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深龙审通〔2017〕75号审计通知书的要求,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17年6月26日至2018年1月19日,对横岗街道松茂路市政工程(深惠路—盐龙大道)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根据有关审计准则,横岗街道办对其提供的与审计有关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审计机关的责任是对其审计并作出审计结论。
一、工程概况
该工程位于横岗街道松茂路,根据深龙发改〔2012〕222号文件,计划总投资730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电气工程、水保工程等。其中装修改造工程在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采用抽签定标方式,确定中标施工单位为长沙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中标合同价5,317,142.10元。设计单位为湘潭市规划建筑设计院,监理单位为中铁二院(成都)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单位为横岗街道办。工程于2012年12月19日开工,2014年8月20日竣工验收合格。
二、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本工程造价审计在横岗街道办和深圳市龙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审核的基础上进行,工程送审造价6,977,396.38元,审定造价6,529,523.89元(其中市政工程建安费5,747,695.88元;绿化迁移工程建安费11,895.76;路灯迁移工程建安费42,967.23元),核减447,872.49元,核减率6.42%(详见附表)。
三、工程财务审计情况
根据横岗街道办提供资料,截至审计时,横岗街道办收到区财政局该工程拨款4,750,000元。
四、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方面,存在多付其他费的情况;在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方面,会计资料完整,所披露的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反映了本项目的建设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
五、存在问题
(一)多计工程造价447,872.49元。核减主要原因如下:
1.工程建安费部分单价和工程量调整,核减287,020.27元。
2.工程其他费按国家相关计费标准执行调整,核减160,852.22元。
(二)多付其他费18,795.50元。勘察费已付金额46,000元,审定金额36,701.50元,多付深圳市地质建设工程公司勘察费9,298.50元;施工招标代理费已付金额35,769元,审定金额27,821元,多付深圳市龙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施工招标代理费7,948元;施工图审查费已付金额16,400元,审定金额14,851元,多付深圳市市政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施工图审查费1,549元。
(三)未按规定及时送审项目竣工决算。本工程于2014年8月20日竣工验收,2017年6月报送审计,未在工程竣工验收后90日内报送审计。该行为与《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深龙府〔2008〕29号)第四十二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在60日内编制完成工程结算、竣工决算,报区发改部门委托审计部门审核,并应在90日内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区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的规定不符。
六、 审计处理意见
(一)关于多计工程造价的问题。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联合颁布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调整”的规定,本工程结算中多计工程447,872.49元予以调减,以审定总造价价6,529,523.89元进行结算。
(二)关于多付其他费18,795.50元的问题。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联合制定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已签证多付工程款的应予以收缴”的规定。横岗街道办应追回多付深圳市地质建设工程公司勘察费9,298.50元、深圳市龙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施工招标代理费7,948元、深圳市市政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施工图审查费1,549元。
(三)关于未按规定及时送审的问题。建设单位今后应加强对工程竣工决算送审的管理工作,及时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请横岗街道办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9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龙岗区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