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山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以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推动深圳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以及我区2024年全面依法治区各项工作要点,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三中全会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部署。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利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等机制,常态化系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学细悟笃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全会、三中全会精神。二是发挥党支部直接教育党员作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把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文件纳入学习计划,组织广大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三是统筹抓好干部培训,组织处级干部6人参加全区处级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组织科级干部12人参加全区科级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轮训班。
(二)深化党组织法治政府建设,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一是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同志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财政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多次主持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组织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按规范要求向社会公开。二是落实“述法”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情况及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纳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其班子成员的年终述职内容。三是有计划组织开展业务学习培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组织、督促局内行政执法人员完成行政执法网上培训,组织初任公务员及新任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试,推动行政执法人员做到常学常新、常学常用,学用结合。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确保所有人员达到参考率100%,优秀率100%。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持续深入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2024年,完成《南山区政府物业管理办法》《南山区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南山区股份合作公司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修订过程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按要求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回头看”工作,推动规范性文件“全部入库、集约管理、动态更新”。二是注重发挥法律顾问作用,通过购买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和专项法律顾问服务,让法律顾问参与到日常行政决策、合同签订、政府采购投诉及行政处罚专项等事项的法制审核工作中,对各类文书内容进行法律风险排查、合法性审核把关。截至2024年11月20日,常年法律顾问参与我局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案件宗数9次,提供法律咨询或征求意见答复21次,审核规范性文件4次,审核请示或者商请函件或通知21份,审核合同109份,参加重要议题2次,协助处理专项投诉或监督检查6宗,协助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宗。合计提供法律服务次数177次。
(四)推进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合法合规处理行政执法案件。受理政府采购投诉、举报、信访、民生诉求等案件共56宗,办结43宗,正在办理13宗,行政处罚5家供应商,均在法定期限内依法依规处理,进一步维护了我区优良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2024年,南山区荣获“2023-2024年度全国政府采购先进区(市、县)”称号,我局在2023-2024年度政府采购专业度评价中被评为“全国政府采购先进监管区(市、县)”。二是开展会计信息质量和代理机构现场监督检查。抽取国企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对单位的会计核算凭证、会计记账方法等一一核查,提升国企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水平;抽取17家辖区备案通过的代理记账企业进行业务合规性等检查,提升辖区代理记账机构业务水平和合规性意识。三是开展2024年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从全区2138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代理记账字样的企业中排查出7家涉嫌“无证经营”,从443家已取得代理记账资格企业中排查出33家涉嫌“虚假承诺”,对上述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反馈发现的问题并督促整改。我局报送的此次专项整治案例作为我省唯一一个被表扬案例,被财政部作为典型案例在全国财政、税务、市场监管系统通报表扬。
(五)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推动法律法规精准落地见效。一是文件先行,强化政策指引。为扩大政府采购政策宣传范围,规范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编制,我局编制印发了《南山区政府采购制度汇编(2024版)》和《政府采购领域典型案例及易发问题汇编》各900本,分发给各预算单位及局内业务科室,提升政府采购政策知晓率,通过以案释法,提高单位风险防范意识。二是由浅入深,做好答疑解惑。协调辖区内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解读宣讲会,邀请多家会计师事务所对辖区企业在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遇到的财税资料申报、审计关注重点等问题进行解答,让专精特新企业代表与财税专家进行面对面交流。进一步增进了辖区有关企业、财会人员对会计法的认识和理解。三是点面结合,开展宣传培训。为督促单位加快已完工移交在建工程的结转工作,我局组织全区55家预算单位开展三期业务培训,聘请专家对单位在转固过程遇到的实际问题提供咨询和指导;出台《南山区在建工程结转移交工作指引(试行)》,进一步完善在建工程管理制度。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全区完成490个已完工移交在建工程项目的结转工作,涉及金额约38.52亿元。联合深圳交易集团南山分公司创新政府采购培训方式,在以往全面培训的基础上,针对采购量大或采购问题易发的单位,主动上门调研采购单位采购方面的薄弱点及需求,以“全面培训+上门服务”双支撑模式开展政府采购领域精细化培训,做到“采购岗位要求什么就培训什么”。按照“八五”普法和“宪法宣传周”工作要求,以专题学习、举办讲座等形式,深入宣传普及《会计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企业国有资产法》《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反有组织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政府采购、国资管理、股份合作公司规范化管理、政府物业管理等业务培训15场次,培训人数超1500人次,广泛普及法律知识,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
(六)强化行政制约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通过座谈交流等方式,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法视察和监督我局改革发展,全年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50余件。二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动态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截至目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宗,办结6宗,按期办结率100%。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问题的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高度重视区委依法治区办反馈意见,不折不扣抓好在2023年度法治深圳建设考评中发现的问题,对照要求逐条整改,改进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对于区国资局承办的“制定《南山区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尚未提请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内部集体讨论开展形式为党组会问题,已于2024年按要求完成合法性审查和内部集体讨论程序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经区政府八届九十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以区政府党组名义向区委书面报告,于2024年8月16日以区政府名义印发。
二是对于区国资局承办的“制定《南山区政府物业管理办法》”为南山区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截至2023年未完成所有程序问题,已于2024年按要求完成各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经区政府八届一〇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以区政府党组名义向区委书面报告,于2024年10月30日以区政府名义印发。
我局将以此次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规范行政行为,强化内部管理,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财政法治工作队伍力量薄弱,法治人员的配置与形势任务不相适应,亟需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二是财政干部职工对财政法律法规的学习运用缺乏前瞻性。仅仅依靠在线平台或讲座学习,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普法宣传阵地建设有待夯实。对用好新的方式和渠道普法重视不够,资源投入有限,亟需拓宽普法覆盖面,提升法治宣传实效。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坚持把牢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结合中央、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政策,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坚持以专题学习、交流研讨等形式及时传达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提升财政干部职工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开创财政领域依法行政新局面。
(二)注重法治人才队伍的培育和壮大。结合赋能计划、“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对全体工作人员实施重点法治教育,深化其法治观念与纪律意识;持续加强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培训和业务交流学习,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法律人才队伍,进一步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三)持续加强常态化普法宣传工作。根据普法宣传工作目标以及结合财政领域执法实践确定宣传重点,提高普法的针对性。不断拓展普法宣传的深度和广度,积极利用线上媒体平台进行宣传和组织开展线下活动,提升普法信息的传播效率和覆盖面。
深圳市南山区财政局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