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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罗湖区审计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4-12-30 10:12 【字体: 视力保护色:

——2024年11月7日在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报告2023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区审计局依法审计了罗湖区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重点关注了区级财政管理、部门预算执行、重点民生和专项、国有资产管理、政府投资及工程建设项目等五个方面,取得较好成效。审计结果表明,全区各部门、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全面推进“三力三区”建设,抓实抓细“12345”重点工作,认真执行区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较好完成了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

  ——实施积极财政政策,财政收入回稳向好。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9.51亿元、增长56.1%,财政运行总体平稳。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新增减税降费13.54亿元。全面加强资产资源统筹,全年实现资产盘活31.18亿元。积极争取市重点片区补助资金3.8亿元、新增专项债券额度27.13亿元,有效增投资、稳增长。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优化支出结构。

  ——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经济质效全面提升。持续完善经济调度、重大项目推进等机制,全年地区生产总值2808.19亿元、增长7.2%,经济发展实现新提升。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丰富“1+3+N”产业政策体系,投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7.25亿元。加快重点片区开发建设,投入12.97亿元推进“三大引擎”建设。完善城区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新增产业空间81.59万平方米。

  ——积极保障民生投入,民生福祉持续改善。全年九大类民生支出完成147.98亿元,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78.3%。稳步提升教育发展质量,新改扩建幼儿园2所、中小学校16所,新增学位4650个。深入推进罗湖医改,新增3个医疗卫生重大基建项目,引进4个医疗卫生“三名工程”团队。织密织牢保障体系,“二线插花地”棚改全面收官,全年建设筹集保障房8973套。

  ——深入推进审计整改,整改成效有效提升。区政府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工作要求,对2022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已向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作报告。截至2024年6月底,63个整改事项中已完成整改59个,整改金额合计2.76亿元,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10项,4个正在整改事项已纳入罗湖区2024年度攻坚克难任务。

  一、区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了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区财政局提供的预算、预算调整方案及决算报表显示,2023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236.67亿元、支出总量236.67亿元(含结转结余5.90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46.54亿元、支出总量46.54亿元(含结转结余6.5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2,508万元、支出总量2,508万元(含结转结余461万元)。罗湖区2023年本级预决算情况见下表。

罗湖区2023年度本级预决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预算

决算

报表

完成率

预算

决算

报表

完成率

预算

决算

报表

完成率

收入总量

2,191,291

2,366,706

108.01%

435,282

465,360

106.91%

2,508

2,508

100.00%

支出总量

(含结转结余)

2,191,291

2,366,706

108.01%

435,282

465,360

106.91%

2,508

2,508

100.00%

  注:1.本表预算数来源于《关于深圳市罗湖区财政2023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决算报表数来源于《2023年罗湖区财政总决算生成表》、《关于深圳市罗湖区2023年决算草案的报告》。

  2.一般公共预算预决算差异原因主要是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决算数增加;政府性基金预决算差异原因主要是上级转移支付收入、专项债务转贷收入决算数增加。

  从审计情况看,区财政局等有关单位持续深化财政预算管理改革,加强重点领域财力支撑,本级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财政收入管理方面

  1.部分非税收入未及时收缴。截至2024年3月底,2个单位存在6笔已开具非税收入缴款书超过半年、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非税收入未及时收缴,金额合计583.49万元。

  2.部分项目监管账户利息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截至2024年3月底,2个单位的3个政府投资项目监管账户中,上年产生的利息收入24.07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

  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单位已上缴利息14.16万元。

  (二)财政预决算及绩效管理方面

  1.代编预算管理不到位。2023年,区财政局将个别应当细化到具体单位的项目,以及未出台政策文件、经费使用标准不明确的项目,纳入年初代编预算,涉及2个项目预算金额300万元。

  2.个别项目支出功能科目界定不清晰。2023年预算“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应在“信息化建设”科目中列支,区财政局先在政府性基金预算“城市建设支出”科目安排2,292.37万元,后在一般公共预算“信息化建设”科目安排2,000万元,影响预决算准确性。

  3.部分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存在缺失。一是个别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报不完整。1个单位2023年度预算项目子项4,000万元未设定预算绩效目标。二是部分项目未开展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区教育局下属3所学校有5个二级预算项目未开展绩效运行监控,预算指标金额合计145.61万元。

  (三)财政资金管理方面

  1.个别专项资金制度未及时更新。截至2024年4月底,2022年印发的《深圳市罗湖区股份合作公司扶持资金管理办法(暂行)》及其实施细则均已超过有效期,区财政局未及时更新相关制度文件,可能影响当年扶持资金申报及发放工作的及时性。

  2.部分代建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缓慢。2023年,2个单位的3个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期延误、建设进度滞后,导致实际支出进度滞后计划进度。截至2023年底,上述代建项目监管账户余额合计2.13亿元。

  3.个别代建项目未按规定开设资金监管账户。1个单位未按规定要求罗湖区管道燃气改造工程(2019年)的代建单位开设资金监管账户,直接将工程款支付至代建单位银行账户,由代建单位自行向施工等相关承包单位支付工程款。

  (四)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方面

  部分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未及时形成实物工作量。一是用于以前年度已完工项目。2023年,1个单位使用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用于质保金等设备尾款,未在年内形成新的实物工作量,涉及设备42个、金额124.63万元。二是用于当年未开工项目。1个单位专项债券项目的2个子项目未完全具备开工条件,且未在当年按期开工,不符合项目要具备开工条件、及时形成实物工作的要求。

  (五)资产效益管理方面

  引导基金部分子基金未按约定完成返投,引导作用发挥不足。截至2023年底,罗湖引导基金公司对外投资的9个子基金项目中,1支子基金完成部分返投任务,3支子基金未完成任何返投,涉及未返投金额5.96亿元,对罗湖经济发展贡献度不够。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本年度审计对罗湖区58个一级预算部门进行了数据分析全覆盖,对部分单位开展重点审计,对部分事项延伸到以前年度。从审计情况看,各相关预算单位基本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内部控制管理方面

  1.部分制度不完善、不符合实际。一是集体会议议事规则不完善。1个单位的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中决策规则不完善,未明确重大资金、重大项目、重大采购等决策范围及具体标准。二是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要求。2个单位的采购管理办法中仍有“预选供应商库”、“在以往的服务商中择优选择施工单位”等规定。三是规定不严谨。1个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中,部分资产使用年限与行政事业单位相关规定不符。

  2.部分重大请示报告事项的实际执行情况与制度不符。1个单位向上级单位请示报告的事项,在实际执行中一般由党总支部会议集体审议,但集体议事规则中规定由主任办公会议集体审议。

  (二)预算编制执行及资金管理方面

  1.个别项目预算编制不精准。1个单位在编制2023年物业管理费预算时未据实编报,误粘贴了2022年金额59.68万元,而当年实际指标金额115.05万元,年初预算与实际需求缺口较大,相关缺口已向财政部门另行申请。

  2.个别项目资金支付把关不严。1个单位1个项目仅完成其中1个子项目初验,便支付了整个项目的工程服务费,早于项目整体初验时间约10.5个月,涉及金额89.8万元。

  3.个别垫付资金未及时追缴。1个单位2023年缴交某项目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全额垫付了应由三个建设单位共同承担的专用基金,未及时追缴另两方费用28.77万元。

  (三)政府采购及合同管理方面

  1.对供应商审查不严格。一是部分项目报价方存在关联关系。1个单位3个自行采购项目、2个委托社会代理机构采购项目的报价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涉及中标金额224.61万元。二是部分项目供应商资质不符合规定。1个单位2个边坡治理工程项目的相关供应商资质不符合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相关规定,涉及金额149.17万元。

  2.部分合同预付款比例过高。1个单位5个合同约定的预付款比例超过合同金额70%的最高标准,涉及合同金额74.60万元;1个单位2个项目合同将预付款比例由采购文件约定的30%、40%提高至50%,导致提前支付监理服务费21.51万元。

  3.部分采购制度执行不严。一是个别购买服务事项不符合负面清单规定。1个单位将1项内部检查工作委托第三方实施,不符合政府购买服务负面清单规定。二是直接委托采购事项不规范。1个单位自行采购内部管理制度在规定之外增加了三种适用直接委托方式的情形,审计抽查发现有4个项目不应采取直接委托方式,涉及合同金额192.57万元。

  4.同一品牌型号设备的采购价格差异大。9所幼儿园购置相同型号教学一体机,购置价格最高价比最低价高出39%;3所幼儿园购入相同型号LED灯,购置价格价差40%。

  (四)部门工作落实推进方面

  1.环卫作业外包服务管理不到位。一是未严格执行违约处罚条款。1个单位环卫作业外包服务项目中,2022年10-12月服务商少配5名桶装平板车司机,2023年依据服务商解释免除了扣款30.50万元,但审计发现服务商的相关解释不属实。二是对补充采购事项审查不到位。1个单位在未经核实实际月清运量的情况下,根据服务商提供资料签订了补充采购协议,审计发现相关依据不属实且未达补充采购要求。

  2.居家养老服务费用结算审核不严。2023年,1个单位与3家养老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但仅依据机构提供的月度结算汇总表办理结算,未收集并审核原始居家养老服务记录表。审计抽查其中1家机构,发现164人缺少全年或部分月份服务记录,涉及金额34.21万元,占其全年结算金额的80.61%。

  三、重点民生和专项审计情况

  审计了公共卫生服务和疾病预防控制、公办幼儿园财政经费使用、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人才补贴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一)公共卫生服务和疾病预防控制方面

  1.健康场所建设有待加强。2023年,罗湖区健康(促进)学校(含幼儿园)创建比例为36%,低于年度目标值42%;罗湖区健康促进医院创建比例为41.67%,低于年度目标值63%。

  2.疫苗款账务管理不规范,存在账账不符。一是免疫规划疫苗未纳入财务出入库账管理。免疫规划疫苗属国家无偿配发、免费接种的物资,区疾控中心仅依靠内部信息系统进行统计,只有业务台账未有财务出入库账,未做到账账相符。二是非免疫规划疫苗往来款未设置财务明细账,且定期对账机制执行不到位。区疾控中心未按各接种单位设置应收款财务明细账,未准确核对各接种单位应收疫苗款,2022-2023年未发询证函给各疫苗供应商核对往来账。

  3.未及时收缴、支付疫苗款,财务风险较大。一是未及时收缴疫苗款,也未采取有效措施催缴欠款。截至2024年2月底,区疾控中心应收53家接种单位非免疫规划疫苗款合计1.15亿元,其中超过60天未支付的有36家,未按要求对其中23家暂停供苗,也未采取其他有效催缴措施。二是未及时支付供应商疫苗款。区疾控中心通过银行基本户自行管理疫苗款项后,收到接种单位疫苗款后未及时支付给供应商,银行基本户月平均存款余额较大。

  4.疫苗存货盘点不规范。区疾控中心2020-2023年对疫苗分别盘点4次、1次、6次、10次,均未达到每月盘点1次的要求;盘点人员中有疫苗配送服务商的1名工作人员及区疾控中心1名工作人员,非制度规定的由区疾控中心2名人员参与盘点;未在盘点表中记录实盘数量、盘盈盘亏数量及差异原因分析等。

  5.已过期疫苗未及时处置。截至2024年2月底,区疾控中心结存已过有效期的免疫规划疫苗6487瓶(支),其中过期半年以上的有4474瓶(支);已过有效期的非免疫规划疫苗192瓶(支),其中过期3个月以上的有93瓶(支)。区疾控中心未及时处置上述已过期疫苗并上报报废情况。

  (二)公办幼儿园财政经费使用方面

  1.违规重复发放工资、津贴。一是重复发放工资,4名教职工2022年8月分流至2所幼儿园,分流前后均支付其8月份工资,涉及金额1.33万元。二是违规发放长期从教津贴。4所幼儿园违规向非保教人员发放长期从教津贴12.78万元。

  2.幼儿园工程建设管理有待加强。一是工程量计算错误。1所幼儿园的班级厕所改造及顶楼修缮工程结算中,多计垫层工程量40.5m³,且不合理计取二次搬迁费2.52万元。二是未按设计施工图施工,未规范履行变更程序。11所幼儿园的修缮改造工程未按图施工,结算时按原设计施工图进行结算审核,涉及合同清单项金额120.33万元;5所幼儿园的修缮工程对部分设计事项进行变更,但仍按原设计尺寸进行结算审核。三是工程质量存在瑕疵。2所幼儿园的3个修缮工程中,存在外墙油漆多处存在较明显裂缝、部分油漆面存在脱落、防水工程范围出现漏水渗透等问题。

  3.保安员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26所幼儿园在购买服务合同中对保安员年龄上限作出约定,但供应商实际履约提供的部分保安员超过约定的年龄上限。

  审计指出问题后,6所幼儿园已追回14.11万元并上缴财政;16所幼儿园已核减工程金额35.07万元;2所幼儿园已督促施工方修复工程质量问题;26所幼儿园保安员的年龄已符合约定。

  (三)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方面

  1.个别体育赛事延期两年以上未举办。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1年与罗湖区足球协会签订举办青少年校园足球邀请赛协议,举办时间为2021年5-8月,并支付活动经费60万元,但截至2023年11月该赛事仍未举办,延期超过两年。

  2.部分体育健身设备管理维护不到位。一是信息登记不完善。截至2023年9月,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有83项健身设备资产缺少存放地点信息,2536项资产使用人为公用、存放地点信息不明确,资产原值合计3,736.06万元。二是未及时结转为资产。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1年购买的一批全民健身器材验收合格后,2022年移交给相关单位使用,但未结转为固定资产,也未执行调拨程序,涉及金额638.70万元。三是智能健身设备维护不到位。审计现场检查发现,罗湖体育馆等5处地方的部分智能健身设备已损坏,设备未能正常使用。

  3.未及时修改行政审批申报材料。审计抽查了2019-2023年文化类行政审批事项388项,发现个别审批事项需企业提供的申报材料中关于《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适用条款错误,导致17家企业提供了错误的申报材料。该条例自2016年修订,但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未及时根据法规变动修改申报材料。

  审计指出问题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已举办相关赛事,对健身设备638.70万元进行资产结转,对损坏设备进行维修。

  (四)人才补贴管理方面

  1.补贴发放审核机制不完善。2人在已享受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的情况下还申请了区工匠技能领军人才奖励补贴,上述两项补贴不能同时申报享受,但区人力资源局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核实,于2023年向2人发放5.20万元补贴。

  2.补贴发放审核不到位。区人力资源局在区公共就业促进中心2022年已向某人发放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2.50万元的情况下,于2023年向某人发放新引进急需紧缺青年人才安家与生活补贴2.40万元,不符合该两项补贴不能重复发放的要求。

  审计指出问题后,3人已将7.60万元补贴全部退回。

  四、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关注了各行政事业单位在资产管理使用方面的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资产使用及管理方面

  1.部分资产闲置,使用效益低。一是资产闲置或停用。1个单位的2项平台已闲置1年以上,1个单位的1批适老化智能设备自2022年购入以来一直闲置,1个单位的6项系统已停用1年以上未及时清理,共涉及金额249.99万元。二是资产使用效益低。1个单位机构改革未及时调拨资产,后因办公场所搬迁对设备进行拆除,16项平台硬件资产实际使用年限不足2年便报废,报废时资产净值25.30万元仅收回残值150元。

  2.部分资产管理不完善。1个单位的104项资产信息未及时更新和维护,1个单位的5项资产实物盘亏,1个单位的16项资产存放在外单位但未签订资产保管使用协议或及时收回,3所幼儿园的车辆自2020年“民转公”以来长期不能使用但未及时提出处置申请,共涉及资产原值186.14万元。

  3.部分自有住房未按规定及时清理移交。截至2024年3月底,1个单位除自用办公楼外,另有19套住房作为员工或实习生宿舍使用,属于清理范围但未按规定及时清理移交给区住房建设局,面积合计1203.03平方米。

  (二)在建工程转固方面

  部分在建工程已投入使用,但未及时转固或费用化处理。审计了罗湖区2023年底在建工程管理情况,涉及41个建设单位、199个项目,在建工程余额65.12亿元。发现:一是部分项目已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审核,仍未及时转固。6个单位共14个项目已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审核但未及时转固,涉及金额2.41亿元。二是部分项目资产已移交,但未及时核销。3个单位共3个项目已移交给其他单位,但未进行账务核销或其他账务处理,涉及金额794.44万元。三是部分项目无法形成固定资产,但未进行费用化等处理。6个单位共11个项目无法形成固定资产,但未对在建工程余额进行费用化或其他账务处理,涉及金额2.63亿元。

  审计指出问题后,9个单位已完成在建工程转固或费用化处理1.04亿元。

  五、政府投资及工程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审计了罗湖区燃气改造类投资项目、小额工程项目等建设及管理情况。

  (一)罗湖区燃气改造类投资项目方面

  审计了12个建设单位自2018年9月至2023年4月负责实施的25个燃气改造类投资项目,投资总额约10.58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项目收费管理不到位。一是未及时理清用户收费台账。截至2023年11月,部分竣工时间在2023年6月前的项目未及时理清用户收费台账,5个街道办未准确掌握应收未收金额和名单。二是部分项目存在较多应收未收费用。7个街道办负责收费的11个项目存在应收未收用户费用约606万元。

  2.部分项目招标和合同管理不规范。一是个别代建项目招标工作不规范。区住房建设局的罗湖区管道燃气改造工程(2019年)项目中,定标监督小组和定标委员会均由代建单位自行组建,监督员和定标专家均为代建单位工作人员。二是合同关键条款与招投标文件不一致。4个街道办“瓶改管”工程、“瓶改管”增补工程的监理合同中,监理服务费计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且合同下浮率小于投标下浮率,导致计费偏高,存在多付约89万元监理服务费的风险。三是合同服务内容重叠。1个街道办在“瓶改管”工程代建合同中约定由代建单位提供部分服务内容,与另一份咨询合同的服务内容重叠,涉及金额10万元。

  3.部分项目建设管理存在不足。一是部分项目未按图施工。3个街道办负责的“瓶改管”工程中,分别存在燃气立管未按图纸要求做防雷接地保护或用硬聚氯乙烯套管保护、燃气阀门箱与图纸要求不符等问题,存在安全隐患,不利于后期维修保养。二是个别项目设计变更管理不到位。莲塘街道办实施的“瓶改管”工程III标段中,施工单位变更了埋地管道敷设方式但未履行设计变更程序,莲塘街道办未督促参建单位履行相关程序。

  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单位已按照招投标文件修正下浮率及计费方式等合同条款;莲塘街道办已终止重复合同。

  (二)小额工程项目方面

  1.工程造价管理不到位,存在多计金额。一是工程施工项目按货物类进行采购和管理。1个街道办2个工程施工项目以货物类开展自行采购,未按工程类管理程序对预算、结算及施工现场进行管理,存在部分主材单价过高、结算工程量及材料规格与实际不符等问题。二是结算审核把关不到位。5个零星小工程未按投标下浮率下浮、未合理扣除材料处理费用。三是部分预算项单价偏高。2个工程项目部分主材预算单价过高,增加造价控制风险。上述9个项目涉及多计金额约69.43万元。

  2.对施工方、监理方监管不到位。一是部分项目未按图施工、设计变更不及时。1个街道办3个项目未按图施工仍按原设计图纸竣工验收合格,3个项目主材规格发生变更但未及时履行设计变更手续,涉及多计金额约22.43万元。二是项目绿植养护不到位。1项边坡工程2023年竣工,设计种有绿植用于加固土壤,增强边坡稳定性,审计现场发现边坡上有大面积黄土裸露。

  审计指出问题后,已追回金额50.22万元;已要求施工单位补种绿植。

  六、审计查出问题处理及整改情况

  本审计年度共完成审计项目13个,出具审计报告13份,提出审计意见建议73条,出具审计决定书2份;出具审计事项移送处理书5份,风险提示函1份。

  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被审计单位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做好整改工作。截至2024年10月,审计工作报告涉及问题已立行立改、完成阶段性整改50个。下一步,被审计单位将持续推进整改,并在规定时限内报送整改情况。区政府将在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后部署落实整改工作,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七、审计建议

  (一)坚定“开源节流”理财观,持续提升财政管理效能。一是财政收入广“开源”,支出精准发力善“节流”,规范非税收入征缴管理,提升财税收入质量,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加强财政资金科学统筹和合理分配,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二是强化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坚持花钱必问效,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花在紧要处。三是提升财政资金管理水平,明确专项资金用途、范围和期限,加强监管账户管理,确保资金精准投放、高效使用,避免沉淀和滞留。四是聚焦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四环节,完善专项债券项目全流程管理,强化投后运营管理,确保足额还本付息。五是加大力度盘活闲置物业和空间资源,推进存量资产充分利用和调剂共享,加强各种功能性空间、潜力土地空间资源的整合和运营,释放更多产业发展空间,促进资产保值增值。

  (二)突出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强化单位内部管理运营。一是完善内控制度体系,明确岗位职责、优化业务流程、强化风险控制,确保各项经济活动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保障单位资产安全与运行稳定。二是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执行资金审批流程,促进资金安全、高效使用,防范资金风险。三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严格审查供应商资质和信誉,合理控制采购成本,加强合同支付与采购进度、质量验收等环节的衔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是深入推进部门工作,建立健全外包服务标准与考核机制,明确合同职责并严格履行相关条款,完善相关费用结算流程,加强日常监督和定期评估,推动部门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三)持续增进民生福祉,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一是优化医疗资源布局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着力提升医疗服务和物资管理水平,培育居民健康素养,保障公共卫生安全,推动构建健康强区。二是规范公办幼儿园财政经费使用,强化学校工程建设管理,确保资金在改善教学环境、提升教育质量上发挥使用效益,持续提高办学质量,保障校园安全,创造优质健康的教学环境。三是强化文化体育建设,及时举办高品质体育赛事,定期监测和保障文体设备的安全性和可用性,满足居民多样化文体需求,营造积极向上的文化体育氛围。四是制定科学合理的人才补贴政策,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加强补贴发放监管,确保资金公正透明,为辖区经济人才引进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四)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提升资产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夯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基础,优化资产配置,加强资产核算入账和登记管理,严格执行资产各项管理流程,规范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工作,做实做细资产清查盘点工作,不断强化日常监管,切实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二是加强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工作,切实规范和推进在建工程转固,明确时间节点、任务分工和完成时限,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确保资产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已转固的在建工程进行跟踪管理,确保其正常使用和发挥效益。

  (五)抓好抓实政府投资及工程建设,助力重点任务落地落实。一是加快重点领域建设和重大项目落地见效,抢抓深港协同共融的发展机遇,统筹抓好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壮大,做好大事要事财力保障,更好服务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二是抓好重点项目建设,按进度、高标准完成政府投资项目,强化资金管理、程序履行、过程管控、竣工验收等方面的全过程监督,保障工程建设质量,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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