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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财政局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

信息来源:深圳市宝安区财政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4-01-25 09:35 【字体: 视力保护色: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宝安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加力提效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支持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2023年财政工作总结

  (一)坚持以政领财,着力抓党建、强队伍

  1.扎实推动主题教育见行见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持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把主题教育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有机结合,努力实现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围绕经济发展、改革开放、民生保障、风险防范4个专题,结合财政实际,确定7个具体课题进行调查研究,将调研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实际成效。

  2.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制定“66+28+25”党建责任清单,逐级抓牢党建主体责任。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极端重要位置,纳入党组会议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确保意识形态工作可管可控。组织召开全区财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办好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做好节前党风廉政建设提醒工作,引导教育党员干部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顾大局。

  3.加强财政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做深做实干部政治素质考察,确保选出的干部政治上绝对可靠、对党绝对忠诚。围绕推动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注重吸收和培养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加强对干部经常性监督,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用好谈话提醒、廉政谈话、谈心谈话等手段,既交流思想又听取建议,增强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坚持聚财有道,着力稳增长、提质量

  1.全力以赴抓好收支平衡。2023年,宝安区财政预算总收入814.8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2.9亿元,同比增加83.8亿元、增长28.0%,在全市各区总量排名第一;财政综合预算支出675.5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0.6亿元、支出进度104.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4.9亿元,支出进度108.8%,双双超额完成年初任务。

  2.真金白银落实产业扶持。优化财政支持产业发展政策体系,加快落实财政支持政策兑现力度,更好将政策“红利”转化为惠企利民、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动力”。真金白银落实产业扶持,2023年投入36.1亿元,聚焦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等方面出台了17项产业政策,多维度、多方式支持企业发展壮大。

  3.财金联动赋能产业强区。围绕全市“20+8”重点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强化市区联动、部门协同,市“20+8”高端装备、新材料两支产业基金落户宝安,完成新能源汽车产业基金、新型储能产业基金、润鹏半导体项目、墨库图文项目、元生创投天使二期基金、英诺科创二期基金多个项目投资决策。

  4.千方百计推进招商引资。先后赴北京、广州等地招商,面向意向目标客户发出邀约,召开专题座谈会,大力宣介宝安在市场潜力、产业空间、政策支持力度等方面的优势,2023年累计新增挖掘项目30个,累计推动落户项目16个。积极发挥财政资金效能,保障全区“双招双引”工作需求,年初预算安排招商引资工作经费7亿元,重点支持开展“走出去、请进来”招商、点对点招商、以商招商和产业链招商。

  (三)坚持用财有效,着力兜民生、保重点

  1.多方统筹,确保“三保”资金足额安排。多渠道筹措资金,全力组织财政收入,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全年争取一般债券3.0亿元、专项债券67.6亿元、再融资债券收入23.6亿元和上级补助收入149.4亿元。全面落实“三保”支出保障责任,按照市里统一政策规定的保障范围和标准测算“三保”支出需求,足额编列预算,确保不留缺口,2023年共安排“三保”预算支出128.4亿元。

  2.重点倾斜,确保民生资金优先安排。始终把民生保障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选项,科学编制民生资金预算,细化民生资金支出。2023年九大类民生支出354.0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例近七成。其中教育支出135.5亿元,全年新改扩建学校33所,新建公办幼儿园16所。卫生健康支出53.4亿元,全区“三甲”医院增至5家,其中区属三甲医院数量4家,全市第一。

  3.加快拨付,确保直达资金及时到位。密切关注直达资金下达及支出情况,资金分配快速直达,确保资金“一竿子插到底”,直接惠企利民。严格直达资金监督监管,对直达资金的接收确认、分解下达、集中支付进行全流程监控,促进资金落实到位、规范使用。2023年,我区直达资金支出24.5亿元,累计惠及企业4350家,群众8004人。

  (四)坚持理财有法,着力补短板、优机制

  1.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制定我区预算绩效管理专班工作方案,打造“事前、事中、事后”的绩效管理链条,形成绩效管理闭环,加快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逐步推进分行业、分领域绩效指标体系构建工作,全区各单位建设绩效指标库包含绩效指标达4066个,其中个性化指标3403个,共性化指标663个,经财政审核可推广应用指标达1475个。

  2.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全面贯彻落实有关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要求,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通过系统监控模块设置预警规则,对不合规使用资金情形进行预警。2023年共监控支付超过400万笔,监控金额约680亿元(含退款及重新支付),触发动态监控预警条数8019条,经核实确认违规支付11条,涉及金额 1.27万元,均已完成整改。

  3.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组织开展政府物业资产登记入账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梳理政府物业资产台账,摸实物业底数,提高政府物业资产使用效益。印发《宝安区新冠疫情防控防疫资产处置工作方案》,组织开展防控防疫资产自查自纠工作,通过加强资产调剂共享和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有偿转让,达到最大限度避免闲置浪费,提升资产效益的目标。

  4.规范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开展代理记账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共核查3241家可能存在“无证经营”“虚假承诺”违法违规行为的代理记账机构,实际检查312家,占全市检查总量近50%,加强代理记账行业的法治宣传工作,树立代理记账机构合法合规经营意识,切实规范会计服务市场秩序。                           

  (五)坚持护财有规,着力接地气、提效能

  1.加大财会监督检查力度。围绕财经领域重大案件查处、财经纪律重点问题整治、会计评估行业专项监督3个重点领域,聚焦财经纪律方面9类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组织56家区级预算单位开展全面自查自纠,按复查覆盖面不低于30%的要求,对随机抽取的18家区级预算单位开展复查,同时以点带面,举一反三,持续破解财会监督工作难题。

  2.持续提升预决算公开工作水平。严格按照市财政局关于预决算公开检查工作部署,快速响应、周密行动,督促各预算单位对2021年决算和2022年预算公开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组建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工作小组,对全区2021年387个决算部门及单位(含本级政府)、2022年453个预算部门及单位(含本级政府)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覆盖面达到100%(涉密信息除外)。针对检查存在的问题,实时动态督促单位落实预决算公开的主体责任,立查立改,确保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内容完整、真实准确、形式规范。

  3.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健全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机制,坚持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和资金在促进经济稳增长、惠民生等功能作用。认真做好政府采购监管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依法履行政府采购监管职责,严格依法处理投诉和举报。加大合同履约检查工作力度,优化检查内容和方式,营造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公开透明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二、2024年财政工作计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增强财政可持续性,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和预算管理的“总阀门”、“指挥棒”作用,推动形成“大财政、大预算、大资产”格局,保障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一)夯实财源基础,提升发展能力。一是坚持“放水养鱼”。加强财政收支分析研判,坚持算大账、算长远账,提升服务企业质效,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完成全年财政收支任务。二是坚持“财源广进”。坚持总量与质量并重,聚焦服务“20+8”产业集群导向,积极推进“一集群、一基金”工作部署,争取更多专项基金落地宝安,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充分发挥资本招商作用,密切跟进T3出行全球总部、星恒电源等重点产业项目,服务好辖区重点企业融资诉求。三是坚持“紧盯政策”。用好用足上级政策,强化直达资金、专项债券的撬动作用,准确把握使用方向,形成对经济的有效拉动,真正发挥惠企利民作用。

  (二)优化支出结构,提升保重能力。一是持续聚焦“民生七有”,严格落实教育支出“两个只增不减”要求,科学规划教育经费支出,确保教育经费使用高效能。加快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推动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财政资金继续向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服务领域倾斜,全面增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二是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大力精简会议、论坛、展会、庆典等一般性公务活动经费开支,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三是在加快预算执行支出进度上下功夫,健全预算执行通报和督导督办机制,对重点单位、重点项目紧盯催办,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打通预算执行管理中的堵点、痛点。

  (三)深化财政改革,提升管理能力。一是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以更加严格全面的标准开展预算绩效管理考核,促进预算单位的绩效不断提升。积极探索实行预算安排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严格按照“有效多安排、低效多压减”的原则分配资金。二是优化街道财政预算管理。从制度层面加强对街道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的指导,督促街道认真落实财政资金使用和监管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内控制度,规范资金管理,筑牢财政资金安全的“底线”。三是积极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建设,加强项目支出标准在预算编报、审核、安排中的有效应用,夯实更精准、更高效、更科学的支出保障,提高预算管理的精细化、标准化水平。

  (四)加强财政监管,提升防范能力。一是增强财会监督纪律约束能力。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检查,突出监督重点,聚焦减税降费政策实施、重大项目落地、中央直达资金等方面重点开展监督检查,持续发力,查深查细、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二是推动政府采购规范高效运行,加强对采购单位的监督管理,强化政府采购廉政风险防控。开展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探索建立代理机构综合信用评价机制,提升代理质量。三是加强库款监测管理,科学统筹库款安排,优先保障“三保”支出需要,积极防范“三保”支付风险。加强政府债务全流程管理,确保债券资金合法合规高效使用,提高财政可持续性。 

  (五)加强政治建设,提升队伍能力。一是坚持以高质量党建为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严格落实班子成员抓党建工作责任制,持续推进党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推动财政部门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高标准抓好巡视巡察、审计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一体推进整改问题、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坚持“严”的主基调不放松,以清廉机关建设为抓手,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将廉政要求融入思想、融入日常、融入业务。三是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优化干部教育培训,着力提升财政干部的战略眼光、专业水准和抓落实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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