度管理,积极推进工程建设。③优化施工组织,督促各单位加快建设进度。④建立约谈机制,加大合同执行力度。
(2)未及时办理设计变更备案问题已完成整改。区建筑工务署整改情况:4个项目已全部完成设计变更备案。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门预算及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
(1)预算管理仍存在薄弱环节问题已完成整改。各相关单位整改情况:①对部分预算项目连续两年执行率低问题,13所学校加强对各项业务所需经费的测算,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区教育局定期通报预算支出情况,督促各学校加快预算执行进度。②对未按规定实行财政直接支付问题,罗湖医院集团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规定,自2021年起对单笔100万元以上的支出严格执行财政直接支付。③对部分学校差旅费、办公费超预算支出问题,11所学校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严控支出范围、开支标准。
(2)关于“六项”费用管理不规范问题已完成整改。各相关单位整改情况:①对核算不规范问题,8个单位加强业务培训,严格费用支出管理与报销审核把关,将严格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等要求正确核算。②对公务车维修审批不严问题,3个单位修订完善了3项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按照制度规范公务用车维修管理,避免再次出现审批不严问题。
2.关于存量资金及往来款项清理方面的问题。
(1)项目结余资金未及时上缴问题正在整改中。各相关单位整改情况:①14个单位及时清理账户资金,将沉淀、结余资金上缴区财政统筹盘活,已上缴闲置资金2,916.84万元。②区
土地整备中心已上缴土地整备项目资金1,245.99万元。
(2)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问题正在整改中。各相关单位整改情况:①对往来款挂账5年以上问题,区财政局加强指导,持续推进挂账清理消化工作;11个单位认真研究制定清理方案,加强往来款项管理,清理往来款1,852.57万元。②对帮扶类款项挂账1年以上问题,2个街道办已清理帮扶类款项61.50万元;3个街道继续落实扶贫帮困工作。
(3)未按规定清理非基本银行账户问题正在整改中。各相关单位整改情况:区妇联、南湖街道办已将非基本银行账户销户;清水河街道办正在办理非基本银行账户注销手续。
3.关于政府采购及合同管理方面的问题。
(1)部分项目未按要求及时纳入采购计划或未及时签订合同问题已完成整改。各相关单位整改情况:①对部分项目未纳入年初采购计划问题,3个单位将严格按照要求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对采购需求进行准确测算,及时申报采购计划。②对合同签订不及时问题,1个单位修订完善1项合同管理制度,完善合同签订流程;14个单位强化合同工作的督导及审核,规范合同签订行为,提高合同签订效率。
(2)自行采购程序不规范、合同签订管理不规范问题已完成整改。各相关单位整改情况:①对部分项目自行采购程序不规范问题,区土地整备中心加强业务培训,严格把控合同流程;各学校规范自行采购程序;区教育局正在研究制定我区教育系统的自行采购管理规定。②对部分支付事项未签订合同问题,各学校完善合同签订及支付的管理;区教育局已与区国库支付中心商定,对无合同的大额采购项目不予付款。
(3)合同存在履约风险问题已完成整改。各相关单位整改情况:①对部分工程项目合同预付比例过高问题,6个单位将严格约定和支付工程预付款,降低合同履约风险。②对部分合同条款约定存在履约风险问题,3所学校加强合同内容审核,确保合同要素条款合理,权利义务清晰对等,并加强合同履约监管。
(4)养老服务合同履约管理不规范问题已完成整改。各相关单位整改情况:①翠竹街道办已将相关中介机构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并加强合同履约管理,提高合同服务质量。②莲塘街道办已追回多支付的9,707.06元电费,并进一步规范合同支付管理。
4.关于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
(1)部分社区居委会费用开支不规范问题已完成整改。各相关街道办整改情况:1个街道办已纠正错误;3个街道办加强社区居委会资金使用的指导和监督,规范支出审核和报账管理。
(2)部分街道办经费支出审批管理不到位问题已完成整改。各相关街道办整改情况:①要求各社区居委会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明确经费支出的审批流程及审批权限。②不断加强财务基础工作,规范支出报销等财务行为,防止支出审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屡审屡犯。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基层治理工作方面的问题。
(1)垃圾分类督导费单价差异较大问题已完成整改。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整改情况:在垃圾分类年度经费预算中制定督导费用相关标准明细,要求各街道办按照预算标准执行,严格控制经费使用范围,防止各街道办自定价格存在较大差异。
(2)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缴交未按约定管理问题正在整改中。区住房和建设局整改情况:①已完成34个小区正常缴存。②11个小区正在办理专项维修资金缴存手续,27个小区因数据问题需要市数据管理中心调整后再办理手续。③经进一步梳理后,30个小区因产权性质问题、1个小区因棚改拆迁不需办理缴存。
2.关于养老服务政策措施落实方面的问题。
(1)居家养老消费券管理存在漏洞问题已完成整改。各相关单位整改情况:①东湖、翠竹街道办已按规定编制消费券发放、结算业务报表,避免存在结算不实的管理漏洞。②区民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居家养老消费券管理的通知》,督促各街道办建立报表台账、实现台账管理,进一步完善消费券管理。
(2)“幸福老人计划”资助金申请把关不够严格问题已完成整改。黄贝街道办整改情况:自2021年起,“幸福老人计划”资助金的各申请主体已按照项目名义进行申报,进一步规范资助金审批管理。
(四)国有资源和国有资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方面的问题。
(1)个别已出让用地开工不及时、个别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时间竣工问题已完成整改。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整改情况:①对用地开工不及时问题,加强土地批后监管,2个项目均已达到开工标准。②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竣工问题,已发出督促函要求用地单位加快工程建设。
(2)个别临时用地到期后未及时处理、临时用地日常巡查监管不到位问题已完成整改。区规划土地监察局整改情况:①对1个超期项目已收缴临时用地费用90.69万元。②督促各街道办加强临时用地日常巡查监管,并加强安全巡查和日常抽查。
(3)部分城市更新项目配套物业未及时移交问题已完成整改。区机关物业办整改情况: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已对未及时移交的2处项目配套公共设施完成接收,涉及2114.05平方米。
2.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
(1)部分资产闲置或处置不及时问题正在整改中。各相关单位整改情况:①对部分资产闲置问题,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已委托负责资产采购的公司出具相关资产说明报告,将按程序进行资产处置。②对资产处置不及时问题,各学校加快资产处置进度,已完成1406件资产报废处置,涉及资产原值321.53万元;已完成1626件盘亏资产整改,涉及资产原值248.18万元。
(2)资产账账不符、账实不符问题正在整改中。各相关单位整改情况:②对资产账账不符问题,黄贝街道办已对固定资产进行重新盘点和全面清查核对,对账账不符的情况进行更正。②对车辆账实不符问题,5所学校已完成车辆调拨手续和账务处理,做到账账、账实相符;2所学校已将车辆移交车改办封存待处理;1所学校正在办理调拨审批程序。
3.关于引导基金管理方面的问题。
(1)引导基金公司架构不健全问题已完成整改。罗湖引导基金公司整改情况:由区国资局牵头,签订了委托管理协议,委托深圳市罗湖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罗湖产业投资公司对罗湖引导基金公司进行专业化管理,借助专业管理平台,促进进一步理顺引导基金管理机制,更好发挥引导基金作用。
(2)引导基金未专款专用问题已完成整改。罗湖引导基金公司整改情况:根据《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财政性资金存放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由不同银行账户分别列支公司日常费用、基金投资款,确保引导基金专款专用。
(五)民生专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区属公办学校预算经费方面的问题。
(1)学校小微工程管理问题已完成整改。各学校整改情况:①对建设管理不规范问题,各学校加强小微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工程项目验收和结算审核程序,及时编制并送审工程结算报告。②对存在应付未付工程款问题,具备支付条件的7所学校已将应付未付工程款105.80万元支付完毕。
(2)学校食堂及其他后勤管理问题已完成整改。各学校整改情况:①对未按合同约定收取、退还食堂食材保证金问题,7所学校已对新签订的食材配送合同按照约定收取保证金;1所学校已退还到期保证金5万元。②对个别学校年底突击支付问题,2所学校已合理安排食堂食材采购支出进度,严格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采购。③对部分学校后勤服务人员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问题,部分学校按照合同要求更换了不符合条件的后勤服务人员;部分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签订补充协议或新合同,确保在岗后勤服务人员符合合同要求。④对未经审核审批出租学校物业问题,罗湖高级中学、罗湖外语学校已关闭小卖部。
(3)学校内控及周转房管理问题已完成整改。各学校整改情况:①对部分学校内控制度不完善问题,8所学校已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并遵照执行。②对现金使用不规范问题,5所学校严格现金管理,超过1,000元的考务费已通过银行发放。③对周转房管理不到位问题,区教育局正在制定《罗湖区区属公办学校、幼儿园教师宿舍(周转房)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促进区属公办学校规范周转房管理使用。
2.关于残疾人保障服务方面的问题。
(1)残疾人就业补贴发放考勤管理不严问题已完成整改。区残联整改情况:认真学习《深圳市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服务办法》,自2021年起做好残疾人考勤记录,指定专人保管签到表,同时严格辅助性就业补贴审核工作。
(2)残疾人康复服务管理不够规范问题已完成整改。区残联整改情况:①对补贴报销不规范问题,规范居家安养服务费补贴发放明细表,详细列明各项信息,确保有效识别残疾人身份。②对补贴发放前未向相关部门核实残疾人低保身份问题,补发补贴2,000元,并制定《罗湖区残疾人居家安养服务补贴发放实施方案(试行)》,规范补贴发放工作,避免信息共享滞后问题。③对补贴结算附件不齐问题,补充签订与相关服务机构的协议书,存档作为残疾少年儿童康复救助服务补贴费用的结算材料。
(3)运营服务费结算审查不严问题已完成整改。区残服中心整改情况:①终止与服务机构的服务合同,并收回多支付的服务费3.10万元。②对服务机构运营服务费项目进行自查自纠,并严格按照考勤管理要求进行结算审核。
(六)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项目管理服务费方面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区水务局整改情况:已与项目管理单位签订补充协议,重新核定项目管理服务费,合理计取价格,加强项目管理服务费定价工作。
2.关于项目勘察设计方面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区水务局整改情况:①对勘察资料不准确问题,及时纠正,提高勘察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对代建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对剩余路段进行复核,避免出现勘察设计深度不足影响工程施工工期和质量的问题。②对未按照可研报告推荐方案和施工现场情况进行设计问题,进一步加强项目前期管理,提高勘察设计成果质量。
3.关于施工及现场管理方面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各相关单位整改情况:①对施工质量存在瑕疵问题,莲塘街道办、区建筑工务署、区水务局督促参建各方积极整改,施工质量问题已整改完毕;督促参建各方严格按照图纸及规范施工,加强施工前的技术交底工作,严控重要施工细节,确保工程品质。②对施工记录表存在多处瑕疵、存在虚报工程量风险问题,区建筑工务署约谈监理单位,及时核查修正问题,确保现场计量工作严谨规范。
4.关于合同管理方面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各相关单位整改情况:①对合同约定工期与招标文件不一致问题,区水务局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合同工期。②对预算书未采用合同约定信息价问题,区水务局、区建筑工务署修正项目预算书,调整审核造价300万元,按调整后审核造价执行。③对合同违约处罚条款约定不合理问题,区建筑工务署督促代建单位签订了补充协议,修正合同违约处罚条款。④对合同罚则执行不严格、违约金收缴不及时及其它共性问题,代建单位已在支付进度款时暂扣相应违约金60万元;区水务局、区建筑工务署已督促施工单位按监理工程通知单要求逐项整改到位,并提高合同违约惩戒力度。
5.关于资金管理方面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各相关单位整改情况:①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保险费问题,区建筑工务署已收回误支付的工程保险费40.30万元。②对超前支付进度款问题,罗湖供电局将严格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制度及工程合同有关约定进行支付,规范工程资金支付工作。③对进度款支付计量不准确、多付进度款问题,罗湖供电局已按结算审核价调整支付工程尾款,未发生超付情况,并严格工程资金支付管理。
三、正在整改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从整改结果来看,各相关责任单位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积极采取措施开展整改,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大部分整改事项均取得较好成效。截至2021年12月底,有7个事项正在整改中,主要是项目结余资金未及时上缴、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未按规定清理非基本银行账户、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缴交未按约定管理、部分资产闲置或处置不及时、资产账实不符等问题。经对未整改到位的原因进行分析,主要存在以下情况:一是问题形成时间较长、涉及金额较大、情况较为复杂,如项目结余资金未及时上缴、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部分资产闲置问题,需要一定时间全面清查资产、清理结余资金和往来款项。二是需要履行必要程序,如部分资产闲置或处置不及时、资产账实不符问题,需要清查资产情况,办理资产调拨、处置等相关手续并进行账务调整。三是部分问题需要多主体协调推进,如部分资产处置不及时问题,需要统一审批处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缴交未按约定管理问题,涉及到105个小区居委会,情况不一且较为复杂,导致整改周期较长。
下一步,区政府将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要求,建立健全我区审计整改长效机制,推动有关部门及单位提高审计整改工作的政治站位,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加快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对存在“中梗阻”的问题,注重分析问题产生的背景和原因,精准攻克问题难点、痛点、堵点;通过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堵塞漏洞等方式推动源头治理,消除风险隐患。区审计局配合区人大常委会认真落实《进一步加强各级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意见》要求,将继续健全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加强跟踪检查,推动整改落实,提高跟踪监督质量。有关部门及单位对进一步整改作出了安排和承诺,将分阶段制定整改措施和目标任务,按照工作计划有序推进,争取尽快整改到位、取得整改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