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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2015-2018年度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建设政策落实和相关资金管理使用绩效情况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0-04-17 17:38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19年7月24日至2019年9月24日,对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创委)实施和管理的深圳市2015-2018年度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建设政策落实和相关资金管理使用绩效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一、被审计调查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是由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两部分组成。其中,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是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的科技创业服务载体。众创空间(深圳市也称为创客空间,下同),是指为满足大众创新创业需求,提供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积极利用众筹、众扶、众包等新手段,以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网络化为服务特色,实现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运营的创新创业平台。

  市科创委负责深圳市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建设工作,牵头创新创业,组织创客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等孵化载体建设的相关工作。

  (二)孵化器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8年底,根据火炬统计年报显示,深圳市孵化器共有193家,共有孵化面积483万平方米,在孵企业6526家,其中科技型中小企业2534家,高新技术企业950家;累计毕业企业数6936家,其中累计上市(挂牌)企业数量149家;带动创业人数(在孵企业从业人员数)11.71万人。

  (三)众创空间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8年底,深圳市纳入统计的众创空间294家,空间面积94万平方米,提供工位数量63301个,入驻创业团队8707个、企业5316家,带动创业人数(创业团队人员数和初创企业人员数)5.63万人;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大专以上人员44454人,留学人员2357人;常驻创业团队拥有有效知识产权数量6876件;举办创新创业活动5572场次,有效促进创新创业者与创新资源的对接,众创空间质量精准化提升。

  (四)创客专项资金扶持情况

  市科创委通过事前资助、事后奖补资助等方式推动深圳市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快速发展,根据《深圳市关于促进创客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深府〔2015〕46号)和《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府办〔2007〕68号)等有关规定,2015年市财政委(现市财政局,下同)和市科创委联合制定了《深圳市创客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深财规〔2015〕10号)。2015-2018年,深圳市累计资助孵化器61家、众创空间197家,资助金额共计35,143万元,其中资助孵化器为9,497万元、资助众创空间25,646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大战略部署,市科创委围绕构建低成本、多层次的综合创新创业生态体系的目标,以创新引领转型升级、促进提质增效,通过规划引导、政策扶持和资金资助等方式,构建了“龙头企业+孵化”、“新型科研机构+孵化”等创新创业发展模式,不断推动深圳市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建设和发展。

  从2015年开始,众创空间发展呈现出“以科技为引领、向高质量发展”的态势,在培育科技型企业、活跃社会创新氛围、促进经济转型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更多的社会主体投身众创空间建设和发展,在全社会营造了浓郁的创业氛围和良好的创业环境,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向纵深推进的重要基础。随着众创空间行业规模凸显,发展模式日趋成熟,不断出现以腾讯众创空间(深圳)、思微、微谷为代表的优质服务平台,较好发挥了创业孵化辐射、引领和示范作用。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市科创委在深圳市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建设中存在未及时修订失效规章制度、未严格执行项目进展情况年度报告制度、未及时修订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未按规定开展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项目申报资料审批环节把关不严、孵化器和众创空间验收监管不足等问题。

  三、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及时修订失效规章制度,存在延用失效规章制度的问题

  2015年6月18日,为加强和规范创客专项资金的管理,按照《深圳市关于促进创客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深府〔2015〕46号)的相关要求,市科创委制定《深圳市创客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深财规〔2015〕10号),办法有效期为2年,于2017年6月19日失效。市科创委在办法到期后未及时对该办法修订完善,2018年编制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申请指南所采用的文件依据依旧是已失效的管理暂行办法。

  (二)未严格执行项目进展情况年度报告,对项目的动态监管不足

  审计发现,市科创委未严格按照《深圳市创客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深财规〔2015〕10号)的规定,要求项目实施单位按年度向市科创委提供书面材料报告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对资助项目具体实施监管工作存在不足。

  (三)未及时修订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

  审计发现,截至2019年9月24日市科创委尚未制定《深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没有参照科技部《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暂行规定》等文件及时出台相应的规章制度。

  (四)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资助标准与审批条件不匹配,导致孵化器申报数量较少

  市科创委每年在网站公开孵化器和众创空间项目市级财政资助申请指南,对于符合条件的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予以资助。审计发现,孵化器项目的审批条件要高于众创空间项目,但两类项目立项资助标准却完全一样。由于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资助标准与审批条件不匹配,导致申报单位避难趋易,申报众创空间资助项目数量远多于孵化器项目。

  (五)未按规定开展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

  审计发现,2015-2018年市科创委未及时对每个年度创客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其中2015、2016年度合并进行绩效评价,未单独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工作。

  (六)项目申报资料审批环节把关不严,存在骗取财政资助资金的行为

  审计发现,2016年市创客专项资金中安排第二批创客空间实际资助项目只有46个,下达资金共计7,800万元。经核实,原第二批创客空间资助项目中的某创客空间由于申报材料不实被实名举报。市科创委组织项目评审专家组对举报资料进行了核查。核查发现,该创客空间项目申报资料在入孵企业数、累计获得投资总额、举办活动数及创业导师人数等多项数据存在造假的行为,市科创委在项目申报评审过程中均未发现。市科创委在确认核实后撤销了该创客空间200万元的资助资金,该笔资金和孳息2,011,722.81元已于2019年5月31日退回市财政。

  (七)孵化器和众创空间验收监管不足,财政资助资金存在损失风险

  审计发现,截至2019年9月24日仍有17个项目超期未申请验收,涉及财政资金2,800万元,存在损失风险。市科创委对于超期未申请验收的项目监管处置工作存在不足。审计还发现,《深圳市创客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深财规〔2015〕10号)、《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12〕9号)和《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实施办法》(深科技创新〔2015〕267号)均未对超期未申请验收项目、验收不通过项目专项资金处置情况予以明确。

  四、审计调查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于上述问题,深圳市审计局已出具了审计报告。

  对未及时修订失效规章制度,存在延用失效规章制度的问题,要求市科创委应完善规章制度建设,尽快对已失效的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完善。

  对未严格执行项目进展情况年度报告的问题,要求市科创委应落实监管主体责任,强化项目监管,严格执行项目进展情况年度报告制度,及时掌握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提高监管效能。

  对未及时修订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和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资助标准与审批条件不匹配的问题,要求市科创委应完善规章制度建设,尽快出台《深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文件。

  对未按规定开展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的问题,要求市科创委应按规定及时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工作,总结资金使用情况,梳理发现问题,进一步提升优化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对项目申报资料审批环节把关不严,存在骗取财政资助资金的行为的问题,要求市科创委应切实履行监管职能,严格项目申报审批。

  对孵化器和众创空间验收监管不足,财政资助资金存在损失风险的问题,要求市科创委应加强对超期未申请验收的项目的追收清理,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履行项目实施的法人责任,做好项目验收工作,对于未切实履行合同的资助项目要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追收。

  五、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市科创委已采取措施积极进行整改。

  对未及时修订失效规章制度,存在延用失效规章制度的问题。市科创委已开始对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修订,《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19〕1号)和《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19〕2号)已经市政府审议,并已于2019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修订的《深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20〕1号)已于2020年2月1日正式实施。

  对未严格执行项目进展情况年度报告的问题。市科创委于2017年以后对孵化器和众创空间项目的支持方式进一步优化,将事前资助改为事后资助。

  对未及时修订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市科创委新修订的《深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20〕1号)已于2020年2月1日正式实施。

  对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资助标准与审批条件不匹配的问题。市科创委新修订的《深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20〕1号)对孵化器、众创空间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和资助强度等内容予以细化。

  对项目申报资料审批环节把关不严,存在骗取财政资助资金的行为的问题。市科创委已进一步强化科研诚信建设工作,并在研究制定科研诚信管理规定文件。

  对项目申报资料审批环节把关不严,存在骗取财政资助资金的行为的问题。市科创委制定《超期未申请验收项目处理方案》对超期未申请研究项目开展分类处理工作。

深圳市审计局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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