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在龙华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区审计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2022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中,区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注重揭示体制机制障碍和各类风险隐患,着力发挥审计监督保障服务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2022年龙华区坚决贯彻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在合理区间。
——财政收入平稳,收支结构较为合理。2022年,龙华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基本稳定,其中非税收入同比增长97.4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同比增长13.31%,其中九大民生支出较上年呈上升趋势,同比增长9.9%,占本级支出63.73%。整体来看,收入结构和支出结构变动趋于平稳,税收收入占本级收入85.6%,九大民生支出维持六七成比重,整体规模平稳。
——统筹财政收支,保障重点支出。落实落细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坚持量入为出、精打细算、节用裕民。严格落实预算安排与审计整改、绩效评价等“五挂钩”机制,将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实质性挂钩,压减或取消低效和无效支出。2022年积极开展资产盘活工作,盘活31处闲置低效的政府物业资产,增加财政收入10.2亿元。全年专项债资金共支出56.5亿元,疫情防控专项经费支出26.36亿元,统筹财力保障数字龙华都市核心建设。
——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提升财政治理效能。强化绩效导向,2022年开展重点绩效评价项目7个,评价项目资金规模164,548.18万元。评价范围覆盖部门整体、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和地方政府债务等,综合项目评价情况,推动财政资金高效使用。强化数字赋能,2022年上线智慧财政部标1.0系统,逐步落实财政部预算管理一体化对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的相关考核要求,推进核算数据接口对接,推行政府预算全覆盖、部门预算管理一体化、预算项目全生命周期智能化,通过信息化转型为财政治理现代化赋能加力。
——审计查出的问题有效整改。区政府高度重视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多次召开整改部署会议,要求提升审计整改监督力度及整改质效,加大追责问责力度,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涉及问题均已完成整改或阶段性整改,整改问题金额1.33亿元,追回资金2,184.2万元,制定完善规章制度18项。
一、区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龙华区2022年决算草案(批复前)显示,2022年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数455.76亿元,支出决算数454.96亿元,年终结转结余0.8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数315.47亿元,支出决算数282.92亿元,年终结转结余32.5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数2.06亿元,支出决算数1.5亿元,年终结转结余0.56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较好的完成了本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工作,财政资金管理总体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未按规定编制政府中期财政规划
2022年区财政局未按要求编制政府中期财政规划,未对未来三年收入支出规划、地方政府债务规划及财政风险评估等内容进行测算及规划。
(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不完整
《2021年度深圳市龙华区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未按规定披露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等重要资产的种类和实物量。
(三)非税账套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
截至2022年底,区财政非税账套其他应付款余额中有536.21万元长期挂账,账龄5至10年,未予以及时清理。
(四)预算绩效指标数据填报约束力较低
2022年8月,区财政局通过智慧财政系统对各单位项目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开展双监控。由于系统未设置验证规则,各单位填报的预算计划使用金额与申报预算时的数据无任何关联,绩效监控数据填报约束不足,可能存在数据不真实影响绩效监控结果,绩效监控机制不完善。
审计要求,区财政局应按要求编制政府中期财政规划,完整反映政府中期财政规划相关信息;按实际情况披露重要资产的种类和实物量等相关信息;加强往来款项的管理,及时清理长期往来挂账事项;强化监控约束力,对绩效监控运行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风险进行研判,确保绩效监控结果真实准确。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本年度审计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的规范性,采取大数据分析、现场核查等方式,重点关注了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局等单位。审计结果表明,各单位能较好地履行职责,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总体规范,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部门预算执行方面
1.部分项目预算调整比例大,执行率较低。
由于项目结决算工作进展较慢、房产税计征方式选择错误等原因,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共3个项目预算调减比例大,涉及年度总指标24,905.96万元,调减总指标17,236.39万元。受疫情影响,区教育局10个预算项目执行率低于50%,其中7个预算项目执行率为0,涉及年度总指标1,440.22万元,支付总金额565.70万元。
2.提前拨付普惠性幼儿园奖励性补助。
2022年6月,区教育局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在尚未完成2022年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工作的情况下,参照以往年度认定结果及补助标准,提前拨付70所幼儿园2022年度普惠性幼儿园奖励性补助共计2,319万元,其中个别幼儿园于2022年9月停办,提前拨付的36万元补助未及时收回。审计指出问题后,该单位已追回停办幼儿园的补助。
3.未按规定及时上缴财政资金。
截至2022年底,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未按规定及时上缴财政资金共计96.22万元,其中区教育局为结转超过两年以上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区卫生健康局为退回隔离酒店消毒消杀药品费等。审计指出问题后,区教育局已上缴财政资金8.37万元。
审计要求,相关单位应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准确性;强化预算约束和支出审批控制,严格执行预算;定期梳理应缴财政款,按照规定及时上缴财政资金。
(二)财务管理方面
1.往来款项管理不到位。
一是区教育局未清理挂账3年以上的往来款和已决算工程的应付账款,区卫生健康局未清理挂账3年以上的往来款,合计金额260.86万元。二是区卫生健康局对应付账款、预付账款等往来账款科目未作明细核算,涉及金额3,275.36万元。
2.预留机动经费使用不规范。
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区卫生监督所通过预留机动经费安排媒体宣传服务或食堂人员加班费、电气平台委托业务费等项目,与预留机动经费使用范围不符,涉及金额89.96万元。
3.罚没管理工作有待加强。
一是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应急管理局等5家单位未建立或完善相关罚没管理制度。二是区卫生监督所部分罚没物品未及时办理入库,已入库物品未经财政部门核实,入库物品未分类管理、长期积压。审计指出问题后,3家单位已印发相关管理制度,部分罚没物品办理了入库登记手续。
审计要求,相关单位应对往来款项进行明细核算,及时清理长期挂账的往来款;加强财务审核,严格按照规定的经费范围使用财政资金;建立健全罚没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对罚没物资的规范管理。
(三)政府采购管理方面
1.部分政府采购合同条款设置不合理。
一是预付款超规定比例。区卫生健康局1份自行采购合同预付款占合同金额83.33%,超过规定的最高预付款比例70%,涉及合同金额98.80万元。二是合同支付条款不合理。区卫生健康局2个自行采购项目服务期分别为1年、4个月,合同分别约定签订生效满4个月、2个月后支付全部款项,在合同未到期也未开展履约评价情况下,支付全部合同款项,涉及合同金额70.28万元。
2.先开展工作后签订合同。
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工程咨询服务或财务评估报告服务、法律服务等6个政府采购事项,合同签订时间晚于工作实际完成时间约3个月、6个月,涉及合同金额270.78万元。
3.未及时终止服务合同并追回相关服务款项。
民治街道办采购1年期防疫卡口视频监控有线专网传输改造服务,合同签订半年内已支付全部款项,后期因疫情变化无需供应商继续提供服务,但该单位未及时终止合同并追回相关服务款项31.52万元。
审计要求,相关单位应加强合同管理及合法性审查,及时签订合同,按照规定支付款项,加强对合同的履约监管,追回合同款项,保障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地方政府债券方面
1.专项债券资金使用不规范。
区中心医院为达专项债券支付进度,在设备未到货、收到银行保函后即支付全部设备款3,082.75万元,截至2023年1月,设备尚未到货,但有2,010.77万元的保函已到期失效,存在供应商违约风险。区妇幼保健院在医疗设备质保期未满、未做履约评价的情况下,提前向供应商支付质保金19.06万元。
2.使用专项债券资金购买的设备管理不到位。
区综合医院因运营主体未确认、现场尚未具备安装条件,区卫生健康局对已到货的4,990.86万元医疗设备进行清单验收、未开箱验收,存放条件未达医疗器械保管标准,设备管理不到位。区中心医院、区慢性病防治中心由于学科布局调整或操作人员未到位等原因,购买的1,328.3万元医疗设备闲置一年左右。审计指出问题后,区慢性病防治中心已将闲置设备投入使用。
审计要求,相关单位应当规范专项债券资金的支出使用,对到期保函应及时协商续期,根据项目支出需要合理拨付资金;加强设备的验收、保管及使用管理,对闲置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切实提高资产利用水平。
三、重大政策、重点民生项目审计情况
本年度审计重点关注支持市场主体应对疫情纾困发展、保障性住房等政策措施出台、落实及相关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单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减轻市场主体负担,积极贯彻落实各级保障性住房政策要求,各项政策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助企纾困政策落实方面
1.部分涉企专项资金执行进度未达要求。
由于疫情影响、专项资金申报拨付流程较长或部分企业下半年才达申报条件等原因,截至2022年6月底,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监管局等4家单位涉企专项资金执行率均低于50%,未达到60%的要求,涉及预算金额84,420万元。
2.部分政策条款执行效果不佳。
“区纾困十条”中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金融支持”两项措施预计分别为企业减负4,850万元、10万元,因制定政策前期调研不充分,截至2022年10月底,实际拨付企业1,148.85万元、0.02万元,占计划减负金额23.69%、0.2%。区科技创新局“防疫科技攻关支持”措施预计奖励机构和企业500万元,因该项政策申报条件门槛较高,截至2022年11月底,尚无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实际支出为零。
3.超范围减免2家企业租金。
区财政局、龙华市场运营公司对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2家公司进行减租,不符合市政府相关政策要求,涉及金额15.57万元。审计指出问题后,区财政局已收回5.07万元。
审计要求,相关单位应进一步加快涉企专项资金执行进度,做到早分配、早使用、早见效;做好政策制定前期调研,对政策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提高政策制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加强对承租户资质审核,严格按照要求执行政策,追回多减免的租金。
(二)保障性住房政策落实方面
1.保障性住房维修管理制度不健全,维修响应不及时。
截至2023年4月,区住房建设局仍未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维修管理制度,由于管理制度不健全、运营经验不足,抽查发现,2022年全区保障性住房维修时间耗时较长,从报修到维修时长最短7个月,最长29个月。审计指出问题后,该单位出台了相关维修管理制度。
2.保障性住房停车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
截至2023年3月,3个保障性住房项目已移交时长一至三年多不等,区住房建设局尚未与物业企业签订停车场收入分成协议,产生的停车费收益尚未收缴并上缴财政,经测算,上述费用约49.06万元。
审计要求,区住房建设局应完善维修管理制度,提高住房维修管理响应速度;及时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停车费收入分成协议,收缴停车费收入并上缴财政。
四、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本年度审计聚焦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结合部门预算审计,重点关注4家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同时对相关单位信息化资产管理情况予以关注。审计结果表明,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总体良好,资产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不断提高。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资产管理不完善
一是区财政局2项无形资产未登记入账或少计资产价值,购入1项物业相关税费长期挂账未计入固定资产,涉及金额10,845.7万元。二是区应急管理局等2家单位各有1个项目未及时转固,涉及金额6,409.87万元。三是区卫生监督所等2家单位未建立无形资产管理制度。审计指出问题后,1项无形资产登记入账、物业相关税费转入固定资产,2家单位已建立无形资产管理制度。
审计要求,相关单位应加强相关资产的核算和账务处理,真实反映资产价值,建立和完善相关资产管理制度,保障国有资产的完整性。
(二)信息系统使用效益不佳
由于未给所有单位开通账号权限、共享平台边界并发能力有限、对已分配资源未进行动态减配等原因,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3个信息系统项目存在部分CPU平均使用率低于2%、部分场景任务视频在线率低于75%等问题。审计指出问题后,该单位将1个系统项目的CPU平均使用率提升至45.89%。
审计要求,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应重视信息系统的推广利用,提高系统使用效果,合理分配资源,科学使用信息系统。
(三)视频监控管理存在不足
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等3家单位共5个视频监控项目在线率不高,未达95%以上在线率考核标准,其中个别项目单月在线率为0%。区应急管理局的“智慧龙华”一期森林防火监控平台项目部分监控设备在维保期间无法正常使用,时间长达6个月左右,监控效益不佳。
审计要求,相关单位应排查视频监控在线率低的原因,提高视频监控使用效益,尽快修复使用监控平台设备,进一步核实维保费用,避免财政资金浪费。
五、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审计情况
2022年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97.07亿元,支出35.54亿元。审计结果表明,我区2022年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总体规范,土地收入超计划完成,支出范围基本符合规定,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土地整备业务费资金结余未及时清理上缴
截至2022年底,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未及时将土地整备业务费结余资金共计699.51万元清理上缴财政,其中项目结余资金394.41万元,连续两年未使用完毕的结转资金305.10万元。
审计要求,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应尽快清理和上缴土地整备业务费结余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避免资金闲置浪费。
(二)个别制度条款执行不到位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未根据新出台的《龙华区非经营性国有储备土地管理办法》及时修订工作规则,未按要求向相关单位发送临时用地出库通知,仍参照旧规则由使用单位办理用地出库。审计指出问题后,该单位按照新办法补充相关出库手续。
审计要求,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应及时修订临时用地审批管理工作规则,严格按照时限规定发送临时用地出库通知。
(三)个别临时用地监管有待加强
1宗停车场临时用地总面积2177.57㎡,其中1408.55㎡被违法占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于2022年9月发函至民治街道办要求其依法查处,但该违法行为并未终止。审计指出该问题后,其中575.60㎡办理了临时用地相关手续,832.95㎡已清理完成并进行围合管理。
审计要求,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应督促民治街道办加强对到期未收回临时用地的查处;民治街道办应举一反三,对辖区临时用地进行排查,通过建立预警系统等方式实现监管目的。
(四)临时用地未按规定核发到期收回通知
2022年3月,临时用地审批相关职权由区规划土地监察局调整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经抽查发现,2022年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未按规定核发临时用地到期收回通知书,其中1宗未核发、39宗未在规定时限内核发。
审计要求,相关单位应对临时用地进行动态管理和全面梳理,及时掌握到期临时用地情况,严格按时限发放相关通知。
六、公共投资审计情况
本年度审计重点关注信息化项目、龙华公安分局指挥中心大楼及5家派出所等重大项目的建设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大部分工程项目能遵循基本的建设程序,财务管理行为基本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项目进度严重滞后被取消,前期投入资金暂无法发挥效益
因承建单位在“智慧龙华”一期教育云综合平台项目建设过程中进度严重滞后,区教育局、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多次督导和推进,承建单位仍无法按要求完成工作。该项目于2021年9月被取消,项目前期已支付的510.49万元暂无法发挥效益,目前相关单位已启动诉讼等法律程序。
审计要求,相关单位应结合项目合同条款,跟进项目后续处理工作,最大限度避免财政资金损失。
(二)招标控制价编制不规范,多计费用109.98万元
区建筑工务署委托造价咨询单位编制派出所项目招标控制价,其中1个派出所项目施工临时围挡费同时计入基坑支护工程费、总体措施费及其他费用中,另1个派出所项目基坑支护等部分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未按深圳市费率标准进行计取,合计多计费用109.98万元。
审计要求,区建筑工务署应对施工合同进行梳理,扣减多计费用,同时加强投资控制意识,提升造价把关和合同管理能力,采取切实举措对相关单位进行有效监督,避免财政资金的流失。
(三)未有效把控工程进度,超工期现象严重
由于区建筑工务署和龙华人才安居公司未能采取有效手段控制工期,4个派出所项目均存在超合同工期的情况,截至2023年3月底,上述项目超工期最短189天,最长772天。
审计要求,相关单位应根据项目进度和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确定工期,扎实做好工程的施工管理和计划管理工作,保证各工程按期完工。
(四)项目少扣除违约金7万元
区应急管理局关于龙华区安全教育基地项目工期历时452天,实际逾期160天,因该单位计算工期按照30天/月推算,导致少计逾期天数7天,涉及费用7万元。
审计要求,区应急管理局应及时督促项目进度、合理计算工期,对于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事项要严格处理,扣减少扣除的违约金,保障财政资金发挥实效。
七、审计查出问题处理及整改情况
本审计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涉及金额12.78亿元,出具审计报告12份,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219条,移送处理书2份。针对本审计年度发现的问题,被审计单位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做好整改工作。下一步,被审计单位将继续整改,并在审计结束后的3个月内向区审计局报送整改情况。区政府将按规定的时限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八、审计建议
从审计情况看,上述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为:预算绩效管理理念有待加强,一些部门单位对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重大政策措施执行不到位,对国有资产管理不够精细,对重点资金、重大项目等监督管理不到位。为此,审计建议:
(一)深化财政管理水平,推动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各单位要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编制与财政支出政策的有效衔接,提升预算执行效率及质量;加强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盘活闲置资产,提高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切实提高绩效管理责任意识,强化预算绩效动态监管,进一步细化量化过“紧日子”要求,不断增强预算刚性。
(二)加强全过程跟踪问效,确保重大政策落地见效。各单位应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加强政策制定的调研力度,建立健全推动政策落实的长效机制,实现从“最先一公里”到“最后一公里”全链条全过程跟踪督办,建立切实可行的动态调整机制,多措并举,用活财政资金扶持政策,确保政策红利充分释放,推动龙华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优化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提高投资规范性和科学性。提高项目投资控制的前瞻性,规范招标控制价编制工作,提升造价审核质量及政府投资控制力度,强化约束,对资金管理、程序履行、过程管控、竣工验收等方面进行全过程监督,对违约违规行为加大处理处罚力度,确保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优质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