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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审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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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筑工务署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0-12-17 17:5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深圳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2月24日至4月30日,对深圳市建筑工务署(以下简称市建筑工务署)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支出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审计。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能

  市建筑工务署是市政府直属正局级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统一建设管理工作。市建筑工务署内设办公室、人力资源处、综合计划处等7个处室,下设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管理中心、市土地投资开发中心等4个直属事业单位。

  市建筑工务署编制总数391名。2019年年末实有人数360名。

  (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市建筑工务署系统全年预算总收入853,804万元,总支出853,804万元;全年实际总收入1,141,349.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9,177.85万元,其他收入42,171.56万元;全年实际总支出1,147,629.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91.19万元,项目支出1,135,038.49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度,市建筑工务署总体上能够按照部门预算批复的项目计划和资金用途执行各项支出,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良好。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规定,制定了《深圳市建筑工务署财务管理制度》《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差旅费报销指引》等制度,组织了下属单位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但是审计也发现,市建筑工务署存在部分接待费、培训费、差旅费支出管理不规范、自行采购程序不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支出管理方面

  1.接待费报销凭证不全,涉及金额1,820元。

  市建筑工务署本级2019年1笔公务接待费报销时未附接待清单,涉及金额1,820元。

  2.因公出国(境)费核算不规范,涉及金额56,910元。

  市建筑工务署将1笔赴港考察费用支出列入“培训费”科目,而未列入“因公出国(境)费”科目核算。

  3.培训费核算不规范,涉及金额7,845元。

  市建筑工务署将1笔培训时发生的交通费、餐费等列入“差旅费”科目核算,而未列入“培训费”科目核算。

  4.超标准支出培训费12,800元。

  市建筑工务署2019年7月、8月分两批共组织32人参加培训,培训费折合每人每天650元,超出每人每天550元的二类培训综合定额标准,共计超标准支出培训费12,800元。

  5.超范围报销差旅补助16,020元。

  市建筑工务署对参加2019年培训的人员报销了培训期间差旅补助,共计超范围报销差旅补助16,020元。

  (二)政府采购管理方面

  1.自行采购管理不合规。

  2019年度,市建筑工务署本级有65个50万元以下的自行采购项目,采取直接委托或署内呈批委托的方式实施,未成立不少于三人的采购小组。

  2.合同签订管理不规范。

  市建筑工务署系统有52份工程合同未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三十日内签订。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管理中心有1份合同的履行完毕时间早于合同签订时间。

  (三)预算管理方面

  1.差旅费超预算支出,涉及金额3,964.10元。

  2019年,市建筑工务署本级实际发生差旅费43,964.10元,超预算支出3,964.10元。

  2.个别预算项目未执行。

  2019年,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管理中心“机关安全隐患整治改造项目”预算金额422.82万元,实际支出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0%。

  3.部分政府投资项目未完成年度投资计划。

  2019年度,市建筑工务署共有19个项目应完成计划投资合计50,055万元,实际完成投资25,533万元,计划完成率为51%,未完成年度投资计划。

  (四)内部控制管理方面

  1.少计固定资产,涉及金额98,000元。

  2019年,市建筑工务署购入一台设备未计入“固定资产”,涉及金额98,000元。

  2.少计无形资产,涉及金额2,224,000元。

  2019年,市建筑工务署共有5项无形资产未入账,金额合计2,224,000元。

  3.未及时清理职工长期借款事项,涉及金额155,348.90元。

  4.未制定误餐费内部管理规定。

  市建筑工务署未制定本单位误餐费内部管理规定。该单位在2019年有7笔误餐费的报销凭证要素不齐,涉及金额合计21,000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深圳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相应的审计处理意见。

  (一)强化部门预算管理。市建筑工务署应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细化支出预算,提高预算执行率。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费、培训费、差旅费等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

  (二)规范自行采购程序。市建筑工务署应完善自行采购程序和决策机制,强化采购过程管理,按照规定组织实施自行采购项目。

  (三)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市建筑工务署应加强资产管理,加强合同管理并对合同履行情况实施有效监控。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建筑工务署积极组织整改,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制作了公务接待清单模板,及时追回了超范围报销的差旅补助,并印发了《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署机关加班误餐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政府采购活动实施指引》等制度;制定了建设项目领导挂点督办工作方案,组织召开研究进度滞后项目专题会;加强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管理,将购置的资产录入了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深圳市审计局

2020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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