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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审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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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2019年度绩效审计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龙华区 信息提供日期:2020-07-09 17:03 【字体: 视力保护色:

——2020年5月在龙华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受区政府委托,现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龙华区2019年度绩效审计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的规定,区审计局组织开展了龙华区2019年度水污染治理建设计划执行情况跟踪审计和政府投资项目变更审计调查两个绩效审计项目。

  本年度的绩效审计一是严格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查意见,不断扩大绩效审计覆盖面,突出审计实效。其中,水污染治理建设计划执行情况跟踪审计重点覆盖了正本清源查漏补缺工程、污水管网完善工程、河道治理工程、治污设施建设工程4大类建设项目,涉及投资金额约34.22亿元;政府投资项目变更审计调查重点覆盖了我区14个建设单位65个政府投资项目,涉及项目合同金额约50.64亿元。二是突出民生项目和重点项目的跟踪审计,着力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助力各建设单位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变更管理,更好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益;助力各责任单位完成水污染防治硬任务,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我区生态文明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

  本年度绩效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区审计局已分别出具审计报告,依法做出审计处理,有关单位正在落实整改或调查处理中。区政府将在本次绩效审计工作报告审议结束后的四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二、水污染治理建设跟踪审计情况

  (一)项目情况

  正本清源查漏补缺方面,截至2019年9月,计划完成的1155个小区已基本完成939个,完成率81.3%,完成投资(29.26亿元)292,622.50万元,已支付工程款(15.11亿元)151,161.85万元。

  污水管网完善方面,截至2019年9月,已完成81.9公里,完成率136.5%,完成投资27,491.00万元,已支付工程款6,076.11万元。

  河道治理方面,一是小微黑臭水体治理工程,截至2019年9月,已基本完成79条,完成率83.16%,完成投资25,451.50万元。二是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截至2019年9月,8条支流河道基本完成目标工程量,完成投资13,126.46万元,已支付工程款8,786.68万元。

  治污设施建设方面,“民治体育公园及地下水质净化厂”治污设施工程2019年6月开工,截至2019年9月,实际完成桩基础工程,形象进度22%,完成投资9,000.00万元。

  (二)总体评价

  2019年,区政府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求,创新全流域全要素一体化治水模式,狠抓各类水域水体治理、污水管网联网疏通、点源面源污染防治和水体生态修复。各责任单位克服点多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工期短的困难,完成水污染防治硬任务。

  截至2019年9月,我区水污染治理取得较大成效:一是观澜河水质明显改善。观澜河企坪断面水质持续稳定达到省考V类水标准。二是河道综合整治加快建设。各项目均按计划推进。三是黑臭治理初见成效。20个国考清单黑臭水体已消除黑臭。四是管网建设全面覆盖。年度1155个小区正本清源任务已累计完成939个,完成率81.3%。

  (三)主要问题

  1.部分概算内容无法实施,无效勘察设计费用合计约483万元。正本清源查漏补缺项目因勘察设计单位工作不到位,有43个小区21.15公里概算批复的管网无法实施。审计指出问题后,区水务局已组织开展对勘察设计工作情况的梳理核查,将依约按照实际工作量对勘察设计单位扣减相应费用。

  2.代建单位违反代建合同,要求施工单位提供车辆。天健地产和龙建发违反代建合同约定,要求施工单位提供14辆小汽车,代建单位的上述行为变相增加了工程成本。

  3.部分参建单位履职不到位。一是部分施工单位未按图施工;二是个别施工单位未规范检验污水管道严密性;三个别监理单位未依规履职,项目监理不规范。

  4.未及时调整合同金额,履约存在风险。小微黑臭水体治理项目代建单位采用“暂定总价+模拟清单”方式招标施工,约定具体投资规模以概算批复为准。其中3个项目的施工合同暂定金额超概算批复,截至9月,上述工程已付款项均未突破概算,但施工合同总金额超过概算批复,建设单位未及时签订补充合同调整合同金额,合同履约支付存在风险。

  (四)审计处理

  1. 对于部分概算内容无法实施,造成勘察设计费用损失的问题。审计建议区水务局更加重视前期工作,督促勘察设计单位准确编制勘察设计文件;同时梳理核查相关事项,在工程结算时依约扣除因工作不到位造成的无效勘察设计费用。

  2. 对于代建单位违反代建合同,要求施工单位提供车辆的问题。审计建议区建筑工务署强化对代建单位的管理,督促代建单位严格执行代建合同;同时代建单位应当退回施工单位提供的交通工具和由此产生的费用。

  3. 对于部分参建单位履职不到位的问题。审计建议代建单位督促各参建单位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要求文明施工,依规监理。

  4. 对于未及时调整合同金额,履约存在风险的问题。审计建议区建筑工务署和代建单位尽快核实已完工的工程费用是否超出概算,依约及时调整合同金额,避免合同履约风险。

  三、政府投资项目变更审计调查情况

  (一)项目情况

  截至2019年9月,我区14家建设单位实施的65个政府投资项目,累计变更2171次,涉及变更金额4.72亿元,其中变更增加金额3.79亿元,变更减少金额0.93亿元。

  (二)总体评价

  区政府高度重视政府投资项目变更的监管,2018年已印发了相关管理办法,并结合区政府投资建设实际,协调纪委、财政、发改、审计等部门统筹对政府投资项目变更的监管。2019年,我区多数建设单位基本已建立内部工程变更管理办法,不断强化变更的内控管理,但同时也存在变更审批程序执行不严格等问题。

  (三)主要问题

  1. 部分设计变更未按要求上报监督系统。截至2019年9月,我区14家建设单位实施的65个政府投资项目2171次变更中,41个项目累计1891次设计变更未按要求上报“龙华区政府投资项目变更及结决算监督系统”备案,占比约87.1%,影响了区监管部门对项目变更的跟踪监督。

  2. 变更管理不规范。区建筑工务署委托的21个代建项目共申报1638次设计变更,其中有1324次设计变更存在未完成审批程序先行实施或缺少变更审批材料的情况,占比约81%。

  3. 部分建设单位对变更审核不严。一是部分变更违约调增已包含在合同价内的“包干价”。二是部分变更未按合同或招标文件约定的计价方式执行。三是部分变更工程量审核不严,施工单位虚报工程量。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建设单位表示将在工程结算中核减上述多计费用。

  4. 现场施工内容与变更核准内容不符。华联片区路网整治工程和观澜黎光片区路网整治工程,有三项现场施工内容与设计变更核准内容不符,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建设单位表示将在工程结算中核减上述多计费用。

  (四)审计处理

  1. 对于部分设计变更未按要求上报监督系统的问题。审计建议各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将工程变更情况上报龙华区政府投资项目变更及结决算监督系统。

  2. 对于变更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审计建议区建筑工务署加大对代建单位变更管理的监督力度,督促其切实履行代建管理职责,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变更审批和现场建设工作。

  3. 对于部分建设单位对变更审核不严的问题。审计建议各建设单位严格开展变更审核工作,在以后的工程建设过程中强化变更的计价和费用审核,保障财政资金规范合理使用;同时核查相关事项,对违约多计的变更费用予以扣减,确保工程依约据实结算。

  4. 对于现场施工内容与变更核准内容不符的问题。审计要求建设单位加强项目现场管理,督促参建单位严格按照核准的变更内容开展现场建设工作,杜绝不按图施工的情况发生;同时对存在失职行为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依约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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