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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审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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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岗街道勤富路(恒丰玩具厂-沙荷路)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信息来源: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 信息提供日期:2019-05-28 00: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深龙审通〔2017〕95号审计通知书的要求,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17年7月14日至2018年1月19日,对横岗街道勤富路(恒丰玩具厂-沙荷路)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根据有关审计准则,横岗街道办对其提供的与审计有关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审计机关的责任是对其审计并作出审计结论。

  一、工程概况

  该工程位于横岗街道勤富路,根据深龙发改〔2008〕751号文件,计划总投资589万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软基处理、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雨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等。该工程在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采用抽签定标方式,确定中标施工单位为江苏省镇江市路桥工程总公司,中标合同价500.392万元。设计单位为深圳市西伦土木结构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深圳市广夏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为横岗街道办。工程于2014年4月15日开工,2014年10月31日竣工验收合格。

  二、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本工程造价审计在横岗街道办和深圳市龙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审核的基础上进行,工程送审造价5,804,867.82元,审定造价5,514,989.43元(其中市政工程建安费4,814,826.59元;高压线迁改工程建安费63,798.40元),核减289,878.39元,核减率4.99%。

  三、工程财务审计情况

  根据横岗街道办提供资料,截至审计时,横岗街道办收到区财政局该工程拨款4,626,761.59元。

  四、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方面,基本执行了建设程序,工程资料齐全;在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方面,会计资料完整,所披露的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反映了本项目的建设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

  五、存在问题

  (一)多计工程造价289,878.39元。核减主要原因如下:

  1.工程建安费部分单价和工程量调整,核减164,811.79元。

  2.工程其他费按国家相关计费标准执行调整,核减125,066.60元。

  (二)多付勘察费20,923.82元。勘察费已付金额82,248.59元,审定金额61,324.77元,多付深圳市工勘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勘察费20,923.82元。

  (三)未按规定及时送审项目竣工决算。本工程于2014年10月31日竣工验收,2017年7月报送审计,未在工程竣工验收后90日内报送审计。该行为与《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深龙府〔2008〕29号)第四十二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在60日内编制完成工程结算、竣工决算,报区发改部门委托审计部门审核,并应在90日内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区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的规定不符。

  六、审计处理意见

  (一)关于多计工程造价的问题。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联合颁布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调整”的规定,本工程结算中多计工程289,878.39元予以调减,以审定总造价价5,514,989.43元进行结算。

  (二)关于多付勘察费20,923.82元的问题。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联合制定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已签证多付工程款的应予以收缴”的规定。横岗街道办应追回多付深圳市工勘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勘察费20,923.82元。

  (三)关于未按规定及时送审的问题。建设单位今后应加强对工程竣工决算送审的管理工作,及时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请横岗街道办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9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龙岗区审计局。

  本报告及有关整改情况随后将以适当方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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