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的规定,按照年度审计项目计划,2019年4月1日至4月23日,我局对深圳市盐田区教育局(以下简称区教育局)送审的沙头角中学设备购置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得到该单位的支持和配合,审计实施工作进展比较顺利。审计过程中查阅了该单位提供的工程竣工资料和报表、账册、会计凭证及合同等资料。区教育局对其提供的会计资料及其他证明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深圳市盐田区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沙头角中学设备购置项目经深盐发改投〔2018〕50号文批准立项,计划投资1452万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项目建设单位是区教育局。项目于2018年5月4日开工,2018年10月24日通过竣工验收,质量验收等级为合格。
二、审计结果和审计评价
(一)审计结果
该项目竣工决算送审金额为12,912,644.00元。经审计,审定金额为12,912,644.00元,本次决算审计无核减,详见附件。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方面,基本能够按照基建程序实施并管理项目,设备资料齐全;在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方面,会计资料较完整,所披露的会计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建设资金的来源和运用情况;在投资计划执行方面,该项目计划投资1452万元,实际投资1291.26万元。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实际工期超合同工期。
该项目包含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中学空调设备购置及相关服务采购等6个设备购置合同,均存在实际工期超合同工期情况,送审资料中有工期延期说明。
建设单位今后应加强项目工期管理,避免工期延误,按时交付使用。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请区教育局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9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至深圳市盐田区审计局。
深圳市盐田区审计局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