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规,区审计局对2020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审计中,区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在区委审计委员会和上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围绕高质量发展,落实审计全覆盖,有效发挥审计的监督和保障作用。审计工作报告反映了财政管理、部门预算、重点资金和项目、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政府投资项目、国有资产等6类情况,涵盖区审计局2020至2021审计年度的审计结果,该审计年度共审计资金622.47亿元,问题金额合计4.15亿元,出具审计报告25份、审计整改函13份,披露问题591个,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92条。
审计结果表明,各街道各部门深入贯彻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区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区经济平稳运行,各项事业长足进步,2020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财政收入逆势平稳增长。取得免抵调库收入66亿元,区分成收入21.55亿元,有效缓解疫情带来的税收下降压力。加强房地产项目管理,土地增值税分成收入同比提高96.88%,拉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0.32%。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存量国有资产,完成资产出让收入4.95亿元。
——重点领域资金需求得到保障。通过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两次统筹收回资金及预备费等保障疫情防控及复产复工经费12.95亿元。持续加大民生领域事业支出,教育发展、卫生健康分别完成支出129.15亿元、40.60亿元,分别较上年增长37.89%、8.46%。
——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稳步推进。出台《龙岗区2020年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方案》《深圳市龙岗区区属国有企业委派人员管理方案》,加快区属国企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完善“2+5+N”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体系。发挥企业化经营的市场主体优势,组建成立区融媒集团,实现全区政府性媒体资源的全面整合。
——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2020年共发行地方政府债券94.20亿元,已全部落实到水污染治理、医院建设等重点项目。印发《关于做好龙岗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工作的通知》,搭建专项债券项目库,严格项目遴选,规范债券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对于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区审计局已分别向区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各有关单位按审计要求认真组织整改,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共涉及88个事项,至2021年9月,已完成整改82项,促进财政资金增收节支1.51亿元,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23项,依法依规处理17名责任人员。26个单位按规定公告了整改情况。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区财政局提供的预算、预算调整方案及决算报表显示,2020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27亿元,总支出426.30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85.02亿元,总支出177.8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0.45亿元,总支出10.45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在财政收支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局等部门加强预算和投资计划管理,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提高。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预算管理不规范
1.部分预算资金未细化编入部门预算。区财政局未将市财政局2019年12月下达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等5笔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编入2020年度部门预算,而是作为代编项目编入2020年政府预算草案,涉及资金2,046.80万元。
2.预算编制存在随意性。一是街道统筹类预算资金安排依据和测算标准不明确,如2020年“机动经费”与“小型基建经费”,吉华街道办共4,100万元,而坂田、布吉街道办两项合计均为2,300万元。二是公务费核定标准不统一,有的单位公务员和其他在编人员适用不同标准,有的单位所有人员均按照公务员费用标准进行核定。
3.国企经营预算下达滞后。区国资局直至2020年10月才批复2020年度国有企业经营预算,由于收支利润指标未及时明确,企业在实际经营中缺乏约束,区投控集团存在超预算列支费用问题。
审计要求区财政局完善预算编制审核流程,对年末新增的各项资金及时编入下一年度部门预算,对各街道统筹类资金参照预备费管理,严格核定各单位公务费,科学合理编制年度预算;要求区国资局参照区本级财政预算、部门预算的编制审核方式,尽早开展国企经营情况的审计工作,在年初及时下达国企经营预算,并根据实际审计结果调整经营预算。
(二)政府投资计划管理不严格
1.待决算项目底数不清。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局未及时、全面梳理掌握全区待决算、待支付尾款项目数量及资金情况,后续该类项目的实际财政资金负担底数不清。以2020年为例,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共安排6.63亿元用于支付当年待决算项目尾款,但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局未掌握全区应支付总量,影响资金安排的准确性。
2.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覆盖面较窄。2019至2020年,区发展改革局仅对2个政府投资项目(涉及投资4.03亿元)开展后评价工作,数量和金额均不足年度计划总量的2%,覆盖面有待提升。
审计要求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局及时梳理各类政府投资项目的数量及应付款金额,科学安排存量项目资金计划;要求区发展改革局逐步扩大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范围,加强政府投资项目事后监管。
(三)绩效考核评价工作不够到位
1.事后绩效评价结果和预算编制结合不充分。区财政局2020年对10个项目开展了事后绩效评价,涉及资金79.67亿元,但在2021年预算编制工作中,仅有1个项目根据事后绩效评价报告结果核减预算200万元,另9个项目未根据报告反映的资源重叠浪费、资金使用效益低等问题对预算安排作出调整。
2.国有企业绩效考核开展不及时。至2021年7月,区国资局尚未将2020年度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提交区属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审议,经济效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等关键考核指标结果未及时确定,不利于发挥绩效考核的约束和激励作用。
审计要求区财政局加大事后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力度,实现绩效评价和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要求区国资局及时开展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定详细工作计划,缩短考核工作时间,充分发挥绩效约束和激励作用。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全区56个一级预算部门、410个预算单位实行大数据审计全覆盖,重点审计了区民政局、区教育局等部门和坪地、宝龙、龙岗、园山等街道办。审计结果表明,各单位加强预算管理工作,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到位
1.超标准购置办公设备。8家预算单位超采购标准购置台式电脑71台,涉及采购金额42.09万元。
2.法律服务费统筹管控不严。区教育局未规范下属单位法律服务费用标准及考核验收程序,下属196家单位2020年共支付法律服务费539.60万元,存在办学规模和服务内容相同的学校法律服务费差异大、合同未明确量化服务指标等问题。平湖街道办未落实财政部门关于严格控制法律服务费规模的要求,不同部门、不同项目分别聘请法律顾问,2020年法律服务费全年共支出241.51万元,较2019年增加79.79万元。
3.违规占用社区车辆。2018年12月至2020年6月,园山街道办在公务用车全额配齐的情况下将银荷社区工作站2台车辆统筹安排在街道使用,社区累计支出上述车辆费用18万元。
审计要求区财政局加强对设备采购的审核把关,要求相关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不得超预算、超标准支出;要求区教育局、平湖街道办加强聘请法律顾问工作的统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求园山街道办归还占用银荷社区的车辆,严格公务用车管理。
(二)项目委托管理不严
1.违规委托不具备政府采购资格的供应商开展项目。16个单位对供应商资质审核把关不严,导致8家不具备政府采购资格的供应商违规承揽政府采购项目,涉及合同金额9,152.77万元。如1家企业在被取消政府采购资格期间承揽了8个单位的物业管理、保洁服务等采购项目,涉及金额1,777.65万元。
2.未按规定招投标。7个单位的市容巡查、市容综合整治、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67个项目存在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投标、设置排他性条款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况,涉及金额3,165.76万元。
3.项目定价不合理。区应急管理局及各街道办2018至2019年共开展42次工业园区整治,整治园区488个,支出4,140.43万元。部分项目在园区面积、验收标准及服务内容相同的情况下价格差异大,如区应急管理局、坪地街道办在半年内均对金桥工业园开展了整治工作,费用分别为20万元和7.83万元。
对违规委托不具备政府采购资格的供应商开展项目及未按规定招投标问题,审计将移送区财政局处理。审计要求各采购单位规范内控制度,对供应商资质严格把关,严格执行集中采购制度的标准和程序;要求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各街道办研究制定相关采购项目价格参考标准,健全安全生产项目市场询价机制,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外包服务履约监管不到位
1.考核管理存在漏洞。园山街道办“四害”消杀服务豁免条款设置不合理,2020年4月督查日报披露的83处超标监测点,81处以整改到位为由免于扣款,扣罚条款形同虚设。区民政局对全区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工服务履约监管不到位,31个社区未按《深圳市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政府购买项目服务标准》配齐3名注册社工,少配备注册社工43名。
2.外包服务验收不规范。6个单位课题研究、安全排查、排水设施维护管养等26项服务未按合同要求验收,涉及金额1,226.28万元。如坪地街道办采购的城中村清理卫生死角、环境整治等项目在未对工人每日签单、车辆出车记录、工作照片等相关原始工作记录进行核实的情况下,就完成验收并支付了款项,涉及金额879.43万元。
审计要求相关责任单位加强外包服务的监督和考核管理,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追究违约责任,推进外包服务保质保量完成。
(四)产业扶持资金管理不完善
1.审核把关不够严格。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创新局、区人力资源局等3个单位由于评分不严谨、对企业报送的资料审核不严等原因,2020年多付30家企业技改扶持资金、备案学徒补贴等合计304.26万元。
2.奖励政策不够完善。根据《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工业和服务业发展实施细则》,对首次纳入规模以上的企业给予奖励,该政策未明确同一企业在发生转行业的情况下能否重复领取奖励,2018至2020年,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向5家转行业的企业发放两次“小升规”奖励合计130万元。
审计指出问题后,3个单位已追回扶持资金298.46万元。审计要求3个单位采取措施堵塞管理漏洞,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及时追回剩余扶持款5.80万元并修订完善奖励政策。
三、重点资金和项目审计情况
(一)区属国有企业产业园区运营管理绩效审计。审计抽查区属国有企业管理产业园区16个,建筑面积225.05万平方米。各区属国有企业积极招商引资,园区运营服务品质不断提升。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园区总体规划不够完善。部分园区核心产业定位不清晰,产业资源聚集效应弱。区城投集团管理的龙城工业园、区产服集团投资的横岗眼镜时尚易城等园区,前期为提高园区出租率,引进的企业类型多、规模小,缺少龙头企业,园区产业资源难以形成集聚效应。
审计要求区城投集团、区产服集团结合园区现有产业资源及园区定位,加强园区品牌建设,大力引进优质企业,形成产业聚集效应。
2.对入驻企业审核和日常监管不严。一是部分入驻企业违规转租。区产服集团未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二房东”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抽查发现,大运软件小镇园区存在8处转租问题,涉及面积5,345.83平方米。二是对享受租金优惠企业审核把关不到位。抽查区城投集团管理的3个园区276家入驻企业,其中54家企业存在租金优惠期超资格证书期限、专利条件与企业经营范围不符等问题。
审计要求区产服集团对园区产业用房进行全面清查,及时整治违规转租问题,根据合同约定对相关企业进行处理;要求区城投集团加强入驻企业审核把关,全面排查优惠企业合同签订情况,采取措施避免租金损失。
3.个别项目合作模式有损国有股东权益。区产服集团持有龙岗启迪协信公司35%股份。2018年8月,龙岗启迪协信公司与1家科技企业合作运营“创业公园项目”,目的是引进优质企业入驻园区。该项目未经可行性研究和董事会决策,协议直接由公司总经理签署。根据协议,龙岗启迪协信公司不仅给予合作方1.05万平方米物业3年的免租金和管理费的优惠,还承担了项目的前期策划费、场地装修费等费用1,875万元,合作企业前期基本无需投入,后期还可享20%的租金提成作为管理费。该合作模式权责不对等,损害国有股东权益。
审计要求区产服集团加强对启迪协信科技园项目的监管力度,改进合作模式,保障国有股权权益;要求区国资局建立机制,严格审核企业重大投资项目合同和经营协议。
(二)龙岗区安全生产经费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2018至2020年,全区安全生产经费支出总额15.98亿元。区应急管理局、区消安委办等部门按照上级有关部署,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工作,辖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对企业应急预案进行形式审查缺乏依据。2017年7月,原市安监局下发文件要求,对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请,只需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进行核对。但2018至2020年,区应急管理局仍委托2家行业协会对2,612家企业应急预案进行形式审查,合同金额146.40万元。延伸审计发现,区应急管理局监管不到位,部分工作评审方与被评审方共用专家,如某协会承办评审工作期间,其内部专家同时为5家企业提供编制应急预案服务。
审计要求区应急管理局严格执行上级部门要求,规范工作程序,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行业协会的监管,完善行业协会内部管理,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2.项目开展缺乏统筹,影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区街两级项目交叉重复。如区应急管理局与7个街道办在半年内重复开展风险评估、电气线路检测等工作,涉及合同金额535.65万元。二是部分街道辖区内工作重复开展。如2018至2020年,坪地街道办开展了13次各类专项整治,涉及金额217.49万元,其中79家企业半年内接受内容基本一致的多项专项整治。2018年11月,布吉街道安监办委托开展的工业园区用电安全及电气线路整治项目,合同约定的6项服务中,有4项为安监办日常巡查或近两个月内已实施的内容,涉及金额119.64万元。
审计要求区应急管理局及相关街道办建立项目统筹管理机制,工作成果共用共享,避免重复过度整治,浪费财政资金。
3.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推进不力。区应急管理局将企业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建设审核工作外包给第三方开展,加之监管缺失,外包服务机构未能落实市应急管理局简化工作流程的要求。至2021年3月,龙岗区达标企业仅503家,达标创建率仅1.62%,为全市各区最低。
审计要求区应急管理局规范工作程序,推动符合条件的辖区企业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
(三)龙岗区政务信息系统绩效审计。2017至2020年,龙岗区共安排信息化建设项目425个,项目实际支出30.14亿元。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化建设,政务服务水平及能力不断提升。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信息化项目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由于对资金来源为部门预算及自筹资金的项目,区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未明确审核流程,导致部分建设单位未将项目报区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影响项目使用效果。抽查发现,南湾街道办自行立项建设的公共安全电子数据应用平台项目,因项目数据存放不符合信息安全规定,导致服务器多次迁移,系统建成后七个月即停用,涉及金额299.60万元。
审计要求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修订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明确使用部门预算和自筹资金建设信息化项目的审核流程;要求南湾街道办完善系统和服务器的设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2.部分信息化项目使用效果不佳。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建设的远程医疗服务系统项目与实际使用需求存在差异,建成后使用率较低,涉及金额711.82万元,如“远程探视”模块由于未充分考虑患者隐私保护,建成后未使用。原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建设的河道明渠管理系统因服务器迁移、系统使用培训不足等原因,导致出现电脑端用户登录次数少、数据更新不及时、手机端实际未使用等问题,未能充分发挥系统河道险情上报、智能巡查等功能,涉及金额433.40万元。
审计要求区卫生健康局优化现有远程医疗技术架构和功能模块,积极提高系统使用率和使用效果;要求区水务局优化系统功能,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系统使用效率。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政策落实审计。主要对落实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政策措施情况、公办学校建设情况等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单位加大工作力度,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稳步推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学前教育发展部分指标未落实。根据《深圳市学前教育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0年)》要求,龙岗区2020年市一级以上优质幼儿园占比应达到60%以上,基本实现幼儿园教师全员持证上岗。至2020年底,龙岗区市一级以上幼儿园201所,占比41.61%;持证上岗幼儿园教师人数9,499人,占比83.08%,与政策目标有差距。
审计要求区教育局找准发展短板,优化办学结构,提升队伍素质,推动全区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
2.民办幼儿园转型工作统筹管理不到位。一是转型流程不规范。区教育局在未完成清算、教职工安置、注销等工作情况下,提前接管28家民办幼儿园,易引发民事纠纷。二是测绘评估等级标准未统一。区教育局政策制定不细化,未制定全区统一的认定标准,各街道办自行确定测绘评估等级,80%的转型幼儿园被评为A级,“民转公”幼儿园实际班均补偿未能有效区分优劣。
审计要求区教育局细化学前教育管理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深圳市民办幼儿园转型工作流程,扎实开展民办幼儿园转型工作。
3.部分学校项目安全方面考虑不足。一是部分项目设计未执行相关标准规范。区建筑工务署建设的兰著学校改扩建工程、依山郡小学改扩建工程等4个项目存在使用易脱落的面砖进行外墙装饰、疏散通道使用大玻璃门、楼梯宽度未按照标准宽度整数倍设计等问题。二是公办学校校舍优先整治范围不合理。区教育局未将平冈中学东教学楼、荷坳小学教学楼等部分结构构造处于危险状态的建筑物优先纳入第一批校舍安全隐患加固工程的整治范围。
审计指出问题后,疏散通道及楼梯宽度存在问题已完成整改。审计要求区建筑工务署及时消除项目存在的安全隐患,依法对未执行标准和规范的设计单位进行处理;要求区教育局根据校舍安全等级分类分步实施整治工作。
(二)“厕所革命”政策落实审计。主要对市政公厕建设管养及社会公厕管理等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等单位积极推进公共厕所建设,城区公共服务功能和服务水平得到了提高。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公厕建设布局不合理。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对全区公厕现状排查力度不足,制定行动方案时,仅在数量上完成了市行动计划中公厕改造新建总量目标,未出台针对性措施解决公厕布局不合理问题。如平湖生态园综合基地面积约247万平方米,节假日人流量高达2万人次/天,仅设置一座4个厕位的移动公厕;园山街道荷坳社区面积3.76平方公里,人口约3.15万人,辖区范围内无市政公厕。
2.市政公厕管养标准设立不科学。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未根据保洁面积、厕位数、母婴室配备情况等设立不同管养费标准,采取“一刀切”方式确定指导价格为9.8万元/年/座,脱离实际,管理粗放。如面积不足20平方米只有1个厕位的平湖街道任屋新村地书广场公厕,与面积200平方米有28个厕位的大山路垃圾中转站公厕的管养费相同。
审计要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进一步对全区公厕数量不足区域进行排查摸底,制定建设方案,切实解决市民如厕难问题;及时测算管养成本,合理确定厕所管养价格标准,加强对各街道办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对龙岗区学校建设项目情况、5个街道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情况等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建设单位不断规范工程建设管理,促进项目建设提质增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项目前期统筹设计不到位
1.前期统筹不到位。2个街道办实施的8个项目,有1个与区属单位已实施的项目内容重复,有7个在街道内部重复发包,涉及金额776.04万元。如宝龙街道办实施的宝龙龙湖体育运动公园建设及宝龙片区道路提升改造EPC 项目,其中排水管道清淤工程与区水务局的排水管网及泵站运营管养服务范围重叠,涉及金额729万元。
2.项目设计标准不统一。龙城街道办同期实施的同类工程建设标准差异较大。如10个城中村综合整治工程逃生窗由于材料厚度不一,购置单价从230元/个到340元/个不等。
审计指出问题后,宝龙街道办已与承包单位签订补充协议,终止重复发包内容。审计要求坪地街道办及时终止概算编制发包合同,减少资金损失;要求龙城街道办针对同期实施的同类工程统一建设标准,减少设计随意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求城中村综合整治工程统筹部门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制定同类工程实施标准,并督促各街道办严格执行。
(二)招标发包不合规
1.未按既定规则确定入围投标人。园山街道安良六村和八村综合整治项目,招标过程中入围对象出现同票时,未按招标文件既定的抽签方式确定入围单位,而是以投标时间靠前者直接确定入围单位,合同金额414.69万元。
2.部分工程项目违规发包。区产服集团将大运AI小镇项目新增的与主体工程可分割的抗震支架采购及安装项目直接委托原总承包单位实施,未按规定公开招标,涉及金额458万元;南湾街道办实施的消防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坂田街道办实施的坂田北国际化学校周边配套道路市政工程项目,由不具备政府招投标资质的企业中标,合同金额分别为1,426.90万元和8,640.39万元。
审计已将未按既定规则确定入围投标人及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问题移送区住房建设局处理。审计要求园山街道办及区产服集团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加强工程招标管理工作;要求南湾、坂田街道办核查问题产生原因,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处理。
(三)工程管理不规范
1.工程偷工减料现象仍有发生。区建筑工务署实施的平湖中学、同乐九年一贯制学校、仙田九年一贯制学校3个新建及改扩建工程存在地下室及篮球场面层厚度与施工图不符、屋顶花园未按图施工等问题,涉及金额约158万元;区产服集团实施的大运AI小镇项目和阿波罗产服科创大厦项目出现管沟作业由原土替代沙砾回填、基坑支护旋喷桩未满足设计要求等问题,涉及造价差额464.96万元。
2.违反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提高建设成本。区城投集团实施的智慧家园(二期)地基与基础工程违反区相关会议精神及招标文件核心条款,签订补充协议,增加弃土运距17公里及弃土量4.6万立方米,增加建设成本650.81万元。
3.设计变更程序滞后。区建筑工务署实施的同乐九年一贯制学校新建工程等4个项目在竣工后149至325天不等才确认设计变更,涉及造价4,017.20万元。
4.工程承包商履约评价率较低。2017至2019年,龙岗街道办小型基建工程完工132个,只对其中22个施工类项目的承包商进行了履约评价,评价率仅16.67%。2019至2020年,龙城街道办已通过竣工验收的发改立项项目共计19个,仅3个工程完成竣工履约评价,评价率为15.79%。
审计要求区建筑工务署、区产服集团据实结算,对施工单位不按图施工、监理单位监管不力的行为按合同要求进行处理,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监管;要求区城投集团规范工程管理,依法依规对违规事项进行处理;要求区建筑工务署严格按照变更管理规定及时确认工程设计变更内容;要求相关街道办加强对承包商的履约评价,健全工程建设承包商遴选机制。
六、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结合审计项目安排,重点审计了企业、行政事业和自然资源等3类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单位加强资产管理,资产使用效益得到提升。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政府投资基金管理不够规范
1.部分子基金返投龙岗比例偏低。至2020年6月,可可松一号、力合天使二期等4支子基金政府实缴金额9,200万元,按协议约定应返投龙岗14,400万元,实际返投4,395万元。4支子基金投资期所剩时间较短(4至13个月),子基金返投龙岗金额与协议要求存在较大差距。
2.对子基金托管银行监管不到位。区金控公司未严格监督子基金托管银行履约情况,部分托管银行未按协议要求履行监督和信息披露义务。如创赛子基金2019年度托管报告未披露子基金违规使用投资回收资金1,530万元再对外投资事项;高特佳睿智子基金2017至2020年度资产托管报告均未按协议约定披露子基金财务状况、托管资产运作情况等信息。
3.资金存放银行选择未引入竞争机制。区政府投资基金分3部分分别由区引导基金公司、区创投基金公司和区深龙创投公司管理,资金存放银行选择未引入竞争机制,涉及金额6,086.93万元。
审计要求区金控公司加大对子基金投向的监管,严格按照《深圳市龙岗区政策性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子基金托管银行履行托管协议情况进行考核;要求区国资局、区财政局建立科学规范、公正透明的资金存放银行选择机制,提高资金存放综合效益。
(二)国有企业六项费用和津补贴管理不严格
1.六项费用方面。审计抽查接待费及差旅费发现,2017至2019年,区投控集团本部及12家辖属企业存在超预算支出、无公函接待等问题,涉及金额40.71万元;区投控集团辖属7家公司负责人在差旅费中违规列支应由个人承担的支出2.65万元。
2.津补贴方面。区投控集团辖属3家公司向特定少数人员超范围发放车辆费用补贴、加油费补贴、值班补贴等津补贴45.84万元。
审计指出问题后,区投控集团相关人员已退回违规报销费用。审计要求区投控集团建立业务接待管理制度,规范公务接待审批流程,组织对辖属企业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及时追缴辖属企业违规发放的各类工资薪酬补贴及违规报销的费用,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问责。
(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不足
1.资产闲置或配备不规范。区社管中心2016至2020年期间购置的237台价值693.40万元的医疗设备从未使用;5个单位共127台价值52.26万元的移动执法设备长期闲置;2个街道办将9台执法通讯设备分配给非执法人员使用。
2.租金未及时收缴。2个街道办物业租金收益未及时收缴,涉及租金194.15万元。如宝龙街道原大围肉联厂2万平方米土地及三和村篮球馆的承租方拖欠租金113万元。
3.违规变更公配物业用途。深圳华程交通有限公司(区投控集团子公司)违规改变受托管理的政府公配物业的使用功能,将面积合计1.12万平方米的4个公交站点及坂田集团产业中心部分公配物业用于商业出租,年租金约277.18万元。
审计要求相关单位盘活现有闲置设备,提高资产使用率,及时收回超范围配备的执法设备;要求2个街道办及时追缴被拖欠租金;要求区投控集团及时纠正华程交通公司相关违规行为,有效发挥公配物业使用功能。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不到位
1.部分政府储备土地被非法占用。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对国有储备地管理不到位,9宗储备地存在用作停车场、花木场等非法占用问题,占用面积2.52万平方米。其中2宗储备地被非法占用作为停车场,用于经营收费。
2.水库管理范围线内存在出租养殖及经营餐厅行为。3个街道办共10个水库长期存在种植、养殖、乱搭建及经营餐厅等违法行为,不利于保护水库的生态环境。
审计指出问题后,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已对其中8宗占用行为进行清理或控停。审计要求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切实加大储备土地监管和查处力度;要求3个街道办对水库管理范围线内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确保水库管理安全。
七、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2020至2021审计年度共发出移送处理书7份,移送违法违规问题线索14起,主要集中在工程管理、国有企业资金使用等方面,主要表现在:违规发包工程,定标规则设置限制条件排斥投标人,未严格审查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资质,超标准发放工资薪酬,违规报销差旅费等。
针对本审计年度发现的问题,被审计单位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做好整改工作。至2021年9月,已整改问题302个。下一步,被审计单位将继续整改,并在审计结束后的3个月内向区审计局报送整改情况。区政府将在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后,部署落实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工作,年底前向区委审计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八、审计建议
从本年度的审计情况看,以上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是预算缺乏精细化管理。预算的编制不够精准、审核不够严格,导致项目调整、资金调剂等现象较为普遍,预算约束力有待加强。二是预算绩效理念有待加强。部分单位和部门“先谋事、后排钱”理念尚未牢固树立,存在重投入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思想,资金损失浪费等问题时有发生。三是部门间协同配合不够。部门之间工作统筹协调不到位,职责不清,导致一些领域存在多头发包、重复实施等现象。为此,审计建议:
(一)深化预算管理,切实提升财政运行质效。一是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衔接,加强财政资源统筹,集中资源服务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二是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建设,发挥标准在预算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健全完善基本支出定额标准体系,汇总收集全区各类服务合同数据并定期公开,不断提高部门预算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三是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高绩效目标设立和评价的科学性,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非刚性和非重点项目支出。
(二)加强统筹协调,规范重点领域工作。一是做好政府投资计划与财政预算衔接工作,政府投资项目数据与部门预算数据逐步实现同步,提高政府投资计划编制的科学性,强化项目前期论证和可行性研究等基础性工作,提升投资计划执行效率和效果。二是加快整合全区政府投资项目信息资源,逐步构建区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系统,实现政府投资项目全流程管理,推动政府投资工程质量与绩效相统一。三是加强区街两级、部门内部工作统筹管理,建立高效的信息和资源共享机制,严格工程项目及外包服务项目立项审核把关,避免出现重复发包、重复立项等问题,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国企监管,完善企业内部治理。一是深化国企改革,聚焦主责主业,按“一企一策”的原则明确各区属国企及其下属企业的角色定位及核心竞争力,逐步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竞争的核心管理团队,构建业绩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二是加强对下属企业经营监管,完善内部审计建设,及时发现和处置经营风险,提升国有企业经营水平和抗风险能力。三是进一步规范政府性基金运作,优化基金配置,积极引导社会资本集聚,发挥好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