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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审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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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2020年度治水提质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公告

信息来源:盐田区 信息提供日期:2021-02-23 17:1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深圳市盐田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8月19日至12月7日,对深圳市盐田区2020年度治水提质项目建设管理情况开展跟踪审计,重点审计水污染治理和优质饮用水改造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情况,并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本次跟踪审计了深圳市盐田区2020年度治水提质建设项目共16个,建设单位分别是区水务局、区工务署。截至2020年12月,水污染治理项目已完工5个、正在实施7个,优质饮用水改造项目已完工3个、正在实施1个;计划总投资76,533.79万元,已完成投资38,323.58万元。

  二、审计评价

  跟踪审计结果表明,区水务局、区工务署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水污染治理计划和优质饮用水改造计划确定的各项建设任务。建设单位基本能按相关规定对建设项目投资、进度、资金等实施管理。但审计发现,部分项目存在概算编制滞后、部分设备材料未及时询价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概算编制滞后。

  区水务局负责的4个项目概算编制滞后。盐田区排水管理进小区管网修复整治工程、盐田区优质饮用水入户管网更新维护兜底工程,2020年8月已开工,截至2020年11月15日尚未申请概算。此外,盐田区雨污分流兜底及回潮小区整治工程、盐田区2019年箱涵河道清淤工程均在开工后才取得发改部门的概算批复。

  建议区水务局强化项目投资控制管理,尽快编制项目概算,及时报送相关部门审批。

  (二)投资控制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1.部分设备、材料等未及时询价。

  区水务局负责的盐田区居民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涉及成套设备、不锈钢管材等材料无信息价,需通过市场询价确定价格,占比工程建安费约59.19%。截至2020年11月27日,该工程已基本完工,但至今未完成实施期间三方确认的市场询价工作。

  2.部分项目未及时确认工程量。

  盐田区排水管理进小区管网修复整治工程,现场未及时确认管线开挖、回填实施的内容及工程量。盐田区永安路南延长段污水管道改造工程、大水坑污水管网完善工程,现场已调整原图纸水土保持专项及原预算书围挡内容;盐田区优质饮用水入户管网更新维护兜底工程,现场已调整原预算书围挡内容,现场均未及时确认实际实施的内容及工程量。

  以上项目由区水务局负责。审计指出后,建设单位及时完善盐田区排水管理进小区管网修复整治工程开挖及回填的工程量确认工作。

  3.工程预付款设置有风险。

  区水务局负责的盐田区排水管理进小区管网修复整治工程等7个项目,工程预付款设置比例均为签约合同价的30%,工程预付款比例偏高。鉴于合同未约定预付款担保,且履约担保为合同价的10%,在遇到企业发生变故或滥用预付款时,可能产生资金安全风险。

  4.个别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

  区水务局负责的盐田区优质饮用水入户管网更新维护四期-半山溪谷工程,截至2020年8月28日,该工程尚未完全竣工,但工程款已实际支付至施工合同价93.04%。与《施工合同》约定不符,超进度支付工程款59.56万元。

  建议区水务局及时做好设备询价及现场工程量确认工作,加强投资控制管理。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结合工程实际合理确定工程预付款比例,严格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提高资金管理风险意识。

  (三)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1.个别项目未及时办理设计变更审批手续。

  区水务局负责的三库连通二期工程,支管段管沟支护费用在预算书中较概算批复书增加288.48万元,增幅为28.89%。据了解上述变化是根据2018年10月施工图审图意见修改管沟支护方式,影响支护费用增加。审计期间,建设单位未提供因该项支护费用大幅增加而按程序办理的设计变更审批手续。

  2.实行项目法人制建设项目及代建制建设项目的设计变更手续不完善。

  区水务局负责的盐田区居民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项目法人为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审计抽查部分小区泵房改造,发现6个小区水泵参数部分与施工图不符。审计期间,建设单位和项目法人未提供上述设计变更资料。

  区水务局负责的盐田区优质饮用水入户管网更新维护四期工程,代建单位是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发现现场多处与施工图不符,且现场已实施完成。审计期间,建设单位和代建单位未提供上述设计变更资料。此外,该工程2019年12月已完工,至今未竣工验收,主要原因是设计变更资料不齐全。

  3.管网建设进度滞后。

  区工务署负责的2个项目管网建设进度滞后年度完成目标。石头围街贯通工程,截至2020年10月21日尚未开工;盐田区环卫基地配套管网工程,截至2020年11月6日开始实施给水管网内容,污水管网尚未实施。

  4.部分市政管网建成后移交不及时。

  审计发现,近三年新建排水管网工程中,区工务署共有9个项目存在部分管网建成后移交不及时的问题。审计了解,截至2020年12月,区工务署已完成6个项目管网移交,还有3个项目未完成移交。

  审计指出后,区工务署积极推进余下3个项目管网移交工作。

  5.施工单位未按要求开展监测工作。

  区水务局负责的避风塘内外塘清淤工程,2020年7月8日开工。截至2020年9月22日,已完成内塘清淤,但施工单位未开展内塘施工期间监测工作,与施工图的内塘施工监测要求不符。

  6.工程档案资料不规范。

  审计发现,区水务局共有4个项目工程档案资料不规范。如大水坑污水管网完善工程,一是部分设计变更资料不齐全;二是部分资料审核不严,存在逻辑错误;三是部分材料及隐蔽工程缺少重要的存档资料;四是部分材料未及时报验且送检不及时。

  审计指出后,区水务局已及时整改盐田区优质饮用水入户管网更新维护四期—半山溪谷工程、三库连通二期工程、避风塘内外塘清淤工程共3个项目的工程档案资料。

  建议区水务局严格执行相关变更规定,强化设计变更程序管理,及时完善项目法人制建设项目及代建制建设项目的设计变更手续,避免出现先实施后审批的问题。区水务局应同时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夯实监理及施工单位责任,强化档案资料管理。

  建议区工务署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土地权属解决方式,在工程推进过程中,预留足够时间办理工程审批事项,加大施工人力机械投入,尽快推进工程建设进度。项目完工后,区工务署应及时移交管网设施并纳入统一管理,尽早投入使用,积极发挥投资效益。

  (四)合同管理情况

  1.施工合同措施费包干条款设置不合理。

  盐田区优质饮用水入户管网更新维护兜底工程,预算书将脚手架费用和高层建筑增加费列入措施费,且合同约定措施费包干。现场涉及上述费用的实际工作未达到预算书约定的内容。

  避风塘内外塘清淤工程,预算书将围堰费用列入措施费,且合同约定措施费包干。现场实施的围堰工作未达到施工图和预算书约定的内容。

  盐田区优质饮用水入户管网更新维护四期工程,预算书将部分多层建筑小区计取高层施工增加费,且列入措施费,合同约定措施费包干。审计了解,多层建筑小区不应计取高层施工增加费。

  上述项目均由区水务局负责实施。若执行合同措施费包干条款,可能存在多付上述措施费情形。

  2.部分项目补签服务合同。

  区水务局负责的大水坑污水管网完善工程、盐田区永安路南延长段污水管道改造工程等3个项目,存在先提供勘察或设计服务、后补签合同的情况。

  建议区水务局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拟定合同措施费条款,加强施工合同与预算编制的协同管理,完善服务合同的管理制度。

深圳市盐田区审计局

2021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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