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区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2021年11月30日在盐田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
我受区政府委托,报告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按照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区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0年度盐田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盐田区各部门认真执行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济运行总体平稳。
——财政收入平稳增长。面对新冠疫情和国内外复杂形势,多措并举挖潜增收,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94亿元,同比增长5.14%。
——民生和疫情防控等重点领域保障有力。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预算执行,持续加大民生领域投入,九大重点民生领域支出47.2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近八成。切实保障疫情防控资金1.85亿元。
——持续深化制度改革。制定《盐田区财政预算管理办法》以及预算编制、支出、绩效等财政管理系列制度文件, 逐步建立“预算编制科学精准、预算执行规范高效、资金使用绩效导向”的现代财政管理体系,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对于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36个问题,各预算单位积极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的有32项,往来款挂账等4个整改事项因资料不齐、时间久远等情况,目前还未整改到位。各相关单位已按规定上缴财政资金1.81亿元,通过调账处理等方式整改资金1.06亿元,归还原资金渠道231.65万元,根据审计建议完善各项管理制度9项。
一、区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通过大数据审计了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情况。区财政局提供的预算、预算调整方案及决算报表显示,2020年,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74.30亿元,总支出74.18亿元,结转结余1,2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9.33亿元,总支出18.47亿元,结转结余8,62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61亿元,总支出1.12亿元,结转结余4,886万元。区全口径预决算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购买服务和劳务派遣管理不规范。
1.劳务派遣管理不规范、制度不健全。
一是未制订区级层面的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制度,未明确劳务派遣及岗位性购买服务的区级主管部门,未对劳务派遣用人员额进行审核把关。二是全区用工合同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签订合同的比例较高,2018-2020年的用工合同中,有81.8%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签订的用工合同,存在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变相用工的情况,不符合财政部、省人社厅的相关规定。三是区教育局未按规定对学校自行通过劳务派遣形式使用的44名教师教辅人员进行审核把关、统一管理。
2.部分项目存在缺岗等情况仍按合同付款,涉及资金70.47万元。一是2个单位5个合同实际到岗人数不足,多付合同款65.97万元。二是个别项目服务期限存在重叠,多支付合同款4.5万元。
3.部分单位对项目采购及合同履行情况监管不到位。
一是有14个单位的22个项目采购程序倒置,存在先实施后决策的情况。二是有3个单位65个项目用工合同未进行考勤管理,存在缺岗风险。三是有12个单位172个项目合同未进行项目验收,有5个单位13个项目合同实际到岗人数少于合同约定人数,但验收结果、履约情况及考勤记录均未反映缺岗情况。
审计要求区编办、区人力局应建立健全我区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制度,并结合购买主体的编外人员配置情况,加强对全区劳务派遣用工项目特别是岗位人数的审核把关;各行政事业单位应严格按要求规范采购管理行为,强化合同履约情况监管,严格对项目进行考勤、验收管理。审计指出后,部分多支付合同款已退回财政,剩余多支付合同款通过从后续项目款中抵扣的方式进行整改。
(二)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不规范。
有4个单位7个上级转移支付项目为2019年结转项目,区财政下达指标493.10万元,截至2020年底共支出94.40万元,合计资金使用率不足20%,7个项目结余资金398.70万元结转2021年继续使用。
审计要求区财政局加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要及时盘活,结合资金安排情况,加大整合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率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290万元,实际支出411万元,执行率仅为8%,主要是年初安排“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4,800万元无支出。该项目资金计划用于盐田街道办、梅沙街道办两家街属企业股权收购,由于条件不成熟,该方案并未实施。
审计要求区财政局、区国资局国合理评估国有企业改革方案,准确预测资金需求,避免财政资金闲置,对条件不成熟、准备不充分的项目,应及时调整方案和预算。
(四)财政绩效管理还不够精细。
有9个单位12个项目绩效中期监控自评结果不准确,5个单位的5个项目绩效监控自评需要调整资金额,但区财政局未予以调整,自评结果未与预算调整挂钩。
审计要求区财政局加强预算和绩效管理,各预算单位切实履行财政绩效管理主体责任。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通过大数据审计了一级预算单位46个、二级预算单位80个,重点审计区物管中心、区统调中心、区妇幼保健院等3个单位。2020年,各部门预算管理情况总体较好,预算总体执行率95.17%。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教育系统培训费管理不严格。
1.未对培训费原始凭据进行审核。抽查了30笔培训支出,涉及资金296.89万元,预算单位仅审核了承办机构开具的培训费全额发票和费用结算明细表,均未对明细费用原始凭据进行审核。审计中发现存在费用结算明细表与实际费用不完全一致的情况。
2.部分培训费年初预算未细化到具体培训项目,个别培训方案发生重大变化未按程序调整。区教育局(本级)7笔培训预算仅列明支出金额,未列明具体培训名称、目的、对象、内容、时间、地点、参训人数等,培训计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有待加强,涉及资金100.08万元。某项培训因疫情影响调整培训方案,结算时较方案有大幅调整,但未按照相关程序再审批,涉及资金13.43万元。
审计要求区教育局加强系统内培训费管理,建立计划编报和审批制度,做细做实预算,严格审核原始凭据,堵塞管理漏洞。审计指出后,区教育局已开始制定《盐田区教育系统培训管理办法》。
(二)部分单位预算编制不准确。
有3个单位3个项目连续2年执行率低于50%,预算编制未充分考虑上一年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涉及未执行预算金额255.06万元。
审计要求各预算单位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在编制预算时充分考虑上一年度预算执行及实际需求情况,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
(三)部分单位资产管理不到位。
一是有6个单位54项2000年以前取得的资产(资产净值为0元),已无实物或已损坏,仍挂账上未报废。二是某单位3处物业建筑面积合计1.06万平方米因未及时评估以名义金额1元入账。三是区妇保院2016年采购的4台平板电脑至审计时未开封,闲置5年。
审计要求各单位提高资产管理意识,落实资产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资产管理制度。审计指出后,相关单位已根据资产价值和状态进行更新调整,盐田街道办对相关资产作了报废处理。
(四)个别单位违规申领财政补助。
2018年4月至2020年12月期间,区妇保院根据政策规定开展免费子宫颈癌筛查,并按照筛查人数向财政申领补贴,违规申领212名未开展筛查人员的补助8.55万元,经费报区财政局审核后核拨。
审计要求区妇保院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依法依规申请财政补助,要求区财政局加强对医疗项目财政补助审核。审计指出后,区妇保院已全额退回违规申领的财政补助。
三、重大政策跟踪和重点专项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盐田港拖车服务中转项目、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和疫情防控惠企政策落地情况。从审计情况看,有关单位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各项重大政策措施。
(一)盐田港拖车服务中转项目专项审计情况。
为解决拖车中转车位的巨大缺口,盐田街道办事处通过公开招投标向4家供应商购买拖车中转停车服务,吸引进出盐田港码头的拖车转移停放在盐田辖区外的周边地区,该项目改善了盐田港后方陆域交通出行环境,以较小的财政投入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但是,审计发现还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盐田港拖车服务中转项目结束时间与盐田港拖车综合服务中心建成投入运营时间未能有效衔接,空档期存在货柜车回流风险。目前,盐田港拖车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间延迟到2023年3月,而盐田港后方陆域拖车中转服务项目计划于2021年12月底结束,届时,之前引导至其他区域停放的部分货柜车有回流可能。
2.盐田港拖车服务中转项目部分停车服务补助超范围或支出不真实,涉及资金24.69万元。2019年6月至2021年3月期间,涉及重叠的停车时长共5.34万小时,多计补助资金19.28万元。29辆车的进港证已注销或尚未办理登记,不符合补贴条件,多计补助资金5.41万元。
3.盐田港拖车服务中转项目第三方机构监督管理不够到位。盐田街道办委托第三方监管机构对停车场出入数据进行监管,该机构采用驻点、临时抽查、视频巡查的方式难以对海量停车数据进行有效监管,未能及时发现停车场运营数据中存在的问题。
审计要求盐田街道办及时研究盐田港后方陆域拖车中转停车服务项目在2021年底结束后至盐田港拖车服务中心投入使用前的空档期解决方案,加强对停车场合同履约、停车服务补助数据真实性等方面的审核把关。截至2021年8月,盐田街道办已收回多计补助资金24.69万元。
(二)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专项审计情况。
截至2020年秋季学期,我区共有幼儿园30所,其中:公办幼儿园13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12所,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5所,共有学位8100个,在园儿童7151人,学位总体满足需求,初步构建以普惠性幼儿园为主、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但是,审计发现还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部分“民转公”幼儿园规模小或基础条件差,财政投入高和管理难度大。2所幼儿园存在教室面积小或未独立占地等不符合幼儿园建设要求的情况,上述幼儿园接转后改造投入高,管理难度大。
2.部分公办幼儿园分布过于集中。机关幼儿园海山分园和实验幼儿园倚山分园相距20米,海华幼儿园、明珠幼儿园、御景佳园二期幼儿园相距约150米,上述幼儿园分布过于集中,接送高峰期幼儿园门前路段及周边道路交通拥堵严重,人、车混行。
3.普惠和非普惠幼儿园学位供需不平衡。5所普惠幼儿园占用功能室或其他空间超核定班数增加16个班,不同程度影响了办园条件和办园品质。增班后,2020年秋季学期普惠幼儿园在园儿童仍超学位390人(主要集中在沙头角和盐田片区),而非普惠幼儿园学位空余1,339个。
审计要求区教育局要加强幼儿园规划选址,优化调整幼儿园发展布局和设置,加大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引导,增加普惠幼儿园学位供应,提高非普惠幼儿园的竞争力和吸引力。
(三)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专项审计情况。
区财政2015-2016年期间共拨款18.5亿元作为盐田区引导基金起始资金,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区引导基金已签约三支子基金,母基金认缴规模11.9亿元,实缴规模5.45亿元。子基金共投资60个项目,实际投资额中我区引导基金投资额4.41亿元。但是,审计发现还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向子基金的实缴进度偏慢,结存资金未能发挥效益。截至2020年6月底盐田引导基金资金结存14.1亿元(含利息)。2020年9月区财政统筹收回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资金6.6亿元。收回后,盐田引导基金仍有结存资金7.5亿元,主要是根据已签投资协议,非国有的社会资本未能全额实缴前,国有资本无法实现缴款所致。
2.未按引导基金规定核算引导基金产生的管理费用。盐田国投公司设置两套账分别核算引导基金与国投公司经济业务,但与引导基金有关的评估费、咨询费等直接费用和人力成本、管理费用等间接成本计入了国投公司成本,未计入引导基金成本;而且2016-2019年引导基金产生所得税费用2,432.45万元由盐田国投公司账户予以支付,未从引导基金专户转入国投公司账户。
审计要求盐田国投公司完善基金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要求区财政局加强对引导基金监督管理。
(四)疫情防控惠企政策审计情况。
2020年2月13日,区政府根据深圳市出台的16条惠企政策,印发实施《盐田区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深盐府〔2020〕4号),提出了盐田区惠企15条政策。截至2020年12月31日,盐田区应对新冠疫情支持企业发展政策共支出2,613.66万元,政府及国有企业物业减免租金3,813.45万元,惠及企业834家,惠及人数13,395人。但是,审计发现还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政策实施前资金需求调查不准确,部分项目支出率较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应对新冠疫情支持企业发展政策共安排750.5万元,支出合计320.32万元,支出率42.68%,个别项目零支出。此外,区科技创新局资助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研发攻关项目零支出。
2.未督促引导企业规范申请适岗培训补贴。
区人力资源局未督促企业规范申请适岗培训补贴,部分企业服务协议签订时间晚于培训结束时间。
审计要求各单位要认真研究疫情防控惠企政策,评估资金需求,制定科学可行的细则,规范管理,及时将惠企政策落实到位。
(五)政府储备土地管理审计情况。
未完成2020年政府储备土地清理任务。
2020年,盐田区纳入全市政府储备土地清理专项行动任务量为3.46公顷,实际完成清理0.15公顷,完成率为4.34%。其中,2.43公顷存在历史原因及权属争议。
审计要求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梳理储备土地清理任务的历史遗留问题,加强与有关单位沟通协调,推进专项清理工作。
四、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区审计局5年内已实现了对区属一级企业、代管企业及二级子公司的审计全覆盖,本年度重点审计了区保安服务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区属国有企业总资产58.87亿元,净资产52.50亿元。审计结果表明,近几年特别是2020年以来,区国资局持续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监管制度,深化国企改革,激活国企发展动力,较好地实现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但是,审计发现还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部分大额支出未经集体决策,涉及资金219.81万元。
一是临时增加采购2019年春节慰问品未经公司经营班子决策,涉及资金10.5万元。二是17项5万以上劳保用品支出均未经公司经营班子会议决策,涉及资金209.31万元。
审计要求区属国有企业要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规范权力运行,要求区国资局加强对区属国有企业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监督检查。
(二)采购和经费支出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涉及资金954.68万元。
一是部分劳保用品、节日慰问品采购未进行询价或者询价不严谨,涉及资金782.4万元。二是7个采购项目的同一事项的报价单位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涉及资金41.59万元。三是部分业务招待费、业务拓展费等费用支出证明材料不齐全,涉及资金130.69万元。
审计要求区属国有企业要严格落实采购程序,规范采购行为,从严审核经费支出相关凭证,防范廉政风险,要求区国资局加强对区属国有企业内控管理的监督。
(三)未按合同履约或服务不到位,存在违约赔偿风险。
29个服务合同未按照合同约定的人数向购买服务方派出保安人员,个别服务合同因未足额派出保安人员被扣减合同服务费,存在合同违约风险。
审计要求区保安公司严格合同管理,履行合同义务,避免违约风险。
五、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2020至2021审计年度,区审计局围绕我区重大项目建设,重点审计覆盖盐田港拖车综合服务中心、治水提质和生态保护等56个政府投资项目,涉及已完成投资金额34.98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拖车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建设进度受土地征地影响相对滞后。
拖车综合服务中心项目一期项目于2020年3月16日开工,施工合同工期1100天,合同竣工时间2023年3月20日,较《代建合同》约定的项目于2022年10月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的时间相对滞后。目前,建设进度仍受土地征地进展影响。截至2021年5月,尚有6,781平方米土地需要征用。审计指出该问题后,区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努力,推动完成了3处4,882平方米征地。但目前瑞源冷链仓红线内面积1,899平方米征地仍进展缓慢,继续影响工程建设进度。
审计要求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区工务署抓紧协调各利益方,加快收地工作。
(二)设计变更审批时间长,个别项目设计变更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一是重点调查的21个项目中单项金额30万元以上的设计变更审批平均历时约110天,部分变更审批时间超过180天,对施工进度影响较大。二是截至2021年3月,盐田港拖车服务中心一期项目已实施设计变更共20项,仅有1项设计变更按规定程序审批,其余19项设计变更未按规定程序审批即已实施。三是大梅沙村综合整治工程13项设计变更未办理设计变更审批手续。
审计要求建设单位根据我区政府投资项目设计变更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历史变更问题,尽快办理相关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的审批手续。
(三)部分项目进度滞后,超合同工期现象明显。
一是10个项目进度滞后且超合同工期,平均超合同工期303天。如盐田区环卫基地及配套工程超合同工期927天,主要原因是施工企业涉及法律诉讼,银行账户被冻结,工程一度停工。二是3个项目建设进度较计划滞后,如盐田外国语小学综合楼项目,计划2021年7月竣工,截至2021年7月底,尚有室内装修和运动场未完成。
审计要求建设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协调参建各方共同解决项目进度问题,加快推动项目建设。
(四)已完工项目后续工作推进不及时。
一是9个市政项目建成后管网未能及时移交投入使用。如菠萝山市政一期工程,2018年1月完工,目前雨水管尚未完成移交。二是盐港幼儿园2020年12月已完工,截至2021年7月,尚未完成竣工验收及规划验收。三是15个已竣工项目未按规定时间送审工程结、决算。
审计要求建设单位应及时推进已完工项目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按规定时间完成“双算”工作,促进项目尽快投入使用发挥效益。审计指出后,建设单位已完成7个市政项目管网移交工作。
(五)项目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一是工程造价管理不严。有7个项目未及时确认临时工程实施内容和工程量,增加日后计量计价不确定性;个别项目未及时完成实施期间三方确认的设备材料市场询价工作,不利于后期结算。二是合同预付款约定有风险。10个项目预付款设置比例均为签约合同价30%,与备料款不超过合同价25%的规定不符,且未约定预付款担保条款。三是盐田区优质饮用水入户管网更新维护四期—半山溪谷工程超进度支付工程款59.56万元。
审计要求建设单位加强工程造价管理,按规定设置合同预付款比例,严格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
(六)11家施工企业未及时缴存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
审计抽查了21个重大投资项目的15家施工总承包企业缴纳工资保证金的情况,截至2021年5月,有14个重大投资项目的11家施工总承包企业未按规定及时缴存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
审计要求区人力资源局和建设单位加强对施工企业按规定及时缴存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情况的监督管理。审计指出后,10个重大投资项目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已补缴工资保证金。
对本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区审计局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下一步区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区政府将按照有关规定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六、审计建议
(一)全面落实财政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切实严控一般性支出,将有限财力集中至保民生、保基本、保发展,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逐步减少“项目养人”等情况,推动政府“瘦身”。深化预算编制改革,健全支出标准体系,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管,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促使财政支出进一步提质增效。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全力保障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和急需领域资金需求。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推动辖区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
(二)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政府引导基金监管,提高国资管理能力。
健全企业内控制度,充分发挥监事会功能,继续深入推进企业全面经营预算,加强内部审计,加强对代管企业和二级公司的监督管理,消除监管盲区,构建全方位的监督管理机制;鼓励区属国企练内功、强本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积极服务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力推动国有企业改革,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基金监管,注重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对盐田产业发展的资金支持作用,加强投后跟踪管理,促进政府投资引导基金规范管理和财政资金安全高效。
(三)严格落实各项制度,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水平。
强化建设单位主体责任,统筹协调相关部门,提高建设效率,严格控制项目建设各时间节点。完善工作机制,定期研究重大项目推进工作,着力解决建设过程中碰到的各类问题,加快项目建设进程,及时推进竣工验收、“双算”工作和移交使用。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依法依规、又好又快地实施政府工程建设,不断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