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2022年度绩效审计工作报告
——在罗湖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
我受区政府委托,现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区2022年度绩效审计工作情况,请审议。
一、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区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两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高质量发展理念、把握“中国式现代化”内涵,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聚焦主责主业,努力发挥审计专业优势全方位服务区委、区政府大局。一是推动水务事业发展方面,2022年度审计主要关注我区小型水库管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二次供水设施监管等水务管理工作经费使用情况,加快推动我区打造“人水和谐、水城相融”新局面。二是推动住房保障服务发展方面,2022年度审计主要关注住房保障领域政府重点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和使用情况,推动我区构建优质高效的保障性住房服务体系。三是推动疫情纾困政策落实方面,2022年度审计主要围绕市场主体应对疫情纾困发展政策,重点关注“租金减免扶持”、“援企稳就业扶持”等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助力我区市场主体发展,推动我区经济恢复提振。四是推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管理方面,2022年度审计重点关注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情况,统筹推进我区“数字政府”建设,推动智慧罗湖高质量发展。2022年度绩效审计工作报告共反映15项30个问题,其中25个已整改完毕,5个尚在整改中。
二、水务管理工作经费使用情况
(一)总体评价
审计我区2020—2021年水务管理工作经费拨付使用情况,重点关注小型水库管养、排水管理进小区、污水处理、二次供水设施情况等。2020—2021年,区水务局、区水污染治理中心收到财政拨付水务管理工作经费合计20519.44万元,其中2020年8004.97万元,2021年12514.47万元;支出水务管理工作经费合计20420.01万元,其中2020年7988.85万元,2021年12431.16万元。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罗湖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一是构建“属地发现、管网溯源、责任单位整改”治水机制,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深圳河(罗湖段)考核断面、3条一级支流考核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水污染治理成效进一步巩固提升。二是不断夯实河湖长工作制,深化我区水库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全区小型水库安全运行标准化建设,城市水安全基础更加坚实。三是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增强,水政服务模式不断创新,涉水行政审批服务效率提高,实现所有水务行政许可(服务)事项“全流程网办”。
(二)主要问题、处理意见及整改情况
1.小型水库管养方面
一是部分子项的预算价编制偏高。区水务局委托某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编制的2020年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标准化服务项目预算计价清单中,部分子项预算价高于中标价或实际价格,高出部分总计235.96万元。预算单价严重偏离实际价格可能导致项目总体中标价偏高。
二是管养单位未按要求监测水库渗流及水质。审计调查发现,区水务局未将水库运行期渗流压力、渗流量观测记录及水质监测工作纳入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日常工作。
三是部分水库未配齐三防物资。根据应急物资总台账,部分水库未按《广东省小型水库安全运行标准化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储备必要的三防物资,如:横沥口水库无三防物资,仙湖水库的三防物资仅有砂石料、块石,金湖下库水库无防洪沙袋等。区水务局未督促管养单位配齐各水库三防物资。
审计处理意见:区水务局应提高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标准化服务项目预算编制准确性,合理控制合同价格;督促管养单位严格按照有关管理办法开展渗流监测和水质监测;及时储备必要的三防物资,确保各水库安全运行。
整改情况:区水务局组织踏勘各水库现场,评估水库管养服务项目需求,加强预算编制和审核;在区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中加入相关水库大坝位移监测设施、渗压监测设施等建设内容,着力打造水库大坝安全监测平台;每年对各水库水质进行全面监测,建立监测数据台账,充分保障水库安全运行;督促管养单位在各水库储备满足相关要求的各类三防物资。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2.污水处理方面
一是出水水质监测独立性不足。审计调查发现,自2021年5月起,区水务局委托大望片区污水临时处理设施运营单位持股的公司对污水临时处理设施进出水水质进行抽检,影响检测的独立性,可能导致检测结果不真实。
二是未审核有效污水处理量,服务费超出合同上限价。大望片区污水临时处理服务费依据的实际污水处理量和“校准示值误差平均值”,但数据均为乙方提供,区水务局未对污水处理量进行审核。2020年5月14日至2021年5月13日服务年度累计支付污水处理费超出上限价54.23万元。
审计处理意见:区水务局应加强第三方水质检测机构独立性审查,加强出水水质和污水处理量监测审核,确保出水水质全面达标、污水处理量真实准确。
整改情况:区水务局一是重新开展水质检测服务采购工作,通过对多家单位资质、报价、服务内容以及质量进行比选,重新确定大望片区污水临时处理服务项目的进出口水质检测单位,确保水质检测工作的独立性、准确性;二是及时追回超付款项54.23万元。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3.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管理方面
一是二次供水设施清洗频率偏低。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93号),二次供水设施每半年应至少清洗消毒一次,审计查阅2020、2021两个年度二次供水设施清洗记录,罗湖区655个小区物业的二次供水设施每年仅有一次清洗记录的分别为290个、366个,分别占比44.27%、55.88%。
二是部分二次供水设施水质不合格未及时再次清洗。2020—2021年,共43个物业二次供水设施清洗不合格未及时进行再清洗。
审计处理意见:区水务局应加大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日常巡查监管力度,重点关注设施清洗消毒频次、清洗标准及水质检测情况,对不达标的小区物业应及时指导督促整改,必要时按规定采取约谈、处罚等手段,切实保障辖区居民用水安全。
整改情况:区水务局一是继续协调推进市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平台更新完善,充分利用该平台信息进行日常监督;二是加强线下巡查监督,按照全年覆盖两次的标准对辖区二次供水设施进行巡查检查,2022年共巡查二次供水设施680个,对385家未及时清洗的单位下达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通知单。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4.排水管网运维管理方面
一是清疏率低,堵塞问题频发。根据2021年度排水管理及排水管网运行管理年报,罗湖区录入排水GIS系统排水管道总长度940.24km,全年养护疏通排水管道长度188.5km,清疏率20.05%,排名全市倒数第三。
2020年6月—2021年5月,区水务局日常巡查发现化粪池堵塞、污水井内堵塞、污水管道堵塞、雨水篦子堵塞等问题共4000余次,接到堵塞类事件投诉900次;2021年6月—2022年5月共接到堵塞类事件投诉2192次,同比增加143.56%。
二是排水管网运维效益偏低。2021年度我区排水管网养护投入12845人次、5225车次,主要产出为养护疏通排水管道188.5km、养护检查井5249个、养护雨水口30061个,与福田、南山、坪山等兄弟区相比,排水管网运维投入产出效益偏低。
三是群众综合满意度偏低。截至2022年11月4日,区水务局对排水管理进小区工作开展情况仅抽取部分投诉居民进行电话回访。审计组对辖区部分小区居民随机发放电子、纸质问卷512份,收回有效问卷506份。调查结果显示,22.13%的被调查者反映居住小区的污水井、管渠等排水设施偶尔有污水外溢的现象,8.1%的被调查者反映所在小区排水沟等排水设施有强烈异味飘出,5.93%的被调查者反映小区排水管存在破损、生锈严重等情况,被调查者对小区排水管理的综合满意度为74.84%,
审计处理意见:区水务局应加强排水管网运维、巡查监管力度,对发现问题、投诉事项应及时查找原因、及时督促指导有关单位整改;督促专业排水公司加强排水管网日常巡查、清疏力度,优化养护资源安排,提升排水管网养护效果,降低居民投诉率。
整改情况:区水务局一是制定《深圳市罗湖区小区排水管渠运行维护管理质量考核实施细则》,完善监督考核机制,每两月组织街道、社区考核小区排水管网管养工作达标情况;二是以日常监管与定期考核相结合方式,督促专业排水公司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全面落实整改;三是严格要求专业排水公司在辖区发生排水事件时必须90分钟以内赶赴现场处置,提升群众满意度。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5.节水工作方面
一是节水载体创建后缺乏监管,节水成效未长效发挥。截至2021年底,全区共创建21家节水型企业、132家节水型居民小区和65家节水型公共机构,但根据2021年《罗湖区用水节水现状调查分析报告》,罗湖区大部分已创建的节水载体均处于未统一进行管理的状态,节水载体相较于未创建的居民小区、企业、单位无明显节水优势。
二是超计划用水情况较普遍。罗湖区2021年度纳入区级计划用水管理用户共95家,其中超计划用水单位用户共30家,占比31.58%,超计划用水102次。一是公园单位用户超月度计划用水比重较高,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翠竹公园、儿童公园、人民公园、洪湖公园)超计划用水25次,占总数24.5%,超计划比例最高达132%。二是超月度计划用水量50%以上单位较多,月度用水量超过月度计划用水量50%以上的单位用户共11家,超出计划用水量比例范围在50%—132%之间,部分单位用户连续4个月超量50%以上。
审计处理意见:区水务局应以节水载体创建与监管并重为原则,建立完善常态化节水工作机制,创新节水宣传、科普方式等,持续发挥节水载体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应持续强化计划用水管理,定期检查用水计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对超计划用水单位用户加强监督、指导,及时完善节水方案和措施。
整改情况:区水务局一是积极配合市水务局开展复查检查工作,充分发挥节水载体创建优势;二是对超计划用水单位用户下发征收通知单,加强主动核查和日常监管工作,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协助加强对超计划用水户的技术指导,优化用水方案和设施。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三、住房保障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绩效情况
(一)总体评价
本次审计从罗湖区2016—2021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中抽查了7个住房保障领域政府投资项目,包括银湖蓝山润园配建保障性住房回购项目、莲塘地区法定图则05-20地块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项目、辖区无物业小区综合整治项目、执勤三大队十一中队营房改造修缮双拥工程、银湖半山3、4、5栋装修改造工程、莲馨家园空置房源装修工程以及深云村、安雅苑空置房源装修工程等,立项时间自2016年12月至2020年9月,投资额合计86571.26万元。
辖区无物业小区综合整治项目对罗湖辖区9个街道共126个小区进行综合治理,有效消除安全隐患,完善基层治理;执勤三大队十一中队营房改造修缮双拥工程改造建筑面积 3553 平方米,有效改善营房基础设施和驻军生活条件,确保部队保障有力;银湖半山3、4、5栋装修改造工程涉及总建筑面积 137221 平方米,莲馨家园空置房源装修工程以及深云村、安雅苑空置房源装修工程项目改造总建筑面积8236平方米,住户生活质量和居住舒适度显著提升;银湖蓝山润园配建保障性住房回购项目共回购银湖华润三九片区城市更新项目配建的保障性住房454套,建筑面积26337.13平方米,有利于我区吸引和留住人才,提升罗湖城市综合竞争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莲塘法定图则05-20地块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项目占地面积5347平方米,设计新建总建筑面积36741平方米,进一步完善罗湖区公共服务体系,满足罗湖区人才队伍建设需要。
(二)主要问题、处理意见及整改情况
1、个别项目勘察方案不合理,勘察质量不高
区前期工作管理中心对莲塘地区法定图则05-20地块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勘察方案审核把关不严,对勘察点位的选取不够科学,项目现场实际地质情况与勘察报告存在较大差异,勘察质量不高。
审计处理意见:区前期工作管理中心在地质勘察工作中应建立和完善勘察方案、成果审核制度,严把勘察方案审核关,跟踪监督勘察结果和质量,为施工设计提供真实、准确的数据,保证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确保后期施工安全高效,提高工程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整改情况:区前期工作管理中心一是修订《罗湖区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移交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移交标准和技术要求;二是加强质量监管,组建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包含勘察、建筑、结构等专业的资深专家,结合项目所在地的自然条件及施工条件进行经济、技术性审查,科学规划、合理设置勘探点,对重大、复杂或特殊项目前期工作进行技术性审核把关,提高前期工作的整体质量。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2.个别项目超付工程款
辖区无物业小区综合整治项目以模拟工程量清单招标,区住房建设局直接以合同暂定价为基准支付工程款。该项目已累计支付Ι、Ⅱ标段工程进度款超出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结算审核造价,区住房建设局超付工程款。
审计处理意见:区住房建设局在工程管理中要加强模拟工程量清单招标项目的全过程造价管理,及时根据施工图纸、招标文件、施工合同约定调整清单项目,按施工图计算工程量替换原模拟暂定的工程量,形成新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作为最终合同价及结算依据,才能有效控制造价,防范财政资金损失浪费风险,提高住房保障领域政府投资经济效益。
整改情况:区住房建设局安排专人全程跟进,约谈代建单位,下达行政决定责令代建单位按合同约定退回超付工程款,已于2022年9月追回超付工程款496.98万元。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3.部分建设项目存在质量、安全、工期和设备使用问题
一是部分项目未按设计图纸施工。辖区无物业小区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单位为区住房建设局)中,部分施工内容未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要求实施,抽查发现:Ι标段海宝阁屋面防水卷材设计厚度为4mm,现场实测仅1.5mm;围墙设计厚度240mm,现场实测200mm;围墙柱子图纸设计尺寸为330*550mm,现场实际施工尺寸为250*490mm;围墙底部未按图纸要求新砌挡墙。Ⅱ标段新园路39号屋面排水口未按规范施工;砂浆保护层未按要求设置分割缝,导致屋面裂缝较多;建筑物外墙墙面凸凹不平、龟裂。
二是部分项目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莲塘地区法定图则05-20地块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单位为区建筑工务署)中,施工现场垂直开挖基坑土方时未放坡,存在土方开挖面坍塌风险;塔吊电缆未按规定用绝缘瓷瓶固定在标准节上;配电箱与热水器并排放置,存在安全隐患;钢筋加工区域无相应《安全操作规程》。深云村、安雅苑空置房源装修工程中,安雅苑部分房源卫生间墙面瓷砖多块开裂,窗台侧墙垂直度较差,窗户安装歪斜,外墙墙面有开裂、渗漏现象,且地砖平整度较差。审计指出问题后,区建筑工务署已进行了整改。
三是部分项目进度严重滞后。审计调查的7个项目中,4个项目均存在不同程度工期延期情况。其中辖区无物业小区综合整治项目原计划工期76天,延期天数为291天,工期延期时间约为原计划工期的3.8倍;银湖半山3、4、5栋房屋装修改造项目原计划工期180天,延期天数为277天,工期延期时间约为原计划工期的1.5倍。此外,正在实施的莲塘地区法定图则05-20地块项目合同工期为723天,截至2022年4月底,实际施工已近600天,但项目形象进度仅为38%,施工进度滞后,可能工期延长。
四是部分新安装设备未使用。审计调查发现,辖区无物业小区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单位为区住房建设局)中,约15%的小区未启用新安装的门禁系统,包括凤凰路十三号大院、电话公司宿舍、物资大院、湖贝路2165—2167号等19个小区。
审计处理意见:区住房建设局、区建筑工务署要严格落实政府投资项目法人责任制,进一步压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第一、效益优先理念,对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应动态检查、综合分析、及时纠偏、跟踪后评,确保保障性住房安全高效建成,及时维修故障设备,确保老旧小区整治后设施及时充分使用,达到提升物业管理品质的效果,实现预期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整改情况:区建筑工务署一是对施工单位使用的材料进行现场取样检测,确保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要求;二是对监理单位的履职情况约谈项目负责人,要求代建单位根据监理合同条款对履职不到位的监理单位如实进行履约评价;三是加强应急工程的质量管理,组织监理和施工单位每天定时组织碰头会,检查当天完成情况和安排第二天工作计划,协调解决施工问题,强化施工质量检查;四是召开劳务班组动员大会,增加工人数和设备数,合理安排部分作业工种在夜间延长作业时间,追赶施工进度。区住房建设局一是组织参建单位现场抽查取样,深入分析原因,通过约谈、履约评价等有效措施推进整改,加强项目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二是加强无物业小区的设备设施管理,完成故障门禁系统维修,并启用19个小区门禁系统。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4.保障房管理和使用效益有待提升
一是部分公租房闲置超过6个月。截至2022年5月20日,区住房建设局定向配租给多家企业的公租房中,有88套公租房实际未分配入住,且闲置时间超过6个月,未充分发挥公租房效益。
二是部分公租房租赁期满未按规定续签或腾退。截至2022年5月20日,区住房建设局配租给单位和个人的公租房中有39套租赁期已期满,但区住房建设局未按规定及时签订续租合同或腾退保障房。
三是部分空置房源信息不全。审计调查发现,莲馨家园、银湖蓝山润园、深云村、安雅苑保障性住房均存在较多房源空置情况,但因房管员更新信息不及时、房管员变动等原因导致部分房源空置信息未及时录入深圳市公共住房信息平台或房源空置起始时间缺失。
审计处理意见:区住房建设局要建立和完善保障性住房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健全高效有序地进入、退出机制,提升保障性住房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保障性住房日常分配使用动态监管,及时更新数据,保障房源及时有效轮转,进一步发挥保障性住房的社会效益。
整改情况:区住房建设局一是加快空置房源分配入住工作,57套已经分配并完成人员入住备案,4套由原承租企业办理退房,现处于空置待分配状态,27套已分配但企业暂无符合条件入住人员,已督促企业尽快完成人员入住备案;二是已建立并完善在管保障性住房空置房源的滚动日常分配机制,启动并上线保障性住房线上办理服务,通过我市公共住房信息平台一网办理入住、退住业务,进一步提升房源信息化管理水平;三是优化内部监督管理机制,采用月度、季度汇报模式,加强空置房源台账梳理,及时有效掌握空置房源数据。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四、市场主体应对疫情纾困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一)总体评价
本次审计对2022年1月至10月罗湖区支持市场主体应对疫情纾困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关注“租金减免扶持”、“援企稳就业扶持”等相关政策落实情况。2022年罗湖区助企惠民纾困资金合计约21,413.50万元,惠及市场主体1.21万家、居民19.92万人。截至2022年10月31日,已实施金额合计19,481.51万元,其中,减免租金合计8,735.75万元,扶持补贴合计10,745.76万元。罗湖区纾困政策措施覆盖广、力度大,获得了辖区内广大企业和居民的一致好评。
一是建立由区发展改革局统筹,各责任单位具体落实,区纪委监委机关专项检查的工作机制,通过“一日一报送、一周一调度”压实工作责任,行业主管部门协同配合、通力合作,政策执行部门专事专办、专人专盯,各项政策措施有序推进、精准直达,推动辖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二是广泛宣传,在《光明日报》等多家主流媒体重点报道了纾困政策措施,并推出一图读懂、短视频等政策解读模式,提高政策知晓率和覆盖面;区国资局、区金融服务署等单位分别举办了线上、线下政策宣讲会,区商务局组建了热线专班为企业、居民解答各类政策疑惑,加大了政策在辖区的宣贯力度,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三是科技创新引领,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为“援企运营”、“惠民纾困”开通了微信小程序申报端口,实现了申办全程足不出户、在线完成;区商务局、区金融服务署等单位创新推出“免申即享”模式,通过整合在线数据反向确定扶持对象,变被动受理为主动办理,提高了政策落实的精准度和便民性。
(二)主要问题、处理意见及整改情况
1.个别实际承租人未享受到物业租金减免扶持政策
审计抽查发现,罗湖区太宁路科技大厦一楼部分区属物业存在转租情况,截至2022年9月30日,中间承租人未按要求将租金减免扶持政策落实至实际承租人,涉及物业面积260m2,未免除2022年6月租金7万元。
审计处理意见:区物业办应加强对区属物业租赁情况核查,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对中间承租人的行为约束,确保物业租金减免扶持政策落实到位。
整改情况:区物业办督促承租方将我区穿透式减租政策落实到实际经营者,承租方已免除实际经营者2022年6月租金7万元。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2.扶持资金发放不到位
审计抽查发现,2家企业2022年第一季度参加社保员工平均人数分别大于2021年12月参保人数的95%且大于200人,按照“援企稳就业扶持”政策要求应给予基础奖5万元,实际上给予基础奖2万元。1家企业2022年上半年参加社保员工平均人数大于2021年12月参保人数且大于200人,按照“援企稳就业扶持”政策要求应给予增长奖3万元,实际上未予发放。
审计处理意见:区商务局应按照政策规则认真核算企业社保数据,确保扶持资金准确发放到位。
整改情况:区商务局已重新计算上述3家企业社保数据,及时调整扶持金额,经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并拨付扶持资金。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3.部分资金拨付进度较慢
罗湖区“援企稳就业扶持”条款涉及扶持资金合计590.50万元,已惠及企业273家。截至2022年10月31日,上述资金实际支付了194家,金额合计424.00万元,占比71.80%。
审计处理意见:区商务局应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推动扶持资金发挥实效。
整改情况:区商务局已督促各企业提交请款材料,截至2022年12月16日已向企业核发559.5万元,占应扶持金额94.75%。剩余23家企业未提交请款材料,其中7家已明确表示放弃,16家企业经二次安排专人跟进仍无法取得联系,已通过官网进行公告。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情况
(一)总体评价
本次审计在分析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掌握的信息化项目总体管理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各单位填报资料,检查了罗湖区2021—2022年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新建及验收的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情况。审计抽查了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区住房建设局、区国资局、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黄贝街道办、东晓街道办、清水河街道办等单位13个信息化项目,合同金额合计2381.53万元。
我区信息化项目建设和管理总体规范,网络和数据安全水平不断提高。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基本能按照相关要求推进全区信息化项目统筹规划、建设管理、监督指导等工作,强化网络安全防护和信息安全管理;相关部门及单位基本能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开展信息化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
(二)主要问题、处理意见及整改情况
1.部分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存在不足
一是个别信息化项目未约定保修事项。区住房建设局的建筑行业产业和服务全生命周期信息系统项目合同中未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审计指出问题后,区住房建设局已和系统开发单位签订补充协议,约定相关保修事项。
二是个别信息化项目未按合同要求完成验收。区住房建设局的罗湖区房地产管理一张图系统合同约定“在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项目开发及部署调试上线,提交系统正式版并经甲方验收”。但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系统仍未完成验收,超出合同约定期限21个月。
三是个别信息化项目未及时完成结算送审。区国资局的罗湖区集体资产监督平台项目于2022年7月5日完成竣工验收。截至2022年12月31日,区国资局未在规定的3个月内完成工程结算报告编制并送审。
审计处理意见:区住房建设局应按照规定约定合同保修事项,并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履行,强化合同执行;区国资局应严格执行政府投资项目相关制度,及时完成项目结算送审。
整改情况:此问题仍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正在整改。
2.个别信息化项目存在信息安全风险
一是个别系统未按要求在区数据中心进行托管。黄贝街道办的社区智能“大喇叭”应急监测预警系统数据存放在公共云服务——阿里云平台,未按要求在区数据中心进行托管,存在数据安全隐患。
二是个别信息化项目未完成等级保护定级。东晓街道办的文明城市创建考核点动态管理系统于2022年8月上线使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系统未完成等级保护定级工作。
审计处理意见:黄贝街道办按照国家网络信息安全与保密规定,强化系统数据安全管理;东晓街道办积极落实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完成等级保护定级工作。
整改情况:此问题仍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正在整改。
3.区信息化项目管理系统数据填报、更新不及时,使用效能有待提升
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建设管理的罗湖区信息化项目管理系统于2021年4月竣工验收并上线使用。审计发现,该系统所管理的各项目责任单位未按要求及时填报、上传或备案相关资料,导致该系统项目全过程管理子模块中25个信息化项目的数据不完整,备案管理子模块中96个备案系统的等级保护备案证明、等级保护测评报告等文件缺失,基础数据不全导致统计分析子模块数据存在缺失,无法实现统计分析功能等。
审计处理意见:各项目责任单位及时在系统中填报建设进展情况、备案项目过程资料;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及时做好督促工作,加强信息化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全流程监控,提高区信息化项目管理系统使用效能。
整改情况:此问题仍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正在整改。
六、关于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助力罗湖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一)坚定不移推动罗湖高质量发展
各单位要深刻认识罗湖在新时代双区建设中的使命和担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锚定罗湖发展的目标定位,以推动罗湖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主线,坚定不移走好中国式现代化之路,为努力打造“三力三区”,奋力谱写社会主义现代化可持续发展先锋城区新篇章贡献力量。
(二)坚持创新引领推进全面深化改革
各单位要全面聚焦高质量建设“湾区枢纽、万象罗湖”目标,坚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科技赋能,蹄疾步稳推进改革创新,助力市场主体快速提振,盘活产业发展资源,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要切实增强主体责任,树牢绩效理念和全过程管理意识,不断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助力加快城市全面数字化转型,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更大魄力提高改革贡献度。
(三)坚持建管并重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推进民生领域各项问题整改落实,坚持建管并重,紧跟时代旋律,紧贴发展需求,始终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创新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高智能化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筑牢城区安全屏障,织牢民生保障网。通过着力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把发展成果不断转化为生活品质,努力将罗湖打造成为有温度有气象有格局的现代化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