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重大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及运营情况绩效审计结果公告》中涉及龙岗区的问题共8个,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如下:
一、关于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垃圾调配不合理,平湖二期垃圾焚烧厂生产处理效能未充分运用问题
龙岗区平湖垃圾焚烧发电厂正在停产改造,待平湖垃圾焚烧发电厂正式投产后,全力配合深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加强区域内垃圾的合理调配,并综合考虑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成本等因素,充分发挥好各垃圾处理设施生产效能。
二、关于龙岗区签订的膜浓缩液处理合同浓缩液保底量不合理问题
龙岗区正根据实际情况重新核实保底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合理性。为防止财政资金损失,目前按月实际处理量支付膜浓液处理费,拟待本运营期满后,根据全年实际处理量和运营期内保底量结算运营费用。同时,在签订下一运营期合同时,与运营单位协商调整项目保底量。
三、关于未完善地磅系统管理制度,地磅系统数据有误问题
针对龙岗区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填埋场地磅系统数据有误的问题,龙岗区立即对地磅重复数据进行核查,未发现多付垃圾款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地磅系统管理,龙岗区制定了地磅数据管理办法,建立地磅系统三方监管机制,规范数据记录、核对、统计流程,确保数据客观、准确。
四、关于垃圾运输车辆在垃圾运输过程中存在换箱行为,部分垃圾运输车辆未按要求安装GPS及保证GPS正常运行问题
龙岗区通过龙岗生活垃圾清运监控项目,建立了生活垃圾清运相关基础数据,掌握全区清运车辆的作业动态,及时预警垃圾偷运行为,截至目前,龙岗区所有生活垃圾清运车辆及在用压缩箱均已安装GPS且正常运行。此外,龙岗区还利用视频监控设备,联合相关高速路管理单位共同监管换箱行为。
五、关于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营方信息未报监管部门备案,未将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向社会公布问题
龙岗区已致函相关生活垃圾焚烧厂经营单位要求履行特许经营者义务,经营方均已按要求完成经营计划、经营报告、重要信息变更情况等信息报备。财务报表公开方面,2019年以前的年度财务报表已经过审计并公布,2020年度财务报表仍在审计阶段,拟7月底前完成审计并公布。
六、关于平湖一期垃圾焚烧厂提升改造项目建设滞后,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未向运营单位收取逾期违约金问题
由于平湖一期垃圾焚烧厂提升改造项目运营方前期工作开展不及时等多方面原因,导致该项目建设滞后。龙岗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积极梳理项目滞后原因,厘清相关责任,并根据违约时限向运营单位收取逾期违约金,目前违约金已全部追缴到位。
七、关于餐厨垃圾和果蔬垃圾收运处理量未达到行动方案要求问题
龙岗区对果蔬垃圾收运处理服务进行重新招标,督促企业提升餐厨垃圾处理能力,持续扩大收运覆盖面,龙岗区2020年底餐厨、果蔬垃圾收运处理量已达到行动方案目标要求。龙岗区将进一步提升餐厨、果蔬垃圾收运处理智慧监管水平,强化餐厨、果蔬垃圾分类成效,确保及时完成上级任务目标。
八、关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成效不高问题
龙岗区各职能部门、街道、社区、行业组织齐抓共管,不断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处理系统,积极推进城中村“集中分类投放+定时定点督导”,分类投放收集成效明显提高。龙岗区将加强对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相关活动的监督检查和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理处罚,积极推动市民垃圾分类习惯养成,着力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