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情况公开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五公开专栏 > 结果公开 > 落实情况公开

2024年深圳民政工作计划

信息来源:深圳市民政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4-02-28 18:08 【字体: 视力保护色: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是机构改革后民政系统踏上新征程的第一年。全市民政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全省、全市高质量发展大会和市委七届八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各项民政工作的共同目标,聚焦可感可知,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用心用情用力办好群众关心的大事小事,持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开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一、强化政治建设,引领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持续强化党对民政工作各领域全过程领导,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新时代民政工作,把好民政事业发展政治航向,永葆为民本色。

  (一)强化凝心铸魂,夯实思想根基。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主题主线,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依托“五民学习教育平台”“致用学堂”“雏鹰讲堂”“廉政课堂”等,分层次、有步骤加强干部教育培训。通过举办专题读书班、交流研讨会等方式,组织全市民政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政治要件闭环办理机制,持续跟踪落实,全力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民政领域落地落实。

  (二)加强组织建设,筑牢战斗堡垒。压实党建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开展模范机关和“四强”党支部创建,选树“四好”党员,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开展“优作风 促发展”四优行动,持续深化“五民党建工程”品牌,扎实推进“一支部一品牌”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建立筹划部署、跟进指导、督导检查工作闭环机制,提升党建工作质效。建强党支部书记队伍和党务工作者队伍,加强业务能力培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三)聚焦素质提升,打造过硬队伍。开展“三聚焦三促进”专项行动,聚焦凝心铸魂,加强干部思想建设,提升政治能力,促进干部“愿担当”。聚焦实干实绩,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强化日常、年度、专项等考核结果运用,为优秀干部搭平台,激发干事创业热情,促进干部“真担当”。聚焦赋能壮骨,严格政治历练、强化专业训练、注重实践锻炼,切实提升综合素质能力,促进干部“善担当”。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年度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强化警示纪法教育,持续抓好巡察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实做细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制止。

  二、努力推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再上新水平

  持续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强化政策保障和体制机制创新,既注重物质帮扶又做好精神关爱,以科技赋能实现既精准又温情的“政策找人”服务,促进基本民生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相适应。

  (一)持续完善社会救助政策体系。修订《深圳市临时救助办法》和《深圳市特困人员供养实施办法》。进一步压实临时救助急难发生地的属地责任制,优化临时救助审核确认和“一事一议”程序。适度拓展特困人员残疾种类和等级认定,扩大政策覆盖面,优化照料护理机制,提升特困人员保障水平。探索推进将持有居住证一定年限的常住人口纳入救助范围。指导各区结合实际打造有特色、有影响的社会救助品牌项目。

  (二)强化主动发现实现精准救助。优化升级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持续提高数据共享质量,拓展社会救助、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等数据应用场景,助力实现各项民生公共服务精准识别、精准认定、精准救助。加快完善综合救助平台,强化数据汇聚、常态监测、转办推送等功能。完善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及时汇聚救助信息,形成“一户(人)救助链”。聚焦家庭支出骤增、家庭收入骤减、人口变化监测以及群众反映、部门转介救助等要素,优化低收入人口监测指标体系,主动发现、精准定位“沉默的少数”。通过“大数据比对+入户走访核查+信息动态管理”,做到“救助及时,退出合规”。

  (三)优化完善综合帮扶救助体系。科学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联动调整特困、低边等救助保障标准,提升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全面推进社会救助业务申请“全城通办”,社会救助服务更加便民。深入实施基层社会救助能力提升工程,增强基层经办能力。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与直接提供服务相结合,为低收入人口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探访关爱和照料护理服务。加强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构建家庭和社会支持网络,为低收入人口提供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推动实现“物质+服务”和“政府救助+慈善帮扶”等多维救助模式。

  (四)优化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优化巡查救助、信息核查、寻亲送返、落户安置等工作机制,形成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全流程闭环管理模式。通过科技赋能加强寻亲送返,扎实稳妥推进接送返乡工作。持续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等专项救助行动,组织开展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推动救助服务管理工作提质增效扩围。

  三、积极探索老龄工作发展新路径

  围绕机构改革后的新职能定位,坚持事业产业协同发展,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融入老龄工作全过程,把延长老年人健康寿命、提高老年人幸福指数作为老龄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培育发展银发经济,统筹组织政府、市场、社会各方力量,推动老龄工作步入快车道。

  (一)完善老龄工作体系。加强党对老龄工作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健全市老龄委工作体系和制度规则,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推动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老龄工作大格局。开展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及应对、老年人急难愁盼问题等调查研究,不断健全老龄法规和政策体系,完善老年人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健康支持、社会参与、精神关爱等制度安排,促进各部门涉老政策配套衔接。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开展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统计调查。

  (二)统筹落实老龄工作。加强老龄事业统筹协调,健全党领导老龄工作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老龄委议事协调和考核督促作用,有效履行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和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职能。持续开展为老服务项目,实施智慧助老行动,加强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持续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大力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社会氛围。开展老年维权服务项目,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加强老年人友好型社会建设,持续创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组织开展第四届全国“敬老文明号”和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评选表彰推荐申报工作,组织开展“敬老月”活动。扎实推进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逐步提升服务能力。

  (三)大力发展老龄产业。发挥深圳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业等优势,协同发展改革、工信、科创等部门培育银发经济产业集群,引导各区结合区域产业发展基础错位发展,打造若干银发经济产业园区,积极申报国家级高水平银发经济产业园区。鼓励支持深业集团等主体成立大健康等相关产业基金,突出孵化功能,扶持银发经济相关领域初创企业快速发展。培育银发经济领域龙头企业,支持养老服务机构按照“一街道一主体”,推动连锁化、集团化、品牌化发展。大力推动健康管理、康复辅具、养老监护等老年科技产品研发与生产,加快推进移动终端、可穿戴设备、服务机器人等智能设备在居家、社区、机构等养老场景集成应用。依托智慧社区,汇集老年用品、生活服务、健康保健等功能,打造若干个社区数字化展示体验中心。创新养老消费新模式,发挥互联网、物联网等龙头企业市场主体作用,加快培育发展老年人专属综合性互联网电商平台,满足个性化、高品质消费需求。打造智慧健康养老新业态,丰富“深圳国际智慧养老产业博览会”品牌内涵,打造老龄产品项目交流、市场资源开发、老龄科技企业落地的全链条服务体系。鼓励龙头企业投资建设持续照护等新型养老社区,发展中高端康养公寓等新业态,推动旅居养老消费。广泛链接海内外银发经济“产学研教”头部专家资源,积极建设深圳银发经济高品质全链智库,加强对人口老龄化的前瞻性和战略性研究。

  四、加快打造“老有颐养”养老服务新体系

  按照“基本有保障,普惠有市场,高端有选择”总体思路,聚焦老年人及其家庭急难愁盼问题,逐步推进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提升家庭基础养老功能、完善服务设施网络、丰富服务供给、壮大养老人才队伍、加强服务监管,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一)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持续优化基本养老服务制度,推动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强化设施空间保障,协同规自、住建等部门推动出台新一轮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落实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工作机制,推动新建城区和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100%达标;出台工作指引,引导规范利用既有房屋改造为养老服务设施,多渠道增加供给。出台《深圳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办法》,优化配置公办养老机构床位资源。探索改革民办养老机构扶持政策,推进养老补贴制度改革,重点扶持专业化、普惠型养老项目。全年新增养老床位800张,新增长者服务中心(站)23家。落实省“民生十大工程”养老领域五年行动计划年度工作任务,着力推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扩面提质、机构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养老服务有效供给能力提升。

  (二)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全面落实《深圳市深化推进老有颐养“907”幸福康养惠民工程 健全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行动方案》。重点加强空巢、独居、失能、重残等特殊老年人探访关爱,防范化解老年人居家风险。探索发展家庭养老床位,鼓励养老机构、家政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为居家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康复护理、安全监测、辅具支持、心理关怀等专业化养老服务。持续推动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实现有改造意愿并符合资助条件的老年人愿改尽改。落实《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完善长者助餐服务网络,搭建信息平台,优化服务供给,推动长者助餐服务提质增效。统筹利用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街道社区公共用房等场所,推动建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驿站,满足医学采样样品暂存、转运以及居家上门服务需求,推动社区诊疗、检验、护理、养老服务便利化。

  (三)提升养老服务品质。持续推进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建设,兜牢兜实特殊困难老人刚性养老服务需求。深化深港养老服务项目合作,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参与新一批《广东院舍照顾服务计划》,加强深港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和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大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力度,强化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落实养老人才激励政策,办好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全面提升从业人员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持续完善养老机构综合监管机制,推动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参加等级(星级)评定,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

  五、展现儿童福利和关爱保护工作新担当

  将“儿童优先”的发展理念落实到政策制定、设施建设、服务供给等各方面,推动儿童福利进一步从孤残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向所有需要帮助的困境儿童扩展,创新打造儿童关爱深圳样本。

  (一)持续健全儿童福利保障政策体系。制定《深圳市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修订《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调整方案》,落实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自然增长和价格补贴机制。加快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指南》《未成年人临时监护工作规范》《儿童福利机构服务规范》等地方标准研制。

  (二)着力提升儿童关爱服务质量。开展儿童福利和权益保护高质量发展示范试点工作,组织实施儿童福利机构“精准化管理 精细化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现场检查。组织开展流动儿童和困境儿童监测摸排,优化困境儿童分级分类保障工作制度,加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优化完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措施,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持续培育、孵化儿童关爱服务类社会组织和项目,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儿童关爱服务中资源链接、权益保护、教育矫治的专业优势。

  (三)加强儿童福利领域服务能力建设。推进区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心建设,提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规范化运作水平,加强儿童工作队伍建设,儿童督导员及儿童主任培训率达100%。推动未成年人保护个案管理系统升级迭代,持续优化系统服务供给功能,强化市、区、街道、社区四级服务网络数据互通。加强收养登记机关建设,规范收养档案管理,依法办理收养登记,优化促进残疾孤儿回归家庭相关支持服务措施。

  六、推动慈善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准确把握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任务、新要求,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第三次分配、促进共同富裕中的重要作用,弘扬慈善精神,持续打造全国示范的慈善之城。

  (一)加强慈善政策法规创制。结合新修改的《慈善法》,稳步推进《深圳经济特区慈善事业促进条例》立法工作,紧紧围绕深圳城市发展战略以及慈善事业重点领域的新趋势、新业态、新问题、新需求等,力争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体制机制创新、关键要素创新、多元协同合作、慈善监管模式等方面取得创新突破。

  (二)加快构建现代慈善服务体系。坚持慈善事业促进发展和监管规范并重并举,落实“四抓”举措。抓阵地,积极发展社区慈善,进一步推进全市慈善超市示范点(慈善创益空间)建设,打造社区慈善阵地。抓品牌,组织开展第十二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大赛,健全完善“鹏城慈善项目库”,优化实施“深圳经济特区建设者重大疾病关爱基金”“雏鹰展翅计划”项目,充分动员慈善社会力量服务民生。抓创新,探索建立慈善信托财产登记等制度,稳慎积极推动慈善信托创新发展,盘活和扩大慈善资源。抓监管,加强对慈善组织公开募捐活动、慈善项目开展、信息公开的日常监管,扎实推动慈善组织合规化建设,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三)加大慈善事业支撑保障力度。加强慈善文化建设和宣传,开展慈善捐赠榜编制及慈善褒扬致敬等活动,通过“中华慈善日”“深圳慈善月”等活动大力弘扬慈善文化,推动将慈善文化纳入深圳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充分挖掘慈善社会力量帮扶困弱群体的典型案例,讲好深圳慈善故事,积极营造社会慈善氛围。加强公益慈善人才队伍建设,实施2024年“鹏城慈善人才培养计划”,联合深圳大学推动公益慈善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探索推动慈善人才的行业认定。

  (四)提高“双百工程”建设水平。推进“双百工程”规范化、专业化、制度化建设,强化“双百”社工培训和督导工作,进一步提高“双百”社工持证率,全面提升“双百”社工的思想素质、专业素质、职业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发挥“双百工程”在兜底民生服务领域的专业作用。

  (五)推动福彩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秉持稳慎原则,坚持规章制度建设和智慧福彩建设“两手抓”、制度与科技“同发力”,持续推进“阳光福彩、公益福彩、责任福彩”建设。全面梳理深圳福彩行业的政策制度,在行业发展、内控管理、舆情应对等方面重点着力,加快形成体系严密、环环相扣、务实管用、防患未然、于法有据的系统性制度安排。优化区块链和“数字人民币”技术应用,推动“彩票业务可信监管系统”建设项目立项实施,深入推进“智慧福彩”建设,将风险防控关键点纳入系统监测管控。抓实深圳福彩行业合规体系建设,常态化开展福彩销售场所监督检查,加强代销者销售行为监管,确保合规经营安全运行。

  七、引导社会组织围绕中心大局作出新贡献

  坚持党对社会组织的全面领导,强化综合监管,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更好服务中心大局,积极发挥行业引领、创新驱动和人才集聚等优势,凝心聚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一)加强党建引领。协同推动社会组织党组织班子成员与管理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配合有关部门理顺行业协会、学会、商会党建工作,增强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政治功能,探索完善社会组织党组织的设置方式和活动方式。强化社会组织意识形态管理。推动各区将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管理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

  (二)完善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推进《深圳经济特区社会组织管理若干规定》立法工作,完成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形成公开征求意见稿。贯彻实施《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组织实施规范化建设三年专项行动,持续抓好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加强社会组织违规评选评奖和收费行为监管,常态化清理整顿“僵尸型”社会组织,助力优化营商环境,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全力做好省民政厅委托的基金会登记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完善登记管理规程,依法依规履行登记管理职责。推进《社会组织专业人员职业规范》标准编制工作,建立社会组织专业人员评价认定体系。

  (三)加快发展国际性产业与标准组织。把握河套规划建设契机,持续跟进云计算、超宽带基础设施、物联网等3家国际性产业与标准组织成立登记工作。全力服务落户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主动沟通联系相关部门为国际性产业与标准组织提供财政票据、税务、与境外非政府组织交流等政策支持和业务指导,共同促进合规运营发展,支持标准制定及应用。聚力强化完善综合监管体系,加快推动出台国际性产业与标准组织综合监管文件,探索民政部等国家部委参与、深圳市属地管理相结合的综合监管机制,确保管得住、用得好。

  (四)引导社会组织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支持搭建社会组织服务高质量发展合作交流平台,在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等领域,发挥社会组织人才、专业、资源等优势助推民政事业改革发展。引导社会组织大力支持乡村振兴,深入实施“百社联百村——助力'百千万工程'”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鼓励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在经济发展指数发布、行业标准制定、人才队伍培育等十二个方面作出新贡献。依托“深i企”等平台,进一步健全完善行业协会商会诉求受理、问题分拨、督办落实、反馈处理的常态化工作机制。构建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评估指标体系,从服务能力、自律规约、运营能力、间接贡献、直接贡献等维度,完善等级评估体系,激发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围绕“20+8”产业布局,完善“一集群一协会”体系,协同产业主管部门加大对相关协会培育孵化、能力提升、作用发挥等支持力度,引导协会深度参与产业园区规划、共性技术研发、产学研合作、创新成果转化,促进上下游产业链合作。

  八、实现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新发展

  持续强化规范管理能力,创新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效能,不断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进一步提高为民服务质量,让办事群众感受温暖,为公共服务增加温度。

  (一)持续优化婚姻管理服务。加强婚俗改革实验区建设,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婚俗改革工作向前发展,打造全省婚俗改革实验区成效典范。优化婚姻登记预约服务,指导各区合理设置日常结婚登记线上预约最高额度、高峰日结婚登记线上预约最高额度,并确保现场直接办理,实现多渠道分流。深化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服务试点,为全国全面开展“跨省通办”提供经验模式。完善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持续推动婚姻登记机关进公园工作。

  (二)深化殡葬领域改革。推动修订《深圳经济特区殡葬管理条例》,开展殡葬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巩固拓展治理成果。指导南山、宝安、坪山、大鹏新区等区开展节地生态型公益性公墓示范项目创建。做好清明、重阳祭扫高峰期服务保障,组织开展海葬、花坛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活动。

  (三)提升残疾人福利水平。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监管,做好数据核对与督导检查工作。稳步推进“精康融合行动”,推动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开展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推动解决特殊家庭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难题。

  (四)加强和改进行政区划管理。全面落实党对行政区划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强化向党委请示报告行政区划工作机制,健全完善行政区划调整联审、组织实施督导等工作制度。规范市、区、街道三级行政区划图编制、更新和公布流程,探索行政区划图线上统一发布方式。推动解决福田南山线、南山宝安线填海造地区域勘界历史遗留问题,指导相关区依法完成协商、勘界、报审等工作。深入推进平安边界建设,规范开展各级行政区域界线第五轮联合检查和日常委托管理,持续巩固界线勘定成果,防范化解边界管理风险隐患。

  九、推动民政综合能力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加快民政基础服务设施建设。高质量推进市社会福利救助综合服务中心、市殡仪馆改扩建工程、市民政康复中心A院区、市生命主题文化园4个在建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市老龄综合服务中心、深汕特别合作区社会福利院等项目前期工作。

  (二)建强做优“智慧民政”系统。加快推进民政系统信息化建设三年行动,以“智慧民政”建设为抓手,紧扣“一中心、二支撑、三体系、四平台”等核心内容,加快完成数据资源中心、公共支撑组件、技术标准规范、安全设施等基础平台设施建设,推动运行监测调度中心、数据监测及辅助决策分析系统尽快上线运行。迭代升级养老服务、殡葬服务、科技寻亲等系统,新上线儿童关爱、慈善业务等系统。

  (三)筑牢民政事业发展安全根基。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全力以赴织密扎牢安全“防护网”,坚决维护民政领域平安稳定。立足民政职能,进一步做好综治维稳、政治安全、扫黑除恶、反邪教、反恐、禁毒等工作,定期开展风险研判,及时发现风险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妥善开展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做好信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风险。

  (四)强化民政事业法治保障。统筹推进慈善、社会组织、殡葬等民政领域立法工作,做好民政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执法法制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起草市民政局立法工作管理办法。强化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扎实开展好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加强民政行政执法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强化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全面加强民政标准化建设。制定《关于加快推进民政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快推动标准化在民政业务领域的普及应用与深度融合。推进筹建深圳市养老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为养老服务工作提供专业支持。构建民政标准化试点示范动态管理机制,开展全市民政行业第三批标准化试点,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广东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标准化试点以及广东省“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等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工作。推进完成《社会组织评估指南》等6个地方标准研制工作。

  (六)创新民政宣传工作。旗帜鲜明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通过主题宣传、政策宣传、典型宣传、舆论引导、信息报送等宣传形式,精心打造民政文化品牌。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传播民政生动实践,报道基层一线先进典型,全力打造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信息交流平台。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创新融合,通过图文、条漫、短视频等多形式传播,实现一次采集、多种生成、多元发布,打造民政宣传精品,积极探索以融媒方式开展民政宣传报道的有效路径。

触碰右侧展开
Baidu
map