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27日,区人大常委会五届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盐田区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针对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政府投资、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方面等问题,区人大常委会要求区政府各部门强化主体责任,提高契约意识,完善合同管理等意见,并要求区政府于年底前报告审计整改结果。为确保审计整改取得成效,10月25日,区政府组织召开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问题整改工作会议,要求审计整改责任单位要正确认识审计整改工作,既要整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也要互相借鉴,举一反三。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对审计发现问题逐一跟踪,各责任单位高度重视,通过制定规章制度,规范流程等方式加以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政管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重复安排培训费支出278万元的问题
区财政局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将对培训费进行压缩,并协调区委组织部,提早安排审批下一年度培训计划,确保资金安排与计划安排同步。
(二)关于预备费管理不够科学严谨的问题
2018年下半年起,区财政局对部分临时请款超过100万元的项目,要求单位填报项目绩效申报表,区财政局将有针对性地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自2019年起,压缩单位项目支出,除市区政府重点工作需要外,上半年不再受理单位临时请款。对部分追加项目预算执行率低的请款,进一步加大督促力度,对未达时序进度,影响我区绩效考核的单位进行约谈和绩效扣分。
(三)关于未及时清理往来款3473.18万元的问题
区城建集团已于2018年10月31日归还借款3,311万元。区信访局已梳理清楚162.18万元应急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于2018年11月27日向区政府提交了《关于申请核销应急专项资金往来款的请示》,提请区政府核销相关往来款。
(四)关于部分单位未将已清理的存量资金上缴国库的问题
海山街道办、沙头角街道办已将清理的存量资金共494.97万元上缴国库。
(五)关于部分福彩公益金项目合同履行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区民政局2018年已制定出台了《关于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政府购买项目合同履约管理规定》,对缺岗、无证服务等问题按照情节分别予以警告、约谈、扣款和终止供应商合同等处罚措施。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无预算列支个别项目经费的问题
区委政法委召开了相关工作会议,要求各科室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进行支出,要求本单位财务工作人员加强把关,核实预算项目后才能办理报账手续。截至2018年11月初,各街道社区基金会已完成相关项目支出。
(二)关于政府购买行为存在合同管理不完善等问题
对于合同管理不完善的问题。区委政法委召开工作会议提出明确整改措施,要求严格按相关规定签订合同。区网格办已完善建全单位内部控制工作手册中“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的签署。区前期办完善了合同管理工作,对合同签订时无法确定合同金额的,采取签订暂定价合同和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规避法律风险。大梅沙海滨公园管理处加强政府自行采购项目管理,制定了《大梅沙海滨公园管理处自行采购管理流程》。
对于部分采购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区网格办完善了制度,严格审查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区委宣传部加强采购计划统筹和管理。区委政法委要求对达到相应采购金额的项目,严格通过竞争性谈判或询价等方式进行自行采购。
对于购买服务质量和项目后评价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中英街管理局完善项目的跟踪监管和绩效评价等管理程序,现已对13个购买服务项目服务成果完成验收,以及5个购买服务项目做了绩效评价。区政协办对现有的项目已实行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要求服务方提供合同期内的工作情况总结报告,以此作为验收和评价的依据。区委宣传部,对提供服务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管,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四个微信公众号统筹集中管理,做到既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又能有效提高粉丝关注度,扩大微信公众号影响力。
对于民生微实事项目购买服务存在的问题。中英街管理局制定了《关于加强中英街管理局民生微实事项目监管的若干规定》,规范项目管理,落实项目实施和监管方案,在项目完成后按规定开展公开测评或项目考评。
(三)关于固定资产管理还不够到位的问题
1.对于政府物业管理方面的问题。中英街管理局于2017年底和2018年初根据区物管中心通知要求分两批将所有21处物业报区物管中心备案,并按要求办理实物移交手续,待区政府审批后即可完成系统内调拨和账务处理。未及时收取租金问题已整改完毕,欠缴租金43.02万元已存入区财政非税收入专户。补办了电动巡逻车捐赠处置手续。区人大办聘请专业中介公司对该办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已将59项已达报废年限的固定资产进行报废清理,并已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对于已移交、拍卖、报废的车辆办理资产核销手续的问题,全区公务车辆权属过户工作已于2018年9月完成,11月5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已将全区车辆保留车辆账目处理材料报送到区财政局办理账目处理。区财政局目前已完成其中53辆车的信息核实工作,另有31辆车存在产权单位不明确,区财政局已统一发文要求各单位于2018年12月15日前完成车辆账务处理工作,同时要求相关单位对31辆产权不明晰的车辆进行再次核实后重新申请账务处理。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强区放权改革承接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对于缺乏专业人员的问题,区城市更新局通过加快空缺编制人员的招聘、加大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力度、加强业务交流和培训等方式进行了大力整改。
对于缺乏制度保障等问题,区编办反复梳理强区放权改革事项,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同意,于2018年2月出台了盐田区强区放权改革事项承接目录,规范了承接工作。经区级部门多次申请,《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旧屋村范围认定办法》已于2018年2月出台,解决了事权下放后区级城市更新职能部门旧屋村认定无政策法规依据的问题。
对于缺乏共享机制的问题,区城市更新局已多次向市规划国土委申请相关权限。
(二)关于落实环境质量改善和教育优质提升计划执行方面的问题
1.对于部分项目工作(建设)进度滞后或实际工期超合同工期的问题。经加紧施工,区工务局已分别于2017年7月和9月将云海学校阶梯教室和风雨操场移交给区教育局。该校风雨操场和阶梯教室经二次装修施工,已分别于2017年12月和2018年01月投入使用。区环水局积极整改完善,排水小区管网达标创建工作顺利完成。
2.对于中央公园项目下沉广场人行天桥工程施工管理不严的问题。区城管局根据代建合同,确定将增加的机械台班费由代建单位承担,从代建费中扣除;关于钢结构油漆施工存在质量缺陷问题,经区城管局督促,代建单位组织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设计及规范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委托第三方专业公司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就施工单位擅自补刷钢结构油漆的违反施工程序行为问题,对施工单位擅自补刷的行为进行当面警告,给予罚款。
(三)关于公共体育场地建设及管养审计调查情况的问题
区教育局高度重视教育系统体育场馆对外开放时长不达标的问题,督促相关学校立即整改,目前我区教育系统体育场馆已经做到了能开尽开。针对场馆预定难的问题,目前各区级公共体育场馆已在“盐田体育通”微信公众号上实现提前三天可预约订场。如遇场馆举办赛事活动不能提供场地预约的,提前三天在“盐田体育通”上公示,以方便市民合理安排体育锻炼时间。区文体局工作人员不定期进行监督抽查工作。对于其他不属于该局管辖的场馆,拟采取发函的形式,逐步纳入“盐田体育通”专栏,提高公示率,更好地满足辖区居民健身需求。
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部分项目结算报审价误差率较大的问题
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采取了相应措施,加强了制度建设和处罚措施,进一步加强了对工程造价审核机构的管理。
(二)关于个别项目超付款项的问题。
区环水局成坑沟科技园段整治项目道路工程、左岸护坡工程施工单位16.18万元超付款均已追回。今后区环水局将进一步加强设计、施工、监理、结算等各环节的审查,待完成结决算审核后再行支付各分项合同尾款部分。
(三)关于个别项目超计划投资的问题
市交通运输委、区工务局所涉各1个项目,均已责成项目建设单位加强前期管理,避免超计划投资。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所涉1个项目,对超出计划部分不予支付。
(四)关于部分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合同存在条款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等问题
区前期办进行了全面整改。针对3份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不一致问题,已采取重新签订合同或按下浮比例计算合同费用。
对于个别工程设计合同的乙方与区住建局发包备案表中的设计单位不一致问题,区前期办将进一步优化技术服务委托前期调研流程,增加前期调研的把关力度,在前期调研阶段对邀请招标单位资质进行严格审查,对技术服务委托单位进行了甄选梳理,建立技术服务机构优选库,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对于勘察合同签订不严谨的问题,为规范区前期办合同管理,该办已对合同模板进行优化完善,在以后的工作中将定期征求各部门关于合同模板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对合同模板进行修订。
对于部分项目未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0 日内签订合同的问题,下阶段区前期办将进一步加强合同签订管理,尽全力确保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签订合同。
对于部分项目先出成果后签合同的问题,目前区前期办已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员负责实时跟踪各项技术服务委托的合同签订工作,并进一步完善该办合同台账,避免类似先出成果后签合同的情况发生。
五、专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审计的问题
对于个别国土基金项目预算编制不够准确的问题,区土地整备局提前了预算编制时间,使各部门有更充足的时间来做好预算工作,同时具体分析每个项目的情况,综合分析项目开展的各项条件,大致预估各项目的资金需求,使资金预算与项目需求基本一致。截至2018年11月29日,全年预算执行率达到调整后预算的82.44%。
对于部分评估服务存在采购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区土地整备局制定了《竞争性谈判内部控制制度》,成立了采购小组,今后将严格遵照制度,采取竞争择优方式确定采购服务合同承接主体。对于个别项目费用支付依据不充分的问题,区土地整备局已将正坑水库景观修复工程征收补偿评估项目设计7.96万元评估费追回并办理退库工作。今后将严格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制度规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服务具体内容,加强项目全过程跟踪监管。
对于部分承接管理的政府储备地亟需清理的问题。区土地整备局正在开展区储备地摸底调查和清理工作,厘清各种历史原因,收回被侵占储备地。
对于未及时终止核拨补偿金的问题。区财政局自2018年1月起已停止拨付该项租金补偿。盐田街道办就此审计事项已多次召集有关业务部门和股份公司协调整改会议,将于近期形成整改报告供区政府审议。
(二)关于应急储备物资管理审计调查情况的问题
区应急办及时下发了《关于开展2018年应急物资储备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关于加强全区应急物资储备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区应急委成员单位的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情况,采取网上查阅、台账查阅、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全面检查。通过每季度发通知督促、发短信提醒各单位及时录入应急物资信息,每半年对各单位应急物资储备及管理工作情况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和抽查。经区应急办督促,各相关单位均已完成整改,相应的储备物资管理制度已经建立或更新,应急物资管理系统和应急物资台账已有专人管理和维护,原来没有系统账号的单位已完成了系统账号新增。
六、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部分国有企业存在未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等问题
对于“三重一大”制度缺乏可操作性等问题,区国资委于2018年8月14日下发了《深圳市盐田区国资委关于督促企业完善并上报“三重一大”制度方案的通知》,要求区属各企业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补充具体的界定标准,使制度具备可操作性。2018年8月24日,4家区直企业已全部提交新修订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至区国资委审查备案,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的范围及标准进行了界定,具有可操作性。
对于4家企业监事会主席未按要求向区国资委报告企业重大事项等情况,各企业监事会主席已按时提交。
对于区国资委委托会计事务所开展的年度审计质量不高的问题,区国资委在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中,进一步明确了审计的范围与重点;同时为了减少审计错误在审计业务约定书中增加了新的条款,发现审计报告存在错误的,区国资委有权扣除相应审计费用,若审计报告中错误过多,将不允许该事务所参与下一年度的国有企业财务报告与经营业绩审计。
(二)关于部分国有企业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对于个别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的问题。区工业公司已根据工作实际全面完善修改了包括《会计核算及报告管理制度》《成本费用开支管理制度》等制度规范。加强现金管理,指定专人清理核对不一致金额,规范出纳日记账登记工作。
2.对于部分企业会计核算和购销贸易不实的问题。深沙保集团已将该笔计提费用大部分用于自有物业维护维修,尚余276万元,预计在2018年底前将使用完毕。该公司考虑到沥青、柴油属危化物品,风险高、利润低,2018年已终止此项贸易。区国投公司已于2018年7月18日将计提的工会经费9.52万元冲减管理费用职工薪酬工会费。今后会严格从规定渠道列支员工活动费用,按照有关规定、规范相关费用会计核算。
3.对于部分企业公务开支不合规的问题。区工业公司已全面完善修改了制度规范,办公室与财务部严格控制车辆费用,并在企务公开栏进行车辆费用月度公示。
总的来看,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在各单位的认真整改落实下,取得了积极成效。部分尚在整改的问题,区政府将继续督查督办,强化措施,促进相关问题切实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