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
受区政府委托,现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南山区2023年度绩效审计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组织区审计局开展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专题绩效审计,聚焦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政府投资等领域重点改革措施的协调推进情况,将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一体推进,为加快建成世界级创新型滨海中心城区、勇当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标杆,贡献审计力量。
本年度绩效审计工作报告围绕区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推进高质量发展工作举措,共反映了三个方面的情况:一是推动经济转型发展方面,围绕“打造更具竞争力的产业体系”的部署要求,开展了深圳市南山区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深圳市南山区股份合作公司转型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审计,保障扶持政策及时落地、精准生效,助力专项资金使用提质增效。二是推动民生事业普惠发展方面,围绕“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部署要求,开展了深圳市南山区特殊教育经费管理与使用情况审计调查、深圳市南山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专项审计调查,并在其他审计项目中对有关单位推进“民生微实事”工作情况进行了关注,推动特殊教育与养老服务等规范管理,保障民生资金更好发挥效益,助力民生服务供给质量提升。三是推动建设项目提质增效方面,围绕“推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部署要求,开展了深圳市南山区中心河及中心路安全隐患整治及功能完善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深圳市南山区2022年度中小学校新(改扩)建项目建设情况跟踪审计、深圳市南山区2022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及中介机构造价审核质量审计调查,促进政府投资项目全链条规范管理,助力建设项目管理水平提升。同时,以绩效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为抓手,持续推进提升政府绩效管理水平,上一年度绩效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已于2023年11月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并跟进落实,涉及的23个整改事项已完成整改21个,整改率为91.30%,其余2个问题正在整改。
二、推动经济转型发展方面绩效审计情况
(一)总体评价
1.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方面。重点审计了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及2022年11月至2023年9月制造业相关产业扶持资金管理使用情况。2022年至2023年,南山区先后印发《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南府规〔2022〕3号)、《关于新时代南山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深南办发〔2023〕2号)等文件,为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产业政策保障和资金支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创新局落实39条相关产业扶持政策,2022年11月至2023年9月累计资助756家次辖区制造业企业共4.23亿元,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资金保障。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区国资局和相关区属国企通过拓展产业空间、实施“工业上楼”行动等措施,增强先进制造业用地保障,为高端制造业发展提供优质发展空间。
2.促进股份合作公司转型发展方面。重点审计了2019年至2022年股份合作公司转型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转型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情况。2017年,南山区政府出台《南山区股份合作公司转型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南府办规〔2017〕6号)及配套分项实施细则,并在2020年对该办法进行修订,为促进股份合作公司转型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转型发展专项资金期间实际支出3.62亿元,资助范围覆盖辖区8个街道的31家股份合作公司,主要资助事项包括支持股份合作公司防范风险与规范发展170项、支持聘请第三方专业咨询机构120项、支持人才引进35项。转型发展专项资金有效引导股份合作公司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股份合作公司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内部治理水平。
(二)主要问题
1.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落实不到位。一是部分政策落地不及时。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未按有关工作节点要求,于2023年二季度及时开通“专精特新企业租金补贴”扶持政策受理通道。二是补贴标准不明确。区科技创新局未明确申报补贴适用外币换算的时间节点规则,实际审核采用的标准不一,多发补贴39.17万元。三是政策变更未公告。区科技创新局“贷款贴息支持”扶持政策扩大了资助范围,但未就变动情况进行公告。在不符合原条件的未获补企业中,有8家企业符合新条件但未重新申报。
2.转型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有待改进。一是管理制度不健全。区国资局未落实工作要求,未对《南山区股份合作公司转型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并出台操作指引,部分分项实施细则条款设置不完善。二是部分资助政策实施效果不佳。区国资局12项资助政策未能充分发挥作用,其中引进国际人才创办的企业等6项政策未发生过实际资助;投资或兴办实业资助等6项政策实际资助项目金额仅占转型发展专项资金总资助金额0.48%。三是部分资助项目审核把关不严。区国资局及部分街道办未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规定开展资金审核发放工作,28个项目存在超资助标准、超资助范围、重复发放等问题,共涉及多发放资金233.28万元。
(三)审计建议
1.对于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部分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审计建议,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要及时开通专项扶持政策受理通道。区科技创新局要严格按统一标准审核发放扶持资金,及时公告相应政策变更。
2.对于股份公司转型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有待改进的问题。审计建议,区国资局要及时修订管理办法内容,完善分项实施细则条款设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会同各街道办严格按要求开展项目审核工作,提高审核准确性。
三、推动民生事业普惠发展方面绩效审计情况
(一)总体评价
1.特殊教育经费使用管理方面。重点审计了2019年至2022年区教育局及区属公办特殊教育学校(龙苑学校)有关特殊教育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区教育局及龙苑学校期间共支出特殊教育相关经费1.93亿元,主要用于资源教室建设、校园设备采购等事项。区教育局落实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资源教室建设工作,通过开展片区教研活动、组织筹划校内融合宣导活动等方式,促进普通学生与特殊学生的融合教育发展。龙苑学校发挥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骨干作用,与高校合作共建实习基地,推动特殊教育办学水平持续提升。
2.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方面。重点审计了2020年7月至2023年6月区民政局及8个街道办等相关单位有关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及运营情况。区财政累计投入资金5.3亿元,主要用于公办养老机构、街道长者服务中心建设工作以及运营机构资助等方面。各单位积极贯彻落实关于构建高水平养老服务体系的各项工作要求,多部门共推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社会化运营改革,建立以医疗机构及专业医护团队为支撑的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全区已建成区级养老机构4个、街道长者服务中心4个、社区长者服务站20个,提供床位1391张,在市对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绩效考核工作中,2021年和2022年连续两年满分。
3.“民生微实事”项目管理方面。重点审计了2021年3月至2023年6月区民政局统筹全区“民生微实事”工作开展情况,并延伸抽查了部分街道办“民生微实事”项目实施情况。2021年至2023年南山区实施“民生微实事”项目共6470个,其中服务类项目5230个,工程类项目400个,货物类工程840个,共投入财政资金5.03亿元。区民政局通过建设区级“民生微实事”项目库,开展“民生微实事”项目督查、评比、调研工作,举办“民生微实事”项目大赛等方式持续加强“民生微实事”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街道办广泛征集居民需求,扎实开展“民生微实事”项目,激发项目资金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主要问题
1.特殊教育经费使用管理有待加强。一是普通学校特殊学生就读情况底数不清。审计抽查区教育局收集的14所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学生信息,其中11所学校的学生数据存在统计重复或遗漏情况。二是资源教室建设工作统筹指导不到位。资源教室建设经费由区教育局安排,35所普通学校使用该经费采购的80件特殊教学用具中,有32所学校共计66件教学用具从未使用,涉及金额137.02万元(占采购总金额79.95%)。三是部分资源教室资产管理不善。3所学校的特殊教学用具未放置在资源教室,个别学校的IEP资源教室管理系统去向不明,资源教师未做好资源教室资产保管工作。
2.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管理不到位。一是部分养老服务用房效益未充分发挥。20处养老服务用房由区物业主管部门移交至街道使用管理平均耗时300天,其中2处物业耗时超过3年;4个街道的7处物业在移交后闲置,其中1处物业闲置时间长达6年。二是对运营机构履约监督不力。区福利中心二期的运营机构未严格履行《PPP项目协议》约定,出现部分医护人员配置不符合要求、超额收取入住押金、提供收费性服务未经同意等问题,区民政局未有效监管。三是对养老服务机构资助审核不严。区民政局未加强对民办机构申请护理服务补助数据的核查,多发放8.16万元。
3.推进“民生微实事”工作开展不扎实。一是统筹监管职责履行不力。区民政局未履行专责小组办公室职责,未按规定对“民生微实事”相关制度文件进行审批,未按规定对单项金额超过20万元的项目进行全面核查。二是项目实施管理不到位。审计抽查招商街道办25个“民生微实事”项目,13个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涉及合同金额288.98万元;22个项目未按规定设置“民生微实事”项目标识牌或标识牌内容不齐全;个别项目未经审批擅自变更工程内容。
(三)审计建议
1.对于特殊教育经费使用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审计建议,区教育局要进一步梳理掌握特殊学生就读情况,加强对资源教室建设工作的统筹指导。相关学校要落实资源教室资产管理主体责任,保障资源教室资产的安全完整。
2.对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审计建议,区国资局和相关街道办要着力提高养老服务用房移交工作的效率,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使用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养老服务用房效用。区民政局要全面加强对养老机构履约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运营管理水平提升;强化民办养老机构资助资金发放审核管理,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
3.对于推进“民生微实事”工作开展不扎实的问题。审计建议,区民政局要认真履行区“民生微实事”专责小组办公室职责,统筹“民生微实事”制度建设工作,加大对项目监管力度。招商街道办要加快推进“民生微实事”项目进度,加强项目规范化管理。
四、推动建设项目提质增效方面绩效审计情况
(一)总体评价
1.中小学校新建、改扩建方面。重点审计了南山区“十四五”期间23个义务教育学校新建、改扩建项目的建设管理情况,并选取了太子湾学校建设项目和西丽二小改扩建项目进行重点抽审。截至2022年12月,以上23个项目中,1个项目已竣工、10个项目正在施工、12个项目处于前期阶段,项目总投资约74.21亿元,累计已下达投资计划17.72亿元,累计已支付17.68亿元,项目建成后将增加学位49215个。区工务署和区教育局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统筹协调、强化监管,推动项目顺利建设,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2.中心河及中心路安全隐患整治及功能完善方面。重点审计了南山区中心河及中心路安全隐患整治及功能完善工程项目的建设情况和资金投资及使用情况。该项目总投资3.1亿元,改造范围从东滨路以南至望海路出海口段,长度约2.3km,改造面积约15万㎡。项目的实施满足周边居民亲子、休憩、运动的需求,优化片区生态环境,提升区域整体风貌。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在建设过程中落实相关工作要求,有效保障项目建设。
3.其他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方面。重点审计了南山区各建设单位2022年1月至2023年6月期间已完成预算(标底)或结(决)算的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和造价审核情况,选取了14家建设单位的24个项目进行重点抽审。各建设单位总体上能按照《南山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有序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按照相关规定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开展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咨询业务,促进南山区政府投资项目的规范管理和投资控制。
(二)主要问题
1.中小学校新建、改扩建项目管理有待提升。一是建设进度缓慢。23个已立项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中,12个项目立项超过一年未申报可研,仍处于前期阶段;2个项目未完成大湾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要求的进度任务。二是审核把关不严影响投资效益。区工务署和区教育局未加强对西丽二小改扩建项目中教学楼层间建造的两座钢楼梯设计方案审核把关,两座楼梯建成后学校出于安全考虑未开放使用,预算造价约196万元;另有10个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未按规定约定塑胶跑道面层保修期限。三是重复编列费用。西丽二小改扩建项目重复委托变配电迁改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及专项验收工作内容,涉及合同金额316.2万元。四是监管责任未落实。2个项目收到区住房建设局发出的责令整改通知书45份、巡查责令整改建议书31份等处理处罚,区工务署未监督代建单位按合同追究相关参建单位责任。
2.中心河及中心路安全隐患整治及功能完善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一是招投标管理不规范。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未有效督促代建单位严格制定监理定标工作规则,未明确施工总承包单位定标工作方案中择优要素的优先级别,对入围定标单位的选择不严谨。二是工程结算管理存风险。施工现场部分措施项目做法及工程量与投标文件不符,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未督促代建单位及时完成工程量签认工作,影响后续结算。三是工程变更管理不严。代建单位对已包含在施工总承包合同价款中的保险费用现场签证予以审核通过,涉及金额29.99万元。
3.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存不足。一是前期工作不到位。5个项目分别存在勘察、工程设计和需求调研等不到位的问题,原有设计不符合现场需求。二是工程合同管理不规范。个别项目施工合同实质性条款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且未执行现行定额及规定费率。三是部分政府投资项目结(决)算工作推进缓慢。18个项目从竣工验收至完成项目决算编制平均用时18个月,个别项目决算周期长达54个月。
(三)审计建议
1.对于中小学校新建、改扩建项目管理有待提升的问题。审计建议,区工务署和区教育局要加快推进学校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加强设计方案审核把关。区工务署要督促有关代建单位切实加强合同签订与履约监管工作。
2.对于中心河及中心路安全隐患整治及功能完善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审计建议,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要加强招投标、合同执行和施工现场管理,督促代建单位按要求制定定标工作规则和工作方案,及时完成现场工程量和签证的确认审核。
3.对于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存不足的问题。审计建议,相关建设单位要切实履行好建设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参建单位履约监督,做细做实项目前期勘察设计等工作,规范合同签订管理,加快推进政府投资项目结(决)算工作。
针对报告反映的各类问题,区政府要求各责任单位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积极组织整改。区政府将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另行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同时依法向社会公布。
专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