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粤海街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在区委、区政府及区委依法治区办的带领下,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各项工作,稳步提升辖区法治化水平。现将粤海街道办事处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如下:
一、加强党的领导,强化法治引领
粤海街道始终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重要任务,党政主要负责人在街道开展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宣讲会,街道全体干部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把握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定不移推进依法行政。
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各级党组织健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必学内容,确保学习常态化、制度化。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形成“头雁效应”,确保学习活动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鼓励街道全体干部在法治实践中检验学习成果,提升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定期组织学习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对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各项任务进行细化,建立法治政府工作台账,确保上级的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定期召开依法治街工作会议,听取街道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分析研判法治建设工作形势,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有效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针对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改进,严格对照《南山区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开展各项工作。
三、积极调整优化机构设置,激发基层法治发展动力
根据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策部署,在省市区各级编制部门指导下,粤海街道开展编制街道履职事项清单专项工作,严格落实“自下而上、街道主体、一把手负责”工作原则,全面系统梳理在手事项,明晰街道基本职责任务,形成基本履职事项清单、配合履职事项清单、上级部门收回事项清单和申请上级新增下放事项清单,促进机构职责人员更好融合,实现人岗责精准匹配,全面提升基层工作质效,激发基层法治发展动力。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粤海街道坚持把利企便民作为工作重点,积极打造高效便民政务服务平台,推进线下服务“一站办”、线上服务“一次办”,扎实做好“一件事一次办、邮寄办、容缺受理、全市域通办”,持续推行“走进企业、上门办事、延时办公”等服务,启动“金融驿站”、“就业驿站”、“暖蜂驿站”、“虚拟园区服务站”,“四站合一”的一体化综合服务,充分满足辖区内不同群体的各类服务需求,实现政务服务的转型升级。积极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清理工作,切实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粤海国际化企业服务交流中心紧贴深圳市“20+8”产业集群发展方向,助力推动国际化科技和创新产业海外发展,链接包括深圳跨境电子商务协会、深圳国际人才交流中心等30余家国际化合作伙伴及机构,致力于帮助中国企业走向国际。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执法工作法治化
一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及时开展涉及罚款裁量尺度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各部门做好规范性文件入库工作。二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落实编制文件要求,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提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话语权;将综合行政执法复议、诉讼纳入分管法制建设的党委副书记工作内容,并在案件审理环节增加一名党委委员参与案审会,目前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层面形成了街道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为直接负责人,3名党委委员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三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针对重点监管危化类、人员密集类、加工制造三大类企业,实施以罚促改,以教代罚。实行分类监管,采取疏堵结合、重点驻守与日常巡查联动以及专项整治的方式,大力加强市容秩序管控,落实市容整治常态化工作。持续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强地铁口周边、集贸市场周边、学校、商圈等重点区域常态化巡查,集中整治“六乱一超”、非机动车乱停放等问题,对市容乱象予以持续打压态势。对于市容问题整治重难点区域,开展联合执法,与各部门有效建立联系,齐抓共管,对在机动车道上乱摆卖、占道经营现象进行整治。在各类重大活动以及外事接待活动期间,高效完成周边区域市容保障任务,维护辖区整体形象。四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执法人员纳入省平台数字化管理,对新进执法人员及时开展执法岗前培训,定期组织开展执法业务培训,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严格按照《深圳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制作完善执法卷宗。五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针对辖区内小散工程施工数量多、工期短、现场管理松散、执法覆盖难的痛点,试点推出“1+N”工作模式,即:开发1个小散安全远程监测监管系统,联合物业打造N个小散工程安全服务中心,做好“细致”“智治”“共治”模式,形成“街道+社区+物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多方联动监管机制。推出电动自行车用电安全监测平台,以技防破解入户充电难题,构建起粤海街道“技防”+“人防”的消防安全管理模式,在南油A、B区开展试点,运行以来,违规入户充电报警降幅达到60%,防控成效明显。
六、坚持科学民主决策,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粤海街道始终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行政机关负责人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在决策前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法律顾问、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严格遵循决策程序,确保决策过程的规范化、制度化。接受人大、政协和公众的监督,确保决策的公正性。建立决策反馈机制,收集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和建议,为调整和完善决策提供依据。
七、完善“大安全、大应急”体系框架,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是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推进街道监测预警指挥中心实现实体化运作,依托圳智慧·应急管理、联合指挥平台等信息化系统,对辖区内的各类应急管理信息化数据进行实时动态监测,实现人员密集场所、三防、交通路口等重点区域分类监控。二是加强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在粤海街道辖区内小区重点消防单位安装一键报警器,报警信号直接入小型应急管理站,从而实现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理,织密“5分钟救援圈”。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针对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制定相应的沟通计划和预案。三是全面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以及安全生产挂点领导责任制,领导干部下沉社区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召开季度防范会、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分析会、专项整治会及各类部署会,及时研讨解决辖区安全生产存在问题困难。深入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联合物业单位、各社区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居民预防、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八、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依法加强各类纠纷矛盾化解。建立预付费纠纷排查预警机制,全面摸排、滚动更新辖区重点行业预付费式消费门店经营情况,实施三级管理,实现从“排查中预警、源头上预防”。粤海街道与南山区人民法院对接成立“商圈微法庭”,打通“社区人民调解——法院指导调解——法院诉讼”的快速渠道,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社区调解不成的案件开通法院速调速判“直通车”。在辖区建立以纠纷不出大门为宗旨的“一工地一诉求中心”的劳资纠纷协调阵地,抓住项目部这个“牛鼻子”,引导纠纷在阵地解决。二是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粤海街道支持检察院和法院开展工作,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支持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和行政公益诉讼,积极主动履行职责,认真落实生效裁判、司法建议、检察建议。
九、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是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粤海街道强化政治监督不动摇。牢记政治机关的“第一属性”,推进政治监督常态化、长效化,围绕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街道党工委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落到位、见实效。二是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做到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坚持推动“三个区分开来”具体化、规范化,及时做好澄清正名工作,为担当者担当、为实干者撑腰。减负担、增效能、聚合力,让干部职工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恪尽职守、担当作为,更好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不断干出让群众认可的实绩。三是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丰富公开内容、提升公开质量,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准确公开信息。畅通申请渠道,高效处理申请,通过网站、电子邮件等方式接受群众的信息公开申请,在规定时限内响应及完成答复。严格审核公开信息,确保内容合法合规,对每一份拟公开的信息,都执行严格细致的内容审查与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合法性与合规性。
十、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做好移动端政务服务推广,向企业、个人普及“i深圳”、“深i南山”、“深i企”等服务平台,提升“掌上办”使用率,积极使用市区统筹建成的政务服务平台,利用高效“双向反馈”模式,“一对一”为用户答疑解惑,同时,通过向上级反馈用户使用体验,促进服务终端持续优化。
十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问题的改进情况
粤海街道坚持普法问需于民,打造“粤法先锋”普法品牌,围绕禁毒、反诈、根治劳动欠薪、物业纠纷等群众关心的主题,开展系列普法活动。提升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程度,加强日常业务培训,提升法律顾问和执法人员参与执法工作的能力水平。成立“商圈微法庭”,打通“社区人民调解——法院指导调解——法院诉讼”的快速渠道。
十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公共法律服务在发展上还存在着短板。一是目前公共法律平台智能化水平低,比如申请法律援助服务仍采用递交纸质版表格的模式。二是涉外公共法律服务内容较为单一,创新举措不够多,不能满足辖区企业、居民的现有需求。三是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建设仍需加强,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有待加强,对一些行业性、专业性的知识掌握不足。
(二)部分执法事项职责不行政纠纷明,法律规定不明确。如共享单车、电动自行车的乱停放执法问题,存在多头管辖;校外培训机构的性质定义不明,如早期教育机构、托育机构不属校外培训机构。
(三)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机制不够顺畅。上级部门执法权下放后,执法手段有限,现有的执法措施不得力,造成一线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困难(建设施工、水务、租赁、教育培训、林业、种子、野生动植物等)。街道与原职能部门沟通不够顺畅,原职能部门相关业务培训、指导、支持力度不足,没有从矛盾初期采取引导和管控手段,造成管理和执法脱节。
(四)调解工作有待优化。一是队伍力量组成单一,调解队伍多为专职调解员、兼职调解员承担调解工作,社会力量参与调解较少。二是没有建立调解监督机制。缺乏一套监督机制对调解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来进一步确保调解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十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下一步,粤海街道将继续推动落实全面依法治街工作,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完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清单。问需于民,以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导向持续完善法律服务清单。二是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效能。主动对接上级职能部门,畅通与上级的沟通机制,加大执法业务培训频次,避免管理和执法脱节。三是鼓励与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调解工作,吸引如律师、志愿者、社区组织参与到调解工作。
粤海街道办事处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