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双区”驱动、“双区”叠加、“双改”示范效应,发挥好政府投资的带动放大效应,以高质量投资带动高质量发展,根据市、区“十四五”规划纲要及年度计划目标,制定《龙岗区2024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
一、2023年区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执行情况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政协的有效监督和支持下,全区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有序推进、高效执行。2023年初,区政府投资计划安排项目721个,年度投资计划规模115亿元;第一次调整后安排项目801个,计划规模调整为126亿元;第二次调整后安排项目802个,计划规模调整为136.58亿元;第三次调整计划后安排项目812个,计划规模调整为145.58亿元。全年累计完成支出145.0亿元,计划执行率99.6%,创历史新高。
各重点领域投资完成情况如下:一是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攻坚克难,累计支出41.41亿元:加快推进龙岗大道大运枢纽段下沉工程、如意路南延接东部过境通道市政工程等道路建设,成功打通创建路(友谊路-协平路)等4条断头路。二是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持续投入,累计支出49.89亿元:加快推进坂田南学校、平湖街道河包围九年一贯制学校等中小学校新改扩建,龙岗区第二中医院、龙岗区第六人民医院二期等公立医院项目加快建设。三是水环境治理迈向新阶段,累计支出26.78亿元:加快推进平湖辅城坳等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年新建修复雨污管网20.2公里,整治暗涵暗渠2.5公里。四是城区治理设施建设提速明显,累计支出26.92亿元:龙岗儿童公园正式开园,加快推进大运AI公园等项目建设,高质量推进龙岗河干流二期等15.5公里碧道建设,开展城中村供用电安全整治及天然气改造,推进10个活力城村示范项目和11个街道补短板项目,各类消防基础设施不断夯实,危险边坡得到有效治理。
二、2024年区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安排情况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做好规划计划统筹衔接,结合经济发展阶段和财政承受能力,提效用好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政府投资。围绕强基础、增动能、惠民生、促消费,加快推进重点领域项目建设,形成消费和投资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强化项目审批及择优推进,以高质量投资带动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一芯两核多支点”区域发展战略,朝着打造创新龙岗、东部中心、产业高地、幸福家园的目标接续奋斗,奋力建设好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深圳东部中心。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围绕重点工作谋划和推动项目。对接“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引导各部门积极谋划具有引领性、示范性的重大项目。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优先安排“急需要做”的重点项目。
——坚持不断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增强基础设施供给能力和水平,优化完善城市功能,加快提升道路交通、饮用水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的现代化水平,以建设高颜值城市、焕发城区发展新风貌、打造优质营商环境为目标,持续提升城区建设品质。
——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聚焦“幼有善育、学有优教、劳有厚得、病有良医、老有颐养、住有宜居、弱有众扶”的“民生七有”目标,在资金安排上重点向文体卫教、保障性住房等公共服务设施薄弱区域倾斜,逐步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构建优质均衡的高水平公共服务体系。
——坚持落实“经营城市”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经营城市的总体工作部署,通过合理的资金安排引导公配项目加强收益谋划,提升自主创造现金流能力。鼓励国有企业、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创新发展,在优先应用专项债的基础上,合理配置财政性资金,提高项目多元化融资水平。
(三)投资规模和资金来源
2024年区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拟安排项目559个,安排年度投资93亿元。
1.按建设阶段分
区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分类和切块资金管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A类项目。包括年度重点续建和急需推进的新开工项目,共安排298个,拟安排投资81.88亿元,投资占比88.0%。其中:续建项目257个,拟安排投资77.46亿元;新开工项目41个,拟安排投资4.42亿元。
——A类备选项目。参照市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相关做法,首次设置A类备选项目,共安排59个,其中:续建项目49个,新开工项目10个,后续参照BC类项目管理,如需安排资金,经区政府投资项目联评联审会审议后,从项目调节资金予以安排。
——BC类前期项目,共安排202个,拟安排切块资金0.30亿元,投资占比0.3%,其中储备项目前期费0.05亿元,已立项项目前期费0.25亿元,统筹用于保障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项目调节资金,拟安排切块资金7.72亿元,投资占比8.3%,统筹用于保密项目、应急工程、年中有资金调增需求及需使用开办费的重点项目。
——紧急项目资金,拟安排切块资金0.1亿元,统筹用于因上级考核任务或区委、区政府年中安排的重点工作,当年新立项且亟需开工,总投资在2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内的区政府投资项目。
——审计结(决)算项目资金,拟安排切块资金3亿元,投资占比3.2%,统筹用于支付工程项目结(决)算款。
切块资金合计安排投资11.12亿元,占比12.0%。
2.按投资领域分
(1)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以促进城市基础设施提升为目标,安排道路交通、智慧城市、饮用水、电力、征收补偿等领域建设项目122个,安排年度投资14.25亿元,占比15.3%。道路交通方面,重点推进富安东路市政工程(平安大道-凤凰大道)、龙岗区布吉三联路市政工程等10条主干道,丹农路二期工程、坪南路(永勤路-康贤路)新建工程等23条次干道,龙岗区第二中医院配套道路市政工程等22条支路,园山街道2023年“机非混行”道路整治工程等4项改造工程,宝龙储能产业园配套设施工程等12个其他项目,安排资金5.90亿元。智慧城市方面,重点实施龙岗区智慧交通二期建设工程项目等19个智慧城市项目,安排资金0.59亿元。饮用水方面,全面推进沙湾二水厂二期扩建(含深度处理)工程等11个饮用水工程,安排投资2.57亿元。电力方面,推进宝龙街道110千伏同庆变电站迁改工程等20个项目,安排投资3.75亿元。征收补偿方面,根据各街道申报安排资金1.44亿元。
(2)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领域:以促进公共服务均等提质为目标,安排教育、卫生、文体领域建设项目81个,安排年度投资46.84亿元,占比50.4%。教育方面,加快推动平湖北九年一贯制学校新建工程等30所新改扩建学校以及龙岗区龙城高级中学安全隐患整治工程等11个改造项目,安排投资21.49亿元;医疗卫生方面,重点实施龙岗区骨科医院二期项目等11个新改扩建项目以及龙岗区第五人民医院住院楼加固改造工程等10个改造项目,6个社康中心装修项目、4个医疗信息化项目、2个医疗设备购置项目,安排投资20亿元;文体设施方面,加快开展坂田街道文体中心项目等5个文体设施建设,安排投资4.75亿元;保障房方面,稳步推进龙岗区保障性住房2016年EPC项目等2个保障房续建项目,安排投资0.6亿元。
(3)水环境治理领域:以巩固提升水环境质量为目标,加快水生态保护和修复,安排建设项目13个,安排年度投资12.25亿元,占比13.2%,重点实施2021年龙岗区龙岗河流域、观澜河流域、深圳河流域水务工程等4项雨污分流管网工程及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安排资金7.52亿元;龙岗区水库(山塘)除险加固工程(深圳河及观澜河流域)等5个防洪排涝项目,安排资金1.21亿元;宝龙水质净化厂工程等4个其他项目,安排资金3.52亿元。
(4)城区治理设施建设领域:以提升城市建设品质、促进城区安全为目标,安排城中村综合整治、消防基础设施、地质灾害和危险边坡治理等领域建设项目82个,安排年度投资8.53亿元,占比9.2%。城市品质提升方面,以更高水平实施坂田街道2023年城中村环境补短板工程等25个城中村综合整治项目,安排资金6.34亿元;加快推动南湾郊野公园等8个公园建设,安排资金0.64亿元;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安排道路绿化及环境提升、公厕及垃圾处理项目13个,安排资金0.57亿元。城区安全方面,重点推进布吉街道龙岭学校后侧挡墙等23个地质灾害和危险边坡治理、消防基础设施工程,安排资金0.44亿元。
(四)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多渠道资金保障。做好政府投资建设的财力供需测算,持续推进经营城市理念,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多种渠道投融资研究,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国债、市级专项补贴等上级资金,扎实开展地方政府债券项目储备工作,补充财政资金供给政府投资缺口。
二是推动建设提质提速提效。压实年度目标责任、科学制定施工计划,充分发挥“总指挥部-分指挥部-街道”三级协调机制作用,全力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深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项目审批“1+N”政策体系,通过提前启动项目前期工作、同步开展各阶段事项等具体措施,推动项目建设提速提效。
三是持续落实联评联审机制。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理念,合理控制政府投资项目规模,按轻重缓急以及充分预估财政可承受能力和地方政府投资能力谋划项目,充分利用联评联审制度,加强区政府投资项目方案审查;在立项阶段充分论证项目建设内容必要性和紧迫性,对于非必要、不紧急的项目暂不立项;在概算审核阶段,严格审核标准,压实项目投资。
四是提升项目精细化管理水平。严格遵守《政府投资条例》《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格履行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严格施工招标条件。强化项目监督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坚持“概算控制预算、决算”的原则,严格工期和投资控制。强化项目后评价管理,对已完成项目目标、效益、作用和影响等进行系统客观分析,为投资决策提供参考。
五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内部管理制度以及项目招投标、资金支付等各项业务管理配套制度,加强区政府投资领域廉政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透明化建设,确保不出廉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