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在龙华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
受区政府委托,现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龙华区2022年度绩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人大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2023年7月,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龙华区2022年度绩效审计工作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区政府高度重视人大审议意见落实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在区政府常务会议上专题通报,要求各有关单位认真剖析深层次原因,拿出实实在在的整改举措,确保审议意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各单位严格落实会议精神,完善产业政策体系,加强项目建设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区审计局分类明确整改要求及建议,配合人大对重点问题开展跟踪监督,全面抓好审计整改落实。具体措施落实如下:
(一)牢固树立绩效理念,强化绩效激励约束作用
区人才工作局、发展和改革局等单位修订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使用流程,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区财政局将绩效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在编制最新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时,将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作为重点内容,重点关注资金实际产出和取得效益情况。
(二)强化项目建设管理,有效提高政府投资效益
区建筑工务署、卫生健康局指导运营单位提前介入,督促建设单位优化施工方案,加快项目推进。区督查室对全区重点民生项目实行清单式管理、督办,逐项跟踪督查。2023年龙华区97.5%的民生项目已完成季度目标。区纪委、审计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制度,建立“巡审结合”“纪审结合”的工作机制,整合监督资源,提升工作效能。
(三)加强绩效管理监督,着力提升审计监督实效
区审计局加强对财政收支、财政资金管理的绩效审计力度,提出规范和改进绩效管理的审计建议,促使被审计单位进一步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逐步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操作规程,上线运行智慧审计系统,打造规范化审计整改工作体系,实现审计整改闭环管理,提升审计整改监督质效。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成效
《龙华区2022年度绩效审计工作报告》涉及的12个事项已全部完成整改,整改完成率100%。相关责任单位通过扣除进度款、罚款等方式追回资金187.87万元,修订完善规章制度4项,7家单位按规定公开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人才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整改情况
1.关于人才制度存在未及时修订、部分关键条款规定不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区人才工作局印发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专项资金监督和绩效评价工作。二是区教育局印发通知,补充完善教育领域人才引进的资格限制。
2.关于补贴资金拨付管理不严谨,资金使用效益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138家企业已将补贴资金及在企业账户留存期间产生利息全额退回国库。二是调整龙华区租房补贴政策,将龙华区重点企业人才住房补贴政策由租房货币补贴转变为以实物配租形式,切实保障人才住房需求。
3.关于信息掌握渠道不畅,超范围发放高层次人才补贴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审计期间已追回高层次人才补贴并上缴国库。二是优化审核机制,调整补贴发放方式。建立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使用事前、事后审核,补贴发放前复核的多轮审核机制。三是加强企业人才服务政策宣传和指导,落实重大事项更新备案制度,增加企业外迁意向核查事项,强化沟通协作和信息共享。
4.关于高层次人才合格率和稳定性有待提升,政策引才留才效果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人才诉求处理台账,调整高层次人才的补贴发放方式、任期年度和资格认定条件等,提升高层次人才稳定性。二是推行数字经济人才奖励补贴申请材料备案制,优化人才业务申报流程。三是主导建设“英才港”等创业者工作平台,提升政策引才、用才、留才效果,2022年高层次人才评价合格率较上年提升13个百分点。
(二)总部经济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整改情况
1.关于未及时跟进配套制度建设,受理审核工作机制不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区发展改革局发布2023年总部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通知,明确总部专项资金的支持对象、用途范围、申报时间、申报条件、申报程序等内容。二是梳理形成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操作指引等制度,进一步优化资金申报受理审核及发放机制。三是全面梳理总部企业资格认定和扶持审核流程,形成认定及扶持审核要点,实行认定和扶持时全面留痕管理。
2.关于资助项目公示信息不完整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区发展改革局在2023年度用房补贴扶持名单中,已按要求对企业获得扶持的项目类型予以公示。二是在新修订的总部政策中,删除与企业、个人税费挂钩的扶持条款,从源头杜绝因数据敏感导致公示信息不完整的问题。
3.关于超范围核发补助及未严格按规定执行年度动态复查工作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多发企业租房补助问题,企业已退还7.07万元,剩余款项在多次发送退款函、律师函催缴无效后,已按法定程序出具行政决定书,要求企业限期返还多收取的房租补贴,若企业未及时退回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是区发展改革局已制定各项扶持措施审核标准及审核要点,统一扶持资金计算口径。三是严格落实年度动态复查机制,2023年在发放总部扶持资金前,已对扶持企业的总部企业进行资格评估,确保总部专项资金扶持对象合法合规。
(三)中心医院和人民医院项目建设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项目前期工作推进缓慢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区建筑工务署改革项目前期工作机制,组建技术委员会对前期方案设计、重大变更等提前进行技术审查,切实提高前期工作质量。二是区卫生健康局成立龙华区医疗卫生重大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推动中心医院项目于2023年5月竣工,人民医院项目于2023年10月办理医疗竣工初验。
2.关于施工图预算报审工作滞后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区建筑工务署优化合同条款,在造价咨询、预算协审合同中增加预算报送、审核时限以及未及时报送、交付延期等相应处罚条款。二是强化履约管理机制。在履约评价表中设置延迟交付成果的扣分项,按季度对项目服务单位进行履约评价,并依据合同条款扣减其绩效费用。
3.关于代建管理费计算不准确、代建单位违规将个别工程直接发包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区建筑工务署扣除多计的代建管理费,并在项目决算阶段聘请第三方复核。二是针对代建单位违规将个别工程直接发包问题,区住房建设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代建单位进行罚款。三是为进一步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水平,区政府印发《深圳市龙华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强化代建项目关键环节监督管理。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意见
一是提高站位,高要求提升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质量。坚决落实审计整改工作要求,以高度负责的政治使命感和责任感抓好审计整改工作,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切实做好审计“下半篇文章”。
二是压实责任,高标准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压紧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和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深入分析、系统研究问题产生的原因,通过建章立制,加强源头治理避免屡审屡犯。
三是加强监督,高质量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格局。持续深化审计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继续完善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整改总体格局,以扎实有效的审计整改成果,保障龙华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