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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2019年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1-05-07 17:18 【字体: 视力保护色:

(2021年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和《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2020年3月5日至4月30日,深圳市审计局对我市2019年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2019年度土地出让收入预算1,380.58亿元,支出预算1,288.50亿元,预算结余92.08亿元;全年土地出让实际总收入1,466.63亿元,实际总支出1,103.13亿元。

  二、审计评价

  我市2019年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计划总体完成情况较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总体规范,但在预算编制、项目完成率和产业用地后续监管等方面还存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土地出让收支预算编制不规范

  1.土地出让收入预算编制不准确。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土地出让收入预算关于临时利用土地租金收入和储备土地短期利用收入预算编制数均为0,当年实际完成收入共计7,640.21万元。

  2.超范围安排支出预算。市财政局在土地出让支出预算中超范围安排项目支出800万元。

  (二)六个区(新区)和前海合作区未完成土地出让收入计划

  2019年,福田、南山、盐田、宝安、龙岗、大鹏六个区(新区)和前海合作区未完成年度土地出让收入计划。

  (三)部分项目计划执行率较低

  1.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80亿元项目资金未使用。

  2.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基本农田建设和耕地保护类项目预算执行率低,2018年、2019年总体预算执行率分别为58.87%和62.23%。

  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和龙岗区房屋征收项目资金执行率低,执行率分别为55.38%和50.54%。

  4.前海管理局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执行率低,2019年实际执行率33.39%。

  (四)部分工作任务未完成

  1.坪山区、大鹏新区未按要求实施政府储备土地清理工作,两区共有36.61公顷储备土地未完成清理,也未按要求出具书面调查情况说明暂时无法清理的理由和提出下一步处理意见。

  2. 截至2020年5月底,福田区政府未及时完成重点项目土地出让手续,涉及面积26168.04平方米。

  3. 截至2019年底,部分区(新区)未按要求完成永久基本农田整改工作,包括:龙岗区完成89%、龙华区完成65.87%、宝安区完成53%、大鹏新区完成36%、坪山区完成24%。

  (五)财政资金管理不规范

  1.盐田区负责实施的市级房屋征收项目结余资金297.06万元已结转2年以上,未及时退回市财政。

  2. 已完成补偿工作的市级房屋征收项目中有15个未及时结算和决算,其中罗湖区2个、盐田区3个、宝安区6个、龙华区4个;有4个已结算未决算,其中福田区2个、罗湖区2个。

  3.宝安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将2019年度3笔临时用地租金收入共97.16万元错缴至宝安区财政局,未按规定全额上缴市财政。

  4.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三个项目资金长期结转,合计金额132.42万元。

  (六)土地管理政策不完善,执行不到位

  1. 市土地储备中心未及时出台工作指引规范全市非经营性储备土地出入库流程,非经营性储备土地由各区负责现场管理,但各区非经营性储备土地出入库流程不一致。

  2.部分区管理的储备土地存在新增违法占用情况。4宗新增违法占用的储备土地合计被占用面积约0.35万平方米;另有31宗储备土地存在未完善用地手续的占用情况,合计被占用面积约36.93万平方米。

  (七)部分产业用地后续监管不规范

  1.部分项目未签订产业用地发展协议书,也未进行后续监管。2011至2018年度通过招拍挂方式出让的255宗产业用地中,未签订产业用地发展协议书的有45宗,包括福田区1宗、宝安区6宗、坪山区8宗、龙岗区25宗、龙华区5宗。

  2.龙岗区有21个已出让并签订产业用地发展协议书的地块未及时开展产业发展监管核查。

  3.坪山区产业发展监管协议部分违约事项未明确违约责任。

  (八)城市更新管理不规范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未及时出台城市更新单元计划清理办法,明确更新单元计划的有效期,导致各区(新区)对更新单元计划的清理工作未及时进行。

  (九)各区(新区)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不规范

  1.龙岗区制定的《创新型产业用房实施细则(暂行)》个别条款不符合规定,将政府物业的收益权委托给区产业投资服务集团行使;截至2020年4月底,有三个已建成创新型产业用房项目总面积1.53万平方米未出租,长期空置。

  2.宝安区公共物业管理局将创新型产业用房无偿委托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管理,租金收入未按“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上缴财政,涉及金额480.93万元。

  3.福田区政府同意区政府相关部门占用创新型产业用房,用作街道办公共安全办用房等,合计建筑面积1617.47平方米;出台的防控疫情减免物业租金政策中部分规定与市政府发布的《深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的规定不一致,未及时修订。

  4. 部分区未规范录入和更新产业用房服务平台房源信息。龙岗区部分创新型产业用房项目在平台公示的信息与实际信息不一致;除龙华区和大鹏新区以外的各区未及时更新服务平台房源信息。

  四、审计处理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深圳市审计局已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相应的处理意见。其中:

  关于土地出让收入预算编制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合理编制土地出让收入预算,市财政局严格履行预算审核职责,纠正超范围安排的支出。

  关于未完成土地出让收入计划的问题,要求各区采取有力措施,保障计划执行。

  关于部分项目计划执行率较低和部分工作任务未完成的问题,要求各单位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加快推进项目和工作任务实施。

  关于财政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各单位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

  关于土地管理政策不完善,执行不到位的问题,要求市土地储备中心规范和统一各区储备土地出入库管理,各区及时查处违法占用情况,完善合法用地手续。

  关于产业用地后续监管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各区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完善产业用地后续监管。

  关于城市更新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健全机制,促进项目加快实施。

  关于各区(新区)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各区及时修订和完善政策,规范管理,如实录入和更新项目信息,认真整改,按规定使用产业用房,避免长期闲置浪费。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截至2021年3月,各相关单位均已采取措施积极进行整改。其中:

  关于土地出让收入预算编制不规范的问题,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已在2020年土地出让收支预算调整中将有关收入编入预算;市财政局自2020年起,相关支出从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关于未完成土地出让收入计划的问题,各区正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土地出让工作,确保完成2020年度土地收入计划任务。

  关于部分项目计划执行率较低和部分工作任务未完成的问题,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积极推进预算项目的开展,进一步提高预算项目支出进度,未使用的2019年度项目资金指标已由市财政收回;龙岗区正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前海管理局加强预算编制、预算项目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修订了土地整备工作操作指引;坪山区、大鹏新区正在持续推进储备土地清理工作;福田区已签订两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各区永久基本农田整改工作已基本完成。

  关于财政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盐田区土地整备事务中心已将项目结余资金上缴市财政;各区房屋征收项目结决算工作已基本完成;宝安区已将临时用地租金收入上缴市财政;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三个长期结转项目,其中两个正在推进,还有一个已终止合同执行。

  关于土地管理政策不完善,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已印发《深圳市土地储备管理与监管工作指引》;各区已查处违法占用政府储备土地情况或已基本完善合法用地手续。

  关于产业用地后续监管不规范的问题,福田区已签订监管协议,其他涉及的各区正在完善产业用房后续监管工作。

  关于城市更新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已出台《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

  关于各区(新区)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不规范的问题,龙岗区、宝安区政府物业租金收入已按规定上缴财政;福田区通过物业调整方式满足创新型企业发展需求;龙岗区正在加快出租空置政府物业。

深圳市审计局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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